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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为100元赌注喝下1斤酒死亡 [打印本页]

作者: 游小溪    时间: 2012-7-17 10:34
标题: 女子为100元赌注喝下1斤酒死亡
法院一审判决参赌者承担三成半责任 赔偿原告11万多元

  本报佛山讯(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卢柱平)上班时间与同事打赌,女子阿云竟然一口气喝下1斤米酒,结果她赢了同事给的100元,却为此丢了性命。阿云死后,她的家属将5名参赌的同事以及用人单位一并告上法庭。近日,南海法院一审判决阿云是因醉酒而死亡,其本人对自身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5名参赌者承担三成半责任并赔偿原告11万多元,用人单位赔偿原告1万多元。

  据介绍,今年3月1日10时许,虽是上班时间,但5名男同事看到严某带来了一瓶40度的一斤散装米酒,于是便和阿云打赌,称她若能一口气将该酒喝完,就可赢取100元。阿云接受赌约,当众将米酒一饮而下,赢得了严某100元。

  下午换班时间,和阿云交接班的同事苏某回到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浓浓的酒味,阿云则趴在办公桌上昏睡着,怎么叫她也没反应。后阿云被送往南海第八人民医院,但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赌酒、劝酒致人亡要担责

  法官提醒市民,逢年过节、聚会应酬为了尽兴有时难免要喝酒,劝酒的人要掌握尺度,不要明知对方酒量不行,还任其醉倒,或主观上故意让其醉倒,或明知会造成对饮酒人的伤害却轻信可以避免,这就会构成民法中常说的过错,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若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让他人喝酒,还有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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