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府提“集体诉讼制”法案
【欧洲时报网】法国消费事务部长阿蒙周四(5月2日)在政府部长会议上提出了一套众所期待的消费者保护法案,这套法案负有两个使命,一个是加强消费者的权利,其中的模范措施是设立法国式的消费者“集体诉讼制” ,另一个是重振消费。法案应于6月提交国会审议。法新社报道,阿蒙当天在电台上说:“今天法国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存有漏洞,特别是在经济领域、消费合同以及违反竞争的作法方面,消费者遭受损失时获得损失赔偿的可能性微弱。”
消费者集体诉讼制仿效美国模式,但政府的法案将避免滥用和失控。
法案规定:消费者的集体诉讼行动必须通过政府认可的16家消费者保护协会代理,这样应可避免为金钱的目的而提出的许多滥讼行为。在建立诉讼案卷方面,律师退居第二位,律师因此指责协会“垄断”。
法案对集体诉讼的实行范围规定了限制,只涉及“日常的争端” 、排除公共卫生和环境问题方面的纠纷。
全国消费者联合会-《精挑细选》消费者杂志(UFC-QUE CHOISIR)主席阿兰·巴佐称赞这套法案总体框架,但表示“不要太早就高呼胜利”。他说:在国会审议期间,可能会提出一些修正案,最终使得法案变质。他认为这个集体诉讼制的优点是法庭的每个判决都将可使所有有关的消费者受益”,而不只是对原告有利。
法案也预定对危及食品部门“整个行业”的舞弊者加重惩罚,譬如最近在预制熟食产品中使用马肉冒充牛肉案。
为了保护消费者,阿蒙主张施以“真正威慑性”的惩罚,他主张对违法者处以相当于营业额10%的罚金,并禁止肇事者从事任何商业行动。
法案预定对所有的制成品,不只是食品,创立一种受保护的“地理区域指示数据”。
法案也预定改善有关滥权条款的立法,将允许顾客随时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住宅保险或汽车保险合同。巴佐认为这个条款“是刺激竞争的一个有力的因素,有利于消费者摆脱被一家公司俘虏的情况”。
在邮购和网购方面,法案预定把顾客取消合同的期限延长,目前规定的期限为7天。
阿蒙也希望处理制造商预先在科技产品中输入机器在一定使用期限之后坏死的“产品预定报废”的问题。他打算“强迫厂商在一段期间内向顾客提供产品修复所需的零件”。他指出:在修复和重新使用进口的机器方面可以开创一些就业岗位。
这套法案也包括加强预防过度负债的条款,其中的一项模范措施是设立全国个人贷款登记档案(RNCP),但由于行政法院在法律方面反对,这条条款未列入法案之中。消费事务部仍决心透过修正案的方式把创立这套档案的条款列入法案之中。
法案还提出了修订《经济现代化法》(LME)的敏感问题,目的是允许受大型超市压价的农民和工业家按原料价格的浮动性制定价格。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