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子 发表于 2017-2-13 07:20:52

女子晒照称“吃穿山甲”吃到流鼻血 深圳警方调查

“穿山甲公子”事件尚未平息,又来一“穿山甲女子”!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133570903/641
2017年2月13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深圳微博发布厅”发布微博称,12日,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监测到网友“绽放的多多”微博涉食用穿山甲等内容,立即开展调查。当天下午18时许该微博已自行将涉穿山甲内容删除。目前调查还在进行中,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133571256/641网友“绽放的多多”
据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信息,网友“绽放的多多”曾在2011年和2012年发布微博称食用了穿山甲,并晒出相关图片。微博显示,其所在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133571466/641
2011年9月8日,该网友微博称,她喝了穿山甲、蛇、天鹅肉等八种动物熬制的汤,并食用了穿山甲血炒饭,并发布了一只小锅中装有肉块的图片。2012年3月6日,该网友发布微博称,“好客的廖总提前叫人炖了四小时的冬虫草穿山甲汤,非常美味”。但2月13日上午10时许,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检索发现,该网友疑似已注销该微博账号。“深圳微博发布厅”前述微博称,“《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食用和组织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严厉谴责一切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并且在此呼吁广大网友,如你有发现任何伤害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可拨打‘12319’或直接在微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举报!”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7月,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成员李加和,在广西考察结束后,接受宴请,食用穿山甲,并晒出相关图片。一年多以后,2017年2月,被网友曝光,引起舆论关注,李加和被戏称为“穿山甲公子”。考察团组委会2017年2月8日发表声明称,望李加和深刻反省自己的严重不当行为,充分汲取教训,做一个爱国爱港的新一代中国香港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介入调查该事件,并于2017年2月8日通报称,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李宁已于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关于该宴请是否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的问题,相关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kwiti 发表于 2017-2-13 15:31:52

我觉得挺好的,大家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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