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严控移居瑞士逃税行为
【欧洲时报网】瑞士《时报》日前指出,根据法国财政部在圣诞节次日公布的新指示:法国对移居瑞士避税的法国人收紧了征税条件,这对定居瑞士的法国纳税人可能带来不利后果。据法国公共财政总局公布的一份文件,法国对定居瑞士、只缴纳一笔“附增纳税定额”的法国人不再给予双重征税协议的利益。根据法国与瑞士之间的一项协定,1972年设立了这项宽容措施,这种作法已实行了40余年。具体来说,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这项措施。这项措施惠及在法国仍继续有职业活动或继续获取红利、但不在法国纳税的法国人,因为当事人被认为定居在瑞士并且在瑞士纳税。要想享受这项优惠,当事人同意在瑞士纳税,只需缴纳一笔在纳税定额上再附增30%的定额税。做为交换条件,瑞士当局向当事人签发缴税住址证明,允许享受法国-瑞士双重征税协议。根据这项协议,这些法国人被认为住在瑞士,所以在法国可缴纳较少的税,譬如只须为在法国获得的红利缴纳15%的代扣所得税,如果不享受法国-瑞士双重征税协议,必须付30%。瑞士税务专业律师菲利普·凯内尔接受瑞士《时报》采访时指出:如果法国真的决定不再让所有移居瑞士的法国纳税人享受法国-瑞士双重征税协议的好处,这些法国避税人“将切断与法国的所有的联系,以避免被征重税”。2010年底,瑞士总共有5445名分属多国国籍的外国居民享受了对他们非常有利的纳税定额优惠,其中2000名是法国人。这个制度受到瑞士所有邻国的强烈批评,瑞士去年决定收紧纳税定额的条件,提高了纳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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