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儿 发表于 2012-8-20 21:09:53

血写的浪漫 —情人陷阱

《知音丛书——情人陷阱》 作者:胡勋壁
章节数:14章 字数:9.5万字

血写的浪漫
血写的浪漫
  陈寂
  本文作者现为北京某报社女记者,曾用她的真名为《知音》写过多篇上乘佳作。这篇情真意切的文章记叙了她的一段真实的人生经历,它起码可以告诉我们:一、并不是所有的中国女孩都痴迷地做着洋婚梦,还有如本文作者这样很中国的女孩;二、也并不是所有的老外对爱情与婚姻都看得犹如儿戏,也有如本文中那位叫洛德的很传统的老外。
  1991年春天,我上大学四年级,在学校宣布开始半个学期的实习后,为了给我辛苦学习的审计专业找一个实践机会,也是为了多少赚些钱贴补清贫的大学生活,经别人介绍,我背着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到驻北京的一家美国化学工业公司做了财务部的助理,也就是打黑工。所谓财务助理,其实是杂役,包括复印文件、打字、打扫卫生以及接电话电传等,无所不做。我的工资是计时的,每小时八块钱人民币。
  当时,洛德四十岁,是公司驻北京的首席代表,也就是老板。他天天坐在他宽大的办公室里的一张大班台后面,我们很
少见面,碰上了也仅仅是点头致意。
  在这里,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所有的人都叫我Jane。即使就这样一个代号,洛德也根本不知道。  那一段时间,我每天都要比别人晚走三到四个小时。别人下班后,我就利用公司的电脑干私活。一家新加坡的华文报纸,出三千港币买我的三万字的中篇小说《最后一盏碧螺春》,我必须把它打印成一份像样的文稿,并且把软盘一起提供给那个因为我在读大学而在稿酬上格外吝音的编辑。然而三千港币和那份高于这钱的成就感对我吸引力十足,我干得很投入。
  稿件敲完最后一个字的那一晚,我沉浸在自己编造的陈年旧事中几乎落泪,完全没有注意到此刻高高大大的洛德就站在我身后,我吓了一跳。
  洛德笑着对我说:我在门外看了你几个晚上,今天见你写完了,才敢进来,我不知道你还是个作家。我心想这下完了,今晚就要开路,不过这活已经敲定了,走人就走人吧!但我仍然说了声对不起。
  洛德却很和善,他说:能让我看看你的作品吗
?我疑惑地看着这个灰眼睛的美国人,他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你怕我读不懂,是吗?我在美国学过四年中文,我父亲研究东方哲学,而且我有字典。我只好顺从地把文稿给了他。
  这晚是洛德第一次开车送我回家,用的就是那部后来被我叫做马的白色卡迪拉克。我们一路无话,在到达我家所住的那幢居民楼底下时,我只说了两个词:谢谢,再见!  第二天一早我来到公司,我的文稿已整整齐齐地躺在我桌上的透明文件夹里。九点整的时候,人事部的一位小姐走过来对我说:洛德先生请你去一下。
  见到衣着严肃的洛德,我有点发慌。
  我真的很感动。洛德居然是用中文在对我说,你这么年轻,把几十年前的事写得那么真切,我真不明白你是怎么知道那些人和事的。
  洛德能如此顺畅地调遣中文,真让我吃惊,但他的下一句话更让我吃了一惊:我希望你做我的秘书,你愿意吗?我还在上学,而且我学的不是这个专业……我推辞道。你会胜任的。洛德自信地微笑着说,你能让小说里
的人那么细腻地相处,也一定会让周围的人舒服地工作,而且你可以教我中文,同时你懂得贸易……我是不是用了一个很便宜的员工?
  我没有推辞。我已经开始有些喜欢这个年长我十六岁的美国老板了,他用四声不准却十分达意的中国话对我的作品所作的评价,让我觉得我们可以交流。当天,我便在众多诧异的目光中,搬到了洛德办公室中那台被他说是全世界最棒的电脑面前。  换了工作以后,我依然每晚加班,有时是把过去写的一些散文输入软盘,有时是替洛德处理一些商业信函,更多的时候是和洛德一起读一些杂志文章,这是洛德最喜欢的中文课。渐渐地,我发现洛德的感悟能力很强,而他的思维方式与我惊人地接近。同时,我们都偏爱中国的宋词。日子一天天过去,在洛德面前,我完全没有了紧张感,我们更像一对老朋友,清茶淡酒可以无所不谈的那种,或者就可以叫做知己。
  不知不觉中,夏季到了,洛德开始把我的加班时间拖得越来越长。我们不再去吃千篇一律的工作晚
餐,我下班后开始穿起北京女孩都有几件的纯棉T恤和短裤,跟同样衣着随意的洛德一起光顾街边饭馆,或者去子夜才打洋的小吃夜市。洛德照样开着他的大白马,只是他必须把这个豪华的大家伙停在很远的地方,然后跟着我边走边吃。这样几次之后,我给洛德买了一双北京老头儿最爱穿的千层底功夫鞋,洛德开心地说:我变成哥儿们呐!
