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baixing9808 发表于 2011-9-5 04:15:18

河北省秦皇岛海港区法院


我叫侯智宪,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女。我原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宏达编织品厂的法定代表人。1998年,我厂因合伙纠纷案被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非法查封。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过错有:1、 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在1998年3月13日超标的查封我厂2、 刘汉凭借假担保查封我厂3、 1998年8月13日在执行中执行员周秦生强行拿走我厂厂房钥匙且未留下任何法律文书4、 执行员周秦生和我合伙人付德贵、唐艳云夫妇共同盗窃我厂机器设备,周秦生并不惜在卷宗作伪证盗窃案发后我多次报案,公安局局长赵平说查不出来。2005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接访中甄树清院长亲自接访我案,2006年9月25日在省院为我开听证会后2年却没给我书面答复。2007年10月河北省高院没有给我任何书面答复而将我的案子发回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让中院口头答复我由海港区法院重新审理。至今无果。我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宏达厂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都是海港区法院强行拿走厂房钥匙致使我无法生产造成,海港区法院前任院长赵立祥“造假骗官”,在燕山大学购买假大学毕业证谋得院长一职,并成为制造我案幕后黑手。我厂有证据可考每月生产纯利润10万元,非法查封我厂72个月(截至04年),解封后没有给我厂恢复原状。我的请求:1.查清事实对我案造成的损失进行损失赔偿
2.追究犯罪嫌疑人盗窃、伪证、妨害司法等相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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