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用“版权表情”保护微博版权
有独创性内容微博享有版权,专家建议 用“版权表情”保护微博版权本报记者 王维维
原创微博享有版权,可如何保护呢?在前日举行的“微博版权保护倡议研讨会”上,专家建议微博可预设“原创”、“署名”、“捐献”等“版权表情”,确定微博版权的处理方式。同时,有网站也承诺,将承担起“帮博主追讨稿费”的重任。
版权怎么认定?
看内容是不是有独创性
如今,我们经常会在微博上看到有人抱怨自己的原创微博遭到剽窃,或者原创的微博内容被人集结出版自己却一无所知。不久前,一位作家指责某著名演员剽窃自己原创微博,引发关注,最终,那位演员删除了这条“盗版”微博。
研讨会上,市新闻出版局版权保护处副处长张俊杰表示,微博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首先要看它是不是著作权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如果它有原创性,有作者智力成果的成分在里面,就应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发微博说‘我起床了’,这种就不能算有版权。”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也认为,微博的内容不能一概而论,是否享有版权,要看其内容是否享有了著作权法上规定的最低的独创性,“我们要保护的是智力劳动成果”。
版权如何区分?
建议在微博设“版权表情”
法律界专家们在会上提出,微博版权保护并没有超越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范畴,只是因为微博版权保护意识尚未建立、传播规则亦不成熟,导致微博版权保护在实践中难以操作。
那么,在微博内容被多次转载、分享之后,如何确定原创作者?搜狐网副总编辑王子恢在探讨中提出了设想,未来用户发表的每条微博中将有可能提供“原创”、“署名”、“捐献”等“版权表情”备选,让使用者自己选择是否主张微博知识产权。
王子恢说,作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微博是原创的,可加一个“原创”;如果认为自己的微博可以随便转,就加一个“捐献”;如果希望在转发过程中保留一个署名权,可以加一个“署名”,“这个从技术上来讲并不是很难”。
侵权如何赔偿?
参考被盗用后的转发量
版权保护并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署名,还涉及切实经济利益。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认为,一些名人微博的市场价值较高,可考虑通过“名博”博主与微博运营单位签约,运营商再与可能使用这些微博内容进行商业化运营的多种渠道签协议,进行商业化运营的尝试。
有许多人在转载别人的原创微博时,并不为作者署名,或者模糊化甚至盗用署名。搜狐公司副总裁方刚表示,如果博主愿意主张个人权益,微博服务商将为其提供法律支持,比如帮忙追讨稿费等经济利益。
那么该如何界定索偿时的稿费高低呢?微博营销专家郑治提出,微博内容的价值判断很简单,就是真实用户的转发量,“要确定侵权赔偿额,也可以参考盗用微博后的转发量。转发量有多大,对原作者的损害有多大。”
视听类网站自查内容争创文明
本报讯(记者 金可)创建和评选“北京文明网站”活动自10月15日启动以来,得到了本市互联网行业的积极响应,目前已有112家网站申请“北京文明网站”称号,超过400个频道申请“北京文明频道称号”。
昨天,13家网站参与了视听类网站创建“北京文明网站”座谈会。据悉,北京现有视听类网站133家,年轻网民是此类网站的主要用户群。各网站均表示,文明网站创建活动以来,均组织多次自查内容的专项清理活动,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小组,坚决抵制低俗和盗版内容。爱奇艺网负责人表示,网站为青少年提供绿色健康的观看环境,所采购的动漫95%是国产动漫剧集。
“正版”也是昨天各网站都提到的关键字。只有增强版权保护意识,才会有利于网站的文明发展。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在座谈会上建议,视听类网站在做好版权保护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打击低俗、有害、虚假信息,引导广大网民讲诚信,关注生活中的凡人善举。同时,强化网站内部制度建设,让网站从业人员自觉投身到争创文明网站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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