  八月的一天,酷热难当。我和洛德沿着东华门的小吃街一路吃过去,直到两个人都撑得一滴水也喝不下去,才想到要回家。这一天洛德没有开车,他被夜市靠近故宫筒子河那一头的人力车吸引住了。洛德选中了一辆车把上有两只黄铜铃挡并且带蓝色雨篷的人力车,他很绅士地扶我坐上去,然后就在车边迟迟不动。车夫微笑着看着这个大个子老外,等他说话。半晌,洛德小心地开口了:你,能不能让我蹬一段路?  我和车夫都愣住了。不过,我马上就又笑出了声:他在美国蹬过三轮儿,大爷,他没问题。
  我们总算说服了车夫。于是,车夫和我并排坐
在雨篷下,洛德像个老把式一样上车并且顺利地蹬起来。关键在于平衡,是吧,大爷?洛德快乐地嚷着。
  沿着北京最繁华的长安街一路向东,洛德像个孩子似的欢快地骑着,并不时向那些看他的路人投以微笑,当我回到公司大楼底下后,出了一身透汗的洛德启动马,送我回宿舍,一直到学校门口,洛德才开口说话:知记,我真希望你今晚一直陪我。他点燃一支烟接着说:你让我忘了我是谁,知道吗?我握了握洛德放在方向盘上的手说:我也是,明天见。  下车后,我强迫自己不回头地走向宿舍楼。大学里的夏夜常常是不眠的,我第一次因为洛德而悄悄流下眼泪,而就在此前我才知道,洛德一直是个单身汉!
  自从那晚之后,我开始借口父母不允许我再住校而躲避加班,洛德不勉强,只是每天都问一句:今晚,行吗?而我每天都摇头。有时候摇头之后我就离开办公室去洗手间,每次都有莫名的眼泪,可我不想让洛德看见。就这样过了秋天,洛德因为生意回了美国。
  冬季初至的时候
,洛德回来了。他的心情出奇地好,拥抱了欢迎他的每一个人,我站在最后。他抓住我的肩膀用力一握,我忽然就又想哭了。
  关上办公室的门,洛德轻声对我说:Jane,我是多么挂念你。你知道在美国接人归来,跑在最前面的女人一定是这人的妻子;而在中国,妻子是站在最后的一个。我低头不语。  洛德停顿了一下,转过话题:作家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你跟我出差吧,去香港,OK我没有拒绝,洛德毕竟是老板,我希望能在这次旅程中找到最初与洛德在一起时的平静与欢悦,也希望能让他明白,我们仅仅是朋友,是知己,我别无他求。
  到了香港的第二天,我们去尖沙嘴察看公司设在香港的一家工厂的新厂址。洛德说今天我们要工作到很晚,晚上就住附近的汽车旅馆算了。到了子夜时分,我们来到汽车旅馆的时候,这里竟惟一剩下一套夫妻套房了,我们别无选择,只好住进了这间房。当房门打开的时候,我的心开始缩紧,尽管我信任洛德,但我的心中有一百个声音在
提醒我:他是个美国人!宓履幼澎奈宜担耗闼不故巧撤ⅲ看病N业蜕怠
  他抱起浴巾走到外间,一声Bye之后便关掉了所有的灯……天将亮的时候,我醒了。我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洛德抱着头坐在沙发里,面前的茶几上一字排着四个空的啤酒瓶,他的眼睛红红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到他的面前,握住他的双手,又怎样被他轻轻地推开的。我不能睡,你睡得那么好,像个小女孩一样,我不敢动,怕你会害怕……我的眼泪喇地一下涌了出来,这一刹那间我下定了决心,回北京后,立刻离开洛德,离开公司!
