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 发表于 2011-12-6 07:44:41

九成个体户告别增值税

    “今后再也不用缴税了,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在五十街开店的个体户晓媚高兴地说,以前每个月要缴纳98元的增值税,自从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后,这98元可以不用交了,一年下来也能节省1000多元,减轻了个体户的负担。     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县1至11月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5621户,起征点以上有1696户,征收比例为31%,其中鹤城镇个体有2015户,起征点以上有932户,征收比例为46.25%。
  自2011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省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起征点调整后,经初步统计,我县个体工商户原来在起征点(5000元)以上的有1696户,这次调整后,全县只有161户个体工商户要纳税,其他1535户个体工商户将享受到免税政策,占以前起征点以上纳税户的91%,预计每月免征增值税达36.33万元。
(青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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