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摄影应把视觉冲击力放在首位
“新闻价值”和“形象价值”历来被认为是新闻摄影的两大要素。新闻摄影的形象价值主要是指新闻照片的视觉冲击力或称之为视觉吸引力。长期以来,许多新闻摄影的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者都认为在这两大要素中,新闻价值是首位的,因为新闻摄影是属于新闻范畴而不是属于艺术范畴。然而,笔者在近几年的新闻摄影教学中,多次让同学们在任何报纸或指定报纸上选择自己最喜欢的10幅新闻照片,发现同学们选择的标准首先是照片本身的画面效果,照片的新闻价值是处于第二位的。当笔者和同学们探讨为什么不是首先考虑新闻照片的新闻价值时,许多同学说,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新闻,往往从报纸的文字报道或电视、广播上已经获悉,因而看照片时就更倾向于关注画面效果了。
重新审视我国长期以来的新闻摄影实践与读者对报纸上新闻摄影的评价,把照片的视觉冲击力要素放在首位,应当更有利于改进我们的新闻摄影报道,更有利于新闻摄影报道的创新,也更切合读者对新闻摄影的需求。
一、重视读者视觉感受的选择
新闻宣传要“贴近群众”,研究读者的视觉感受与选择的特点,对改进新闻摄影报道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新闻摄影属于视觉新闻,它向大众传播新闻信息主要是通过视觉形象。图片的标题与文字说明相对处于从属地位。读者选择新闻摄影报道时,首先也是选择图片的形象。因为人们接受新闻摄影是从接受图片形象开始的,进而才会去阅读其文字说明。一幅新闻照片如果本身没有视觉吸引力,则很少会有读者继续去看其文字说明了。当然,犹如对任何事物的判断有多面性,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或吸引力的照片未必都是好照片,但好的新闻照片则必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或吸引力。
人的视觉是一种主动性很强的视觉形式,具有强烈的选择性。人们常说的“视而不见”一词,就说明纳入视觉范围的东西仍可“不见”,“没看到”,这就是视觉的选择性。它只看到吸引它的对象,也就是对它有较强刺激力、冲击力的对象。从新闻摄影的角度来看,什么样的对象会对读者的视觉产生较强的刺激、具有冲击力或吸引力呢?
心理学家早就指出,视觉最不喜欢的东西,是那些静止不变的或者是那些不断重复的形象。所谓“熟视无睹”也就是这个道理。只有当视觉面对一个陌生的对象时,才会“睁大自己的眼睛”。人的视觉具有求新纳异的倾向,这就要求新闻摄影者如想使自己拍摄的照片具有吸引力,就不能满足于拍摄人们普遍看得见的内容与形式,而应着力于把人们普遍“看不见”的内容与形式变成“看得见”的摄影报道。
内容与形式均是独一无二的新闻摄影报道,毫无疑问是最受读者欢迎的;仅仅“形式”(即照片的画面效果)是独一无二的新闻摄影报道,也会吸引读者的眼球;而仅仅是“内容”独一无二的新闻摄影报道则是第三等的,因其照片本身的画面效果对读者来说“熟视无睹”。新闻摄影者应想方设法拍出让读者有“第一次看到”而产生新鲜的感觉。
二、强化求新思维在新闻摄影中的运用相识色影
求新思维具有鲜明的喜新品质。它的思维指向是活跃的、积极的、向上的。朝向那些过去没有发生过的、没有见到过的、没有报道过的对象。这种思维符合报刊属性。报刊的存在是为了报道新闻,一切着眼于一个“新”字。 刚入后单反,留着以后用 顶你的说,很不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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