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警惕官员对投资人“关门打狗”
武汉投资商宋瑞峰在山西平定县投资6000多万而被当地“关门打狗”,这是全体投资商与经营者应重视的教训,宋瑞峰的遭遇,其他投资商也随时可能遭遇。何谓对投资商“关门打狗”?最近一期的《鄂商》杂志,还有前些日子的《中国经营报》,对这种“先招后打”的权力作为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宋瑞峰一次次被官员的“热情豪爽”和“特事特办”的保证所打动,又被赢利前景明朗的投资项目所诱惑,与当地政府签了《签约项目协议书》,投资建设成307国道固关服务区项目。结果,该项目“手续不全”,成了“无政府规划的项目”。由宋先生投入营运是不可能了,更糟糕的是他想抽身脱困都难做到。
6000多万元的投资,对武汉投资商是打了水漂,而对当地某些人并非如此。项目是好项目,投资是地方政府亲自招来,项目建设全在官员眼皮子底下进行。官员对投资商当面打包票允若“先建后补”,等你投资到位,项目建成,然后再宣布你“擅自”和“违法”,逼投资商所建项目“作价拍卖”。也就是说,由外地人出钱出力搞建设,而后赚钱的事交给其他能“完善手续”的人去接手。
那个无法取得运营证的项目,曾被平定县人民政府列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阳泉市政府也将其纳入66个基础项目建设和百项重点工程项目之列,宋瑞峰本人还因此项目建设获得过阳泉2008年度“百项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建设其间,没有任何一位官员告知投资商相关项目“没有获得规划布点许可”。由此看来,那样的政府招商,神似一种叫做“合伙欺诈”的方式。
当地工商部门的变脸可体现此地衙门的突出风格,他们不光是对外来企业收取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就连“强行要求为其他企业的贷款作担保”都做的出来。那里的官员还不是“一阔脸就变”,他们这算“钱到脸就变”。一旦钱到了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变成固定资产拿不走,投资商就等于授人以柄而受制于人,一下子就从“大爷”沦为“孙子”,官员们的事情就好办了,说什么就是什么,过去说过什么都可以不算数。
“诱敌深入”和“断其后路”的战略战术,被运用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怪不得有些地方将招商引资视同为打仗。
实际上投资商是被骗了,但地方官员肯定有理,且理由充分。这时候,他们讲法了,讲得很详细,并表示自己是一贯地严格守法。被个人骗了,那还有的一拼,至少还能打官司追究一下,可被一级政府、一群官员骗了,又能到哪里告状、找谁去讲理呢?
山西省各级政府都设立奖惩制度,按照招商引资的成绩进行排位考核,各地方政府压力确实很大。有这种背景存在,我并不否认当地政府具有某种程度的招商诚意。但是,招商之后的权力表现,才更能说明权力作为之本质,也最终证明着招商活动是出于“招商诚意”,还是出自“挖坑的本意”。
当地官员承认,“招商引资时都许诺得很好,但引入之后往往就出现很多矛盾。一些部门不从大局出发,经常相互扯皮。”虽则这话轻描淡写,却也并未抹杀毁约无信和“钱到脸就变”的事实。
“当初就是因为太相信政府的口头承诺了。”其实,莫说是口头承诺,即便白纸黑字、签章盖印的正规契约,权力还不是说改就改、想毁就毁?法庭管不到官家权力这个范围,政府对民间个人想毁约谁都无可奈何,而这种被官场珍惜的、压倒其他规矩的“大规矩”,坑爹最甚、祸民最烈。
民众要求权力“不很流氓”、“不太无赖”,这要求不高,实现条件也不需要很多,只是民众和法律能够对权力的无赖行为实施制裁即可。要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官员对民间、对财富“关门打狗”的事情,就很难发生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