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出文明剑 实至名归卫生城
复查组表示,将建议省爱卫会确认我县为“浙江省卫生县城” http://qtnews.zjol.com.cn/webadmin/UploadFiles/2011-9/201192311347289.jpg 9月21日—23日,省爱卫会副主任、卫生厅副厅长叶真,省爱卫办常务副主任胡伟率省级卫生县城复查组一行来我县复查省级卫生县城巩固工作。县领导王通林、叶水源、季力华、叶选君、郭明皎、陈苏民分别陪同。我县于2002年获得“浙江省卫生县城”荣誉称号,2007年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查确认。2008年,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向全县人民提出了“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奋斗目标。一直以来,我县坚持把创卫工作作为加快城市发展的战略举措,按照“科学创卫、依法创卫、人人创卫、和谐创卫”的工作思路,将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2007年以来,全县创建县级以上卫生单位35个、卫生村48个、卫生乡镇9个,其中省级以上卫生单位和村16个。全县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2.03%,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69.45%,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96.12%。
在青期间,复查组对我县省级卫生县城的巩固工作进行了检查。复查组成员通过观看专题片、听取工作报告、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群众等形式,对照《浙江省卫生县城标准》对我县进行了严格考核。
复查组认为,青田自2002年被命名为浙江省卫生县城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卫生县城巩固工作,把巩固发展卫生创建成果作为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载体,按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大投入,县城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得到有效拓展,市民文明意识有效增强,环境卫生取得变化,广大群众享受到了创卫带来的成果与实惠。
复查组表示,在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青田的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得到了巩固,达到现有标准的基本要求。因此,复查组将建议省爱卫会确认青田为“浙江省卫生县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复查组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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