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via 发表于 2011-7-4 16:01:02

红颜与知己

9月14日,联合国成立六十周年首脑会议上,布什用铅笔在一张便条上写道:“我想上洗手间一会儿,可以吗?”并将便条递给了坐在后座的国务卿赖斯。被路透社摄影记者拍下,成为热点新闻。   赖斯,未婚,了解俄罗斯事务的专家,思路清晰,阐述能力强,博学勤奋,喜看体育比赛,能弹一手好钢琴,被外界称作布什的红颜知己,布什内急都要向她请示,“知己”的程度可想而知。此事发生于赖斯身上,全球人民觉得有趣,若换作玛丽莲•梦露,全球人民肯定得浮想联翩好长一段时间。
  红颜知己,两个并列名字组成的词组,所指通常厚此薄彼———于某类人,是红颜,于另一类人,就只剩下知己功能了。
  红颜,字典上的解释是“指貌美的女子”,最常见的搭配是“祸水”和“薄命”。知己,无论放到哪里都是个熠熠生辉的词,黄金千两易得,知己一个难求,若非要将“红颜”视作定语,范围就更狭隘了。“貌美的女性知心人儿”,踏遍千山万水,穿越千年光阴,称得上代表人物的,红拂女、霍小玉、薛涛、朝云、梁红玉、柳如是、小凤仙……只是,怎么都是出自青楼。
  相比较,“红颜知己”盛产于欧洲沙龙,有地位、有名望、有金钱,又多才多艺,口齿伶俐,八面玲珑的沙龙女主人,毫无争议地当为沙龙男人集体的红颜知己(当然一个大度的安静的沙龙男主人是必不可少的前提)。这些女子,除了美貌与智慧并存,更重要的是,她们是男人们的共有财产。尤物只要不是自己家的,男人自觉努力地把关系往“知己”上靠,一旦囊为私有,知己感烟消云散。
  林徽因是金岳霖终身念念不忘的红颜知己;蒋碧薇与张道藩,22年,从知己到情妇,以怨妇收场。红颜,不是知己的前提,反而会是障碍。距离产生美,做知己的距离,最好是天上月地上湖,遥遥相对,相映成辉。甩开红颜“红”的束缚,把握知己的距离,天下人皆可互为知己。一山不容二虎,鉴于生物学原理,“在每个小生态环境中,具有同样生态学功能与同样生态学指标的物种只能保留一个。”物伤其类,唇亡齿寒,建议知己以男女配对为主,这样事业上不担心知己“爬头”,生活上也不用警惕“引狼入室”。有容乃大,对男人而言,凡女性,对妻座无窥探之心,能适时适地嘘寒问暖,趣味比较相投,事业上甘当绿叶,均可赠“红颜知己”之名。斯宾塞尔说他不结婚的原因是找不到符合他头骨原理的女人。结婚对象要的是身体相配,知己才必须配头骨,因为惟有这样,才能确保精神被“诱奸”。
  报上说,国内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比例越来越高,女人的才华在不断提升,相应的,女人可施展才华的对象也必须及时拓宽,仅有一个男人是不够的。因为这个男人品尝过她的好厨艺却无法领略她的辩才;领教过她的严谨但享受不到她的温柔。一龙九种,种种各别,男人们早就盼望着天下女人能敞开怀抱,提供差异化情感服务。像贾宝玉那样,在确保感情主流走向,同时拥有红颜知己若干,非但不是坏事,而且可进一步提升他作为配偶的身价。想想,若拥有赖斯那等素质的红颜知己,肯定是一人拥有,全家光荣,哪用得上拈酸吃醋?
  常见某些女人,用炫耀的口吻说起某类更高级别的女人,“她跟我老公是无话不说的朋友!对我也很好!”引入红颜知己应该是安全的,若导致家庭纷争,男人该反省,引入的这位级别是不是足够?红颜要反思,自己的知识是否达“世界主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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