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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乐清现毒海参 只为延长保质期 [打印本页]

作者: faneuro1    时间: 2012-8-24 15:45
标题: 浙江乐清现毒海参 只为延长保质期
            中新网温州8月24日电 温州乐清柳市公安分局联合工商部门日前查获柳市中心菜市场有四个摊位销售“毒海参”,这四个摊位所卖的水发海参是经工业火碱(即氢氧化钠)水泡过的伪劣货。

         8月21日,乐清柳市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柳市中心菜场有商贩销售“毒海参”。

  当天上午10许,柳市公安分局联合工商部门随即前往举报地点进行突击检查。经查,柳市中心菜市场有四个摊位疑似销售“毒海参”。

  “这些海参是真货,决不掺假。”面对执法人员,一对销售“毒海参”的夫妻辩解道。执法人员随后拿着部分海参产品进行检测。经鉴定,这四个摊位所卖的水发海参是经工业火碱(即氢氧化钠)水泡过的伪劣货。人如果长期食用这种火碱发过的“毒海参”,会对身体有害。在事实面前,商贩张某承认了自己用火碱水加工浸泡海参,使其“发胖”增重,然后销售牟利。

  随后,执法人员将现场四个摊位共200余斤的海参及1斤工业火碱进行了查扣,执法民警责成当事人前往该公安分局接受询问。

  经审讯,四名商贩的“毒海参”均是从温州一家水产店批发而来。其中张氏夫妇为给海参保鲜也买来了火碱当备用,自己加工泡发“毒海参”。

  据张某交代,他们海参进价约25—30元/斤,售价约30—40元/斤,为了让海参存放更久,他们会给积压的海参加点“料”,保持它的卖相。

  “他们原来的海参应该是松软的,经过火碱浸泡后就会变得有弹性。”经办民警说,海参一般不能放太久,而经过这些火碱浸泡的海参却能放上十几天而不变样。

  据警方介绍,海参或鲜虾仁等保鲜水产品中加入火碱后,可以使重量增加5到7倍,肉体水分不易出去。产品保质期可延长3至5倍,产品外观肉体饱满,光泽更佳。因而,一些没有冷冻保存条件且又想牟取暴利的商贩,就很自然地用火碱浸泡水产品,既卖出好价钱,又不易被消费者察觉。

  火碱,又名烧碱和氢氧化钠,是强碱,且含有致癌成分。据卫生部门相关人员介绍,中国早已严禁使用火碱来泡发水产品。食用烧碱后,其进入消化道后与组织蛋白结合成胶样蛋白盐,并使脂肪皂化,导致组织脱水。因此,用火碱加工过的食物,对人体会造成严重伤害。而商贩使用火碱加工水产品,用量上又没有严格标准,往往造成大剂量使用,危害极大。

  目前,张某夫妇涉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被乐清警方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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