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检察官提议自愿性关系年龄定为13岁
【欧洲时报】巴黎检察官莫兰(Fran.ois Molins)2月26日宣布,希望将自愿发生性行为的判断年龄定为13岁,并将写入未来的法案。莫兰在当天接受《巴黎人报》采访时称,这一年龄符合1945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13岁起,当事人可以接受刑事制裁。可以说,这是产生(法律)区别的门槛。2017年11月,法国总统马克龙以个人名义宣布,希望将自愿发生性行为判断年龄定为15岁。2017年4月发生的一起案件在法国掀起轩然大波,一名28岁男子与11岁女孩发生性关系,男子被检方以“性侵”而非女孩家人要求的“强暴”罪名起诉,原因是“双方自愿”。这起案件之后,政府宣布相关立法计划。国民议会2月22日公开的资料报告提出了一个“灵活解决方案”。年龄在13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所有性行为均被视为“严重性侵,在性交的情况下被视为强奸”。在13到15岁之间,该行为将被视为未经同意,但这只是简单推定,作案人保留证实自己并未强迫、也就是未成年人同意的可能性。莫兰同时向韦恩斯坦事件后性侵受害者的言论解放致敬,但他也提出了“媒体审判”的危险:“如果单纯是‘沉默的墙’被摧毁,那很好。但‘谣言’不应等同于‘谴责’。……公民有绝对的知情权,但不应存在媒体审判”。巴黎检察官莫兰表示,在以推特行动#balancetonporc为标志的性侵恶性行揭发活动之后,2017年秋季巴黎地区的性骚扰和性侵报案数量从20%上升到30%,仅10月份就达到154起。“但效果正在回落到之前的情况,即每个月80到120个投诉。强奸案的数据一直保持稳定,每年大约700起报案”,莫兰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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