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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尸体、骨灰运回中国安葬须知

2019-1-28 17:56| 发布者: 海芬心语| 查看: 94670| 评论: 0|原作者: 海芬心语

摘要: 昨天,《法国侨报》微信“泛欧资讯”刊发了外国公民去中国与中国公民结婚须知的报道。 今天,我们继续报道“申请尸体、骨灰运回中国安葬须知”。   旅法中国公民如申请将遗体、骨灰运回国内安葬,请携下列证明和 ...
昨天,《法国侨报》微信“泛欧资讯”刊发了外国公民去中国与中国公民结婚须知的报道。 
今天,我们继续报道“申请尸体、骨灰运回中国安葬须知”。
  旅法中国公民如申请将遗体、骨灰运回国内安葬,请携下列证明和证件前往驻法国使馆或总领馆办理有关手续:
  一、安葬地有关民政部门(县级以上)同意遗体或骨灰在当地安葬的证明(如有)。
  二、死者原持中国护照(须剪角注销)。
  三、死者去世地出具的死亡证明(建议做好双认证)。
  四、医院或警察局出具的死者属非传染病死亡的证明。
  五、死者死亡地区近期无传染病、流行病的证明(如有)。
  六、省警察局或省长签署的准许将遗体或骨灰运往法国境外的许可证。
  七、省警察局或死者去世地警察局出具的遗体已做防腐处理并密封的证明。如系骨灰,须提供遗体火化证明和骨灰盒密封证明。
  八、如遗体系埋葬后再葬,应提供遗体挖掘记录(如有)。

法国报警电话:0033-17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驻法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33-15375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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