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不能让民资做垫脚石
国企改革不能让民资做垫脚石正值三中全会召开的第三天,一篇中国将允许民资购买国企15%股权的报道在网上疯传,虽然事后国资委称报道失实,但仍被大量转发。国企改革是三中全会的重点领域,不实报道备受关注足见网友对国企改革的热切期待。
国企改革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此后,国有企业在一般性行业大幅度退出,国有经济重点转向投资规模巨大的基础设施、基础原材料、能源开发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此后,改革将国企放在了市场经济之中,推进建立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把国企引入市场。多数大中型企业将核心资产从原企业中剥离出来,进行重组上市。例如1999年10月中国石油集团将其采油、冶炼、化工、零售的核心资产剥离出来,改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和纽约上市。这个阶段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相互共存发展的格局。
现在,中国进入了新一轮的改革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新一轮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2013年初,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为国企改革方向提出了指引,其中,深化多元投资主体股份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成为重中之重。
近期高层的频繁表态也验证了这一点。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并在推进结构改革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9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英国《金融时报》上撰文指出,“我们已经并将进一步通过简政放权,推进结构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从中国国企改革的历史来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都是大势所趋,民间资本将在本轮国企改革中发挥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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