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您一招:企业如何应对URSSAF检查
企业如何应对URSSAF检查每年有约5%的法国企业遭到URSSAF(社会保险金及家庭补助金征收联合机构)的检查。华人企业在被查到雇佣无证件,经历法庭判决以后,往往会受到URSSAF的检查,受到罚金通知。
URSSAF检查的通知常常给企业带来一些恐慌。确实,法国有关社会福利的法规日益复杂,即使企业没有故意违法,也难免担心自身在这方面是否完全合法。而且,由于URSSAF稽查员的权力很广泛,有一定的诠释法律的自由度,所以企业很有必要了解URSSAF检查的程序以及上诉的途径。
首先要了解URSSAF的主要任务:保证社会分摊金的征收,以开支医疗补助、家庭补助、工伤补助和退休金的发放。应缴纳的社会分摊金根据公民自己的税收申报计算得出,申报单会转送到各个征收机构。这样一种申报制度意味着,URSSAF有必要检查企业是否遵守社会分摊金法规、申报是否准确无误。
URSSAF检查前会提前通知
除了打击非法雇工是突击检查的以外,URSSAF所有的检查原则上都应用带回执的挂号信寄达提前通知。通知单上注明检查日期、被查人需提供的材料、被查时段。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稽查员可随时要求企业提供其它材料。通知单还注明,您可以选择顾问,在调查过程中协助您或代表您。
2007年4月11日新颁布的相关法令规定,从2007年9月1日开始,稽查人员应在检查程序一开始就交给被查人《社会分摊金缴纳情况检查规章》,以保障其权利。
URSSAF检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
URSSAF稽查员有权得到所有他认为有必要的材料。这份材料清单很长,其中最常见的材料有:
-法律文件(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公司股东大会记录、工作合同等),-社会福利文件(缴纳社会分摊金单据、工伤发生率报告、工资单等),-会计和税务文件(年终报表、账目、承包合同发票、税单等)。URSSAF可以检查三年的企业账目,实际上是三年加上检查之年。里如2010年5月查帐,被查的时间包括2007、2008、2009和2010年前5个月。稽查员也有权查看电脑资料。但请注意:稽查员无权查看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也无权强行抢走您的文件,也不能不经您同意就把文件带离您的公司。
材料应由雇主(或雇主指定代表)提供。如果拒绝或阻碍提交材料,可能会被判妨碍司法检查罪,罪刑最高可达一年监禁。
检查在企业或其职业活动场所展开,譬如办公室、工地等。
不过,2007年4月11日的新法令规定,从2007年9月1日开始,对9名雇员或以下的企业,可以只进行书面调查。
虽然稽查员权力范围很广,但也不是没有限度的。他要遵守一些法律基本原则,譬如尊重私生活:他可以询问企业员工他们的姓名、住址、工作性质、报酬,但不能一直追踪他们到家,也不能向他们的配偶进行问讯。最高法院坚决反对这种行为,一经发现会直接停止和取消已进行的调查。稽查员还要遵守对质原则,即他应一直与企业雇主保持对话。
我们能给您的最好建议,就是在调查过程中尽量全程参与,并带上能给稽查员提供详细情况的人,譬如会计、出纳、财务主管等。
抽样或推论检查
2007年4月11日的新法令还对所谓的“抽样或推论检查”作了规定。这一饱受批评的做法是,稽查员根据抽样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追缴企业的社会分摊金。这样一来,如果企业里有几个员工被发现违法,所有员工都被牵连。因此,最高法院坚决反对这种做法,因为它违反了对质原则。尽管如此,这种做法还是被法律规定:根据社会福利法典的第R. 243-59-2:“调查员有权向雇主提出运用抽样和推论这种检查方法”。
如果稽查员决定采用这种调查方法,应在调查开始至少15天以前,交给雇主一份材料,上面注明这种调查方法的程序和所应用的统计学公式。雇主有权拒绝这种调查方法,但他要与稽查员“谈判”调查的条件,譬如在企业外部展开调查。如果企业接受这种调查方法,调查分为四个程序:
——稽查员根据所收集的信息和证人的证词建立数据库;——用电脑进行随机取样;——对样本进行详尽分析;——根据样本分析结果得出结论。
然而,新措施没有规定URSSAF在何种情况下(如公司规模、材料情况等)可以采用这种检查方法。但可以推想这主要针对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因为采样人数不能少于50人。新措施还规定,在对质程序中,雇主要参与调查的所有四个程序。譬如,在稽查员建立员工信息数据库时,要求雇主“指出有特殊情况的员工”。雇主还要对电脑随机抽取的样本作出评论,对样本分析结果给出意见。但措施没有规定稽查员要在多大程度上听取雇主的意见。最后,如果员工不服,由雇主在30天之内提出上诉。
检查结束
检查结束时,稽查员会交给雇主一份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要理由充分,尤其要再次说明调查内容、被查文件、被查时间、所得结论,如果需要补交社会分摊金,还要说明补交款项的性质、所采用的计算方法、涉及的时间段和应付款项。
在收到调查报告30天以内,您可以作出回应,表示同意报告,或提交新的证据、要求重新检查。只有在这30天期限之后、在研究了您的回应之后,稽查员才可以把报告递交到URSSAF,由URSSAF开追缴单,追缴单上会说明追缴原因、性质、款项和涉及时段,用带回执的挂号信寄出。
所追款项可以是过去3年以内的欠款(非法雇工则是过去5年),并包括罚款。如果您在规定期限之前没有缴纳社会分摊金,罚款为10%(从2008年1月1日起降到5%)。如果欠款超过3个月,另外还要交纳每季度2%的罚款。从2008年1月1日起,此罚款减少到从应缴纳日算起的每月0.4%。
同样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如果满足所有以下三个条件,URSSAF机构主任可以自动减免罚金:
—过去24个月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罚款数额小于社会分摊金每月最高限额;—在应缴纳日的下个月缴纳社会分摊金。
但这个减免不适用于非法雇工或雇主在调查过程中有恶意行为这两种情况。
上诉途径
追缴单下达后30天以内,雇主有两种选择:补交社会分摊金或要求重新调查。
请注意,有人希望通过只缴付一部份金额这种办法来“争取时间”,其实这等于默认同意补交。
最高法院对于这点态度非常明确。如果您决定缴纳这笔款项,您还是可以申请延迟,或向URSSAF机构主任申请另一个缴费日期。您还可以通过证明您的所作所为不是故意来以争取减免罚金。
如果您提出异议,您可以通过带回执的挂号信向URSSAF的调解委员会申诉。调解委员会在30天之内作出决定并答复您。如果调解委员会30天之内没有答复,等于拒绝。请注意,调解委员会大多数情况下会驳回申诉。
如果调解委员会驳回申诉,您还可以向社会福利法庭起诉。法庭是免费的,您可以自己选择是否请律师。如果想上诉到社会福利法庭,只需要在调解委员会下达决定后两个月之内,到法庭领取专门的申请表格,用带回执的挂号信寄给法庭执达处。
了解URSSAF检查的程序和可采取的上诉途径很重要。另外,在遇到稽查的时候,企业应尽量与URSSAF稽查员合作。不要做得太多,更不要采取敌对的态度。
面对URSSAF检查,我们给企业的建议是“勿过,勿不及”!
任律师法律咨询·竟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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