官员聚众淫乱叫“色诱”,咋不说是卧底呢?
据中新网8月10日报道,备受关注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事件尘埃落定;8月9日,昆明市公安局通报称,该市发改委官员成某艳照案,查明系犯罪嫌疑人通过交友网站物色到成某后,色诱其聚众淫乱并暗中拍成视频,再以截图进行敲诈勒索。4名嫌疑人已被抓获,犯罪嫌疑人对截图做过技术处理。昆明警方称,现已查明,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经预先合谋,分工合作,通过互联网交友网站,寻找物色到成某,于今年4月色情勾引其到预先准备好的该市一居民小区住宅内聚众淫乱,暗中使用摄像机将淫乱场面秘密拍摄成视频,再以视频截图对成某进行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并称昆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既是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者,也是聚众淫乱的参与者。对成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对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在迅速查清全案后依法惩处。 从昆明警方的结论来看,作为副处级干部的昆明发改委官员成某并非这次案件的主要嫌疑人,而仅仅只是“被色诱”的受害者,最多不过参与了所谓的聚众淫乱。可以看出昆明警方在这次案件中很骄傲的宣布一举破获了一个犯罪团伙并抓获了有关罪犯,可谓效率极高,功劳大大。要说破案效率,那还真应该给予肯定,这么快的时间就抓获了涉嫌色诱官员的犯罪分子,为报案的官员成某终于在为官道德层面上取得了一定的正面作用,毕竟如果不破案,估计绝大多数网友会认为成某作为官员参与聚众淫乱的活动有损干部的“光辉形象”,要不怎么之前昆明发改委一再否认单位有这个人,一下又有这个人,然后又所谓已经调走之类,反反复复,遮遮掩掩,欲盖弥彰,更激起了公众对官员道德败坏的想象力。那么现在警方终于破案了,似乎终于有了结论,而且这个结论重点似乎又在于破获了一个以色诱为诱饵的犯罪团伙,按照昆明警方的说法,此案是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例有预谋的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在全国也属罕见。如此“罕见”的犯罪,当然很严重,所以昆明发改委的官员好象在警方的眼里只不过是受到了犯罪分子的“色诱”,只不过主要是作为受害者的角色呈现在公众面前,需要严惩的主要是那些实施色诱的犯罪分子而已。
不过我始终认为,这起案件这所以会引发公众的强烈关注,恐怕并非其中存在一个什么“色诱”团伙那么简单,毕竟在中国利用色诱实施犯罪的案件实在并不“罕见”,比如司空见惯的“仙人跳”不过是这种犯罪的老套路了,昆明警方声称这种犯罪模式“在全国实属罕见”恐怕言过其实甚至故弄玄虚,以为老百姓真的会以为昆明警方这次破获了一个罕见的独一无二的重大犯罪案件,这好象有点搞笑。其实公众更关心和关注的是昆明发改委到底有没有那个淫乱视频中出现的官员成某?更关注的是作为政府官员何以会在视频中如此坦然的聚众淫乱?如果事实证明了视频中的官员成某真实存在,这才是人们所需要当地政府给予解释说明的重点,而是否存在有犯罪分子敲诈成某,那不过是一个插曲而已,因为任何一个官员在混迹于情色淫乱场所的时候都有可能被人监视甚至录像,这似乎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作为昆明发改委的副处级官员的成某,为什么会出现在网络曝光的淫乱视频当中。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从这件官员参与的艳照视频的事件来说,官员成某正是那个有缝的臭鸡蛋,或者说是一个不折不扣、彻头彻尾的品德败坏的糜烂官员,人们更质疑的是这种生活糜烂、道德败坏的人是如何一步步混迹官场并最终成为一个副处级干部的?因为这涉及到对社会更大的危害。说得严重一点,实施色诱的犯罪分子其实到处都有,但他们的危害性远小于作为官员品德败坏所带来的对社会的危害。
所以昆明警方高效率的破案固然值得赞赏,也打击了犯罪分子,但这与其它破案的职能份内工作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作为公众更关注的是这个“被色诱”的官员成某果然不出所料正是淫乱视频中出现的家伙,正是人们所更愤怒的对象,尤其是视频曝光后围绕有否存在这个官员的争论,更是让昆明市政府极其不诚实的对待社会舆论质疑的态度上让人们对其公信力产生怀疑,难道想方设法的遮掩官员的丑恶就能维护政府的形象吗?现在案件水落石出了,事实也证明这个参与淫乱的官员确实存在,试问昆明市政府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还想用受到“色诱”来狡辩吗?为什么不早点将这个堕落糜烂的官员绳之以法或予以党纪国法的制裁呢?
官员参与聚众淫乱却被冠之以受到“色诱”,言下之意好象很无奈、很冤枉似的,如果政府真的想继续遮丑、真的想狡辩,那何不干脆告诉公众成某是派出去打击犯罪的卧底呢?实在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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