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留下的最大遗产:说服世界为内容付费(图)
对传媒业来说,十年当然够漫长了。十年前,如果你想下载一些音乐,最好的选择是Napster或LimeWire、Kazaa之类文件共享系统。正版音乐服务不是没有,但价格昂贵,即使今天也乏人问津:PressPlay、MusicNet等公司的低质量媒体服务费,每月需要15美元(当年大多数人使用拨号上网,而不像今天使用宽带),不能刻录CD,而且,有很多限制软件,防止你共享歌曲。然后呢?史蒂夫·乔布斯来了。苹果公司的软件和设计团队最初打算为推销麦金塔电脑造一款音乐播放器,不曾想却令iPod应运而生,接着是iTunes音乐商店,这个伟大的方式让苹果与音乐销售密不可分。2003年,乔布斯说服不愿把音乐出售给微软等巨头的音乐公司与他合作,因为他说苹果公司很小(当时确实不大)。如此一来,人们存储共享歌曲的风险就微乎其微了。唱片公司们看苹果的市场份额只占电脑市场的一个零头,寻思他们至少每年能卖出100万首歌,所以同意签约。iTunes音乐商店开业头一周,仅在美国就卖出上百万部,一个月销售了300万部,之后一路高歌猛进。如今,苹果销售电视节目、电影、书籍、应用软件,以及音乐。虽然我们将可用内容的爆炸式增长视为理所当然,但若没有乔布斯,可能不会有今天;他的谈判技巧将成为苹果公司以及传媒行业至深的怀念,因为在他的带领下,他们开辟了新的支付机制。内容公司一直不愿意让自己的产品转移到新格式,因为他们既不是发明人,也没有在其发展中发挥作用。作为这一过程的见证者,索尼的蓝光光碟可以将内容打包,但你只能在光盘上听,或看3D影片,至少在理论上如此。它当然无法满足需要,部分原因在于,人们希望内容能够随身而行,iPod、iPhone手机、iPad、甚至计算机可以是便携式的,内容却不能随身携带。将应用程序直接下载到手机里?五年前,所有移动设备都做不到。固定费率数据计划?同上所述,对内容创作者有害无益。乔布斯撬开了许多内容公司的思想大门,因为他思考的重点一直是,如何在减少障碍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更多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就是互联网的企业化身;但他认为,人们应该为所得支付费用。他一如既往地坚持,人们要为价值付费,对网络内容也要如此。苹果的应用程序和音乐商店是世界上最大的纯数字收入创造者之一;谷歌的安卓也可能会成为最热卖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但其市场收入少得可怜,而且,我还没听说有谁单靠在谷歌平台上销售音乐、电影或图书,就能取得成功。乔布斯的辞职看似一个时代的终结,对于科技产业的某些部分来说,确实如此。对内容产业而言,也是一大损失:在让客户为你的产品支付费用方面,乔布斯领风气之先。事实是,《每日电讯报》之类的杂志应用没能卖得很火,并非iPad(上市仅15个月,一个季度就卖出900万部,而在同一季度,iPod仅售出21.9万部,高峰时期每季度可卖2200万部)的过错,而更像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反映。因此,如果你想知道乔布斯的离开会对媒体世界造成怎样的影响,那么,不妨将其视为付费内容行业失去了一位最大的支持者。谁将代替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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