  我们在香港的时间不能呆得太长。此后的每一天洛德都很忙,不忙的时候他就跟我聊天儿。他对我说了许多我完全明白却又无法应答的话,诸如人不是用国界来划分,不是用种族来区别的,我骨子里是个守旧的人,美国人也有活得很认真的等等。有一天,他突然莫名地像个狮子一样对我怒吼起来:你究竟怕什么?怕我以后会抛弃你?你以为美国人都在拿婚姻开
玩笑,那我为什么到今天还单身?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惟一清楚的就是我要离开他了。
  从香港回到北京,刚好赶上圣诞节。那个平安夜我穿着红色的羽绒大衣跟洛德坐在友谊商店旁边通宵营业的冰淇淋店里,谁也不想离开。  吃到浑身发冷的时候,我们走上了街。在街角的一家不打洋的精品店内,洛德停在了一张窄窄的小贺卡前。他指着贺卡上的图画伤感地说:梯子要倒了,这孩子要摔下来了,蜻蜓没捉到……像我!洛德搂着我的肩膀问:你们把随时都能开启记忆的卡叫什么?万能钥匙卡。我脱口而出。洛德掏出两元钱,买了两张。他一脸认真地递给我一张:你讲过《虎符》的故事,一人一半,合起来,就是个完整。我握住这小小的贺卡,一下子像握住了正在逝去的全部过去。这是洛德送给我的惟一一件礼物。
  圣诞节之后,洛德调回了美国,我因为毕业分配,也离开这家已经没有洛德的公司。
  此后的三年中,我只收到过洛德发来的一纸传真,上面是我教过他的一首晏几道
的词的最后两句―泪流不尽临窗滴,就砚旋研墨,渐写道别来。此情深处,红笺为无色。我没有回信。
  1994年9月的一天,洛德突然神奇般地出现在我面前。他说他没有什么变化,依旧孑然一身。当他兴奋地问:Jane,你呢?你怎么样?我才平静地告诉他,他走后,我做过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做过房地产公司的审计、做过广告公司会计、做过报社的翻译,现在我不工作了,因为距离我预订的婚礼,还有整整两百个小时。  洛德很久一言不发,之后,他用一种伤感得令人想哭的声音说:知记,我一直觉得你是那么地‘中国’,而这些让我觉得那么实在,你活得纯朴、具体,也明明白白。所以我试着用中国人的方式默默地爱你,爱了四年,现在才开口,可是已经失去你了。如果当初我用我们美国人的方式爱你,也许你今天是我的新娘……我无法解释这一切,我只告诉他,我和我的丈夫是在大街上排队等公共汽车时认识的,我们俩彼此看第一眼时就知道,这是今生该等的人,我丈夫
做生意,个子很高,我在他的身边,常常有晕眩的感觉。洛德打断我的话:咱们在一起,晕的人是我。我明白了。
  这一次相聚,我从头至尾用英语和洛德说着话,望着这个纯真的美国傻男人,我把告别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仿佛永远也说不完似的……今年四月,洛德把电话打到我工作的报社,劈头一句:我又要回中国了!这个洛德,他总是能用他的方式找到我。  在此之前,我曾接到过洛德的两个电话―第一次,是1995年圣诞节。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我一时语塞。他讲得很慢:我在巴黎。昨晚,在咖啡馆,我以为我碰到了你,那个女店主坐在灯的暗影里,读西蒙的书,鬼使神差我就以为那是你了,我便一边叩着吧台一边对着她叫你的名字,直到她抬起头,告诉我她叫萨拉,是一对小孩子的母亲,我才明白我是在什么地方,我温习了哭的感觉。我非常想念……中国。
  第二次,是今年三月。洛德欢快地告诉我,他在肯尼亚:下雨了!我一个人坐在窗台上,忽然发现我再老一点就可
以去当作家,写中国,写北京,写你还有你老公,我一辈子就爱过两个女人,一个是妈妈,她死了,把我的爱带进了天堂;一个是你,把我的爱留在了北京。我还一个人呢,先不找,给你留一个后悔的机会。
  这两次电话,洛德都没有忘记,问候我那个他没有见面却让他很有挫败感的丈夫。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为不选择洛德而后侮,也从没想过这种是与不之间有多少利益上的得失。我一直认为,没有见过海的人才会恋小河,什么是海,什么是河,原不是一句话就能说得清。我看着洛德走近又走远,知道他还会在感情的另一个领域里与我重逢;看着我的丈夫从远处走来直至成为我生命的另一部分,知道这就是我可以为之付出血和泪的生命之缘。看到了这一切,我的不安分的心开始趋于平静,平静之中,许许多多的美好便翩然升起。
  此刻,我握着那张万能钥匙卡,与老公一起等着与洛德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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