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不浪漫的浪漫史
我那不浪漫的浪漫史 很多的时候,人们解释不清人在某个场合相识或相爱的特殊经历时,就会用“缘分”来结束话题。我与老公的相识也会很落俗套的用“缘分”来诠释。自小循规蹈矩的我,在婚姻大事上依然秉承着母亲老人的教诲,虽然不是完全听从媒妁之言,但是颇为相信宿命:凡事一切交给上苍,顺其安排。即便如此,我在心里默默的给未来的那一半也定了一个硬性指标,那就是身高不能低于一米七四,同时崇尚文化人的我在心底还喊出一个附加条件:必须受过高等教育。在具备这些外在条件下,我也就顺从地跟随七大姑八大姨,奔走在相亲的前沿。 虽风华正茂,但爱情路上我却屡屡受挫,不是因为对方嫌弃我瘦小告终,就是因为我不满意对方的外表拜拜。挑来选去我到了亲朋好友都已坐立不安的年龄了,他们更是吵着要为我发征婚启示。我成天早出晚归,生怕看见他人出入成双的影子而伤感。就在我 “穷途末路”时,有个爱给人介绍对象的女同学将她同事的同学纳入视线。因此,我那张不素面朝天的小黄脸,经过她地调试,呈现出了一个生动画面。当略显腼腆、却身材魁梧的戴阔边眼镜的男青年,在同样魁梧的几个男青年陪同下,站在我面前时,突然一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形象,在我脑海中一掠而过,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着实说,我实在不喜欢皮肤白皙且肉乎乎的男生,觉得一点不“男人”。 可碍于同学面子和母亲赋予的神圣使命,我还是答应介绍人谈谈再说。我礼貌地随熊猫向宽阔的人民路走去。深秋的傍晚,虽然路灯散发出暧昧的光,但仍掩饰不住人们被萧瑟秋风而加快的步伐,我没刻意记,却记住了熊猫有个好记的名字--志林。我不愿意直呼其名,在心里一直“熊猫”“熊猫”地叫着。 给熊猫相处两个月后,我一直不是很开心。尽管给他在一起有一份安全感,可我就是从心里不能接受他如女人般白嫩细腻的皮肤。我几次试着想对熊猫说分手,然而,奇怪得是耳旁总有一个富有磁性的男中音在呢喃,我知道那是熊猫的。为了这个声音,我竟然说服自己去赴熊猫约会。若干年后我问老公他什么地方最吸引我吗?老公摇摇头,我说声音。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为什么会钟情于老公的声音,不过这么多年来,老公浑厚的男中音确实像块磁铁一样紧紧吸引着我。 母亲见我下班后没按时回家,就再三催促我把男朋友叫回家,让她看一看。而我总以单位忙为借口,搪塞母亲,原因是当时我只迷恋熊猫声音,但还不愿意看到他胖乎乎的人。就在我“撒谎不脸红”时,老天硬是把熊猫领到了母亲面前。现在想来世上好多的事就是这样得不可思议。有个周五的下午,熊猫打电话告诉我单位发了一张电影票,他又找人要了一张,不妨一起去看电影。 矮小的我紧随高大魁梧的熊猫作毕,见周围人不时探头打量我,不用说他们都是熊猫的同事了。我开始后悔自己决定轻率,乃至让很多人看到和熊猫一起看电影。毕竟二人的关系还没确定,要是传出去,让单位的人知道多不好。电影演得是《加里森敢死队》。对于出生于六十年代末期的我来说,脑子里的英雄是黄继光和邱少云,他们在战场上听指挥,守纪律,英勇赴死,永垂不朽!但《加里森敢死队》完全颠覆了这样的观念!那些人是小偷、骗子、抢劫犯和街头流氓,但在残酷的战争,和面对比他们的罪行更邪恶的法西斯时,他们的人性,天良和技能都得到了复苏和发挥,正是这样的英雄给了那时的我震撼和启迪:人不可能完美,但只要良心未泯,有自己的性格和特长,在特定的时候,人人都能成为英雄! 电影结束后,我认真地端详着熊猫,心中暗想或许在这个憨厚的性格后面隐藏的是人性最美好的一面,我又何必以貌取人呢?倘若此时我放弃了他,也许会遗憾终身的! 从电影院出来时,早已是月上枝头了。路上的行人稀稀拉拉的,我与熊猫各骑一辆自行车行走在我回家的人民路上,两旁的路灯一会将我和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一会又将我俩重叠在一起,就像我们的关系一样--渐渐向一起靠近。突然“扑”的一声,自行车抛锚了,原来是一枚亮晶晶的图钉,它扎在车前带上,我们只好推着车子往前走,试图在路边发现补自行车带的。可走了好几个路口连个修自行车的人影都没看到。我心盘算着,熊猫好歹也是因为送我回家才这么倒霉的,我总不能一走了之吧!就这样,我们推着自行车边走边聊,直到到我家门口。 虽然经过一场电影,我对熊猫的看法有所转变,但距熊猫拜见我母亲,还差得不是一点半点。我硬着头皮回家拿气管,心想让熊猫打足气,也能凑合着回家。 不料,母亲跑到穿高跟鞋的我前面,只看了熊猫一眼,就给熊猫下令:快,回家吃饺子去。 就这样熊猫因祸得福,来到我家。再看母亲乐得合不住嘴,不一会热腾腾的饺子就端了上来,熊猫也不拿捏,像在自己家里似的“狼吞虎咽”了一大碗。母亲眉眼含笑地看着熊猫,偷偷冲我说这人实在。最后母亲发话让熊猫星期天早点来,给哥哥姐姐们认识认识。 周日熊猫早早来到我家,摘韭菜、剁肉陷、擀饺子皮,烧菜,做得有条不紊,哥姐看到后,当场表态愿把他们的小妹许配给熊猫,还不放心地说:“志林,小红在家被我们宠坏了,什么家不会做,你以后家务活要全包了啊!”熊猫笑地合不拢嘴,还许下承诺,要对我好一辈子。哥姐一见都为我这个懒妹妹找了一个脾气好、又会做家务“保姆”型男友,就毫不回避的流露,我这个的妹妹配不上眼前这小伙儿。 后来我与熊猫顺理成章走到了一起。熟悉后,我经常说男人有些沧桑感好,于是他说等他老了自然就有沧桑感了;我说男人胖了显得臃肿,他又说他可以控制体重。十九年后,他的体重比婚前轻了十四斤,皮肤也没之前那样洁白细腻了,他沧桑了。唯一没变得是他当年给哥姐许下的诺言。 现在想起来仍很感激《加里森敢死队》和路上的“隐形****”。是前者让我茅塞顿开,是后者破坏了交通工具,以致熊猫在恰当的时候“登堂入室”,成了母亲的好姑爷,这真是难以用语言解释清楚的东西。或许这就是操纵人们命运的缘分。文章《我那不浪漫的浪漫史》来自文章屋,转载请注明网址和作者!如果您喜欢《我那不浪漫的浪漫史》,别忘记推荐给您的朋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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