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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冈稀土盗采屡打不尽:官员提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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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neuro1
时间:
2012-8-28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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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冈稀土盗采屡打不尽:官员提供保护伞
广东佛冈稀土盗采屡打不尽:官员提供保护伞
2012年08月28日 09:5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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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盗采点池浸工艺炼稀土的作业现场。
在被盗采点破坏的土地上,几棵刚刚种下的小树苗蔫蔫地站着。
◎保护伞“护矿”流程详解
以石角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黄继洪为例:
1月4日上午,接到摧毁大冚尾非法开采稀土矿点命令后,首先通风报信;
然后命令其手下何某智制作一张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以证明该矿已经被摧毁;
带领两名手下来到矿点拍摄虚假照片;
命令人拍摄钩机钩住浸泡池池边的动作,并找到一个废弃的工棚,拍摄钩机将其钩倒的照片;
撰写报告,汇报其摧毁该矿点的全过程;
当天下午,拿着这些虚假的材料和“摆拍”的照片向领导复命。
◎佛冈已打掉的六个保护伞
●石角镇原副镇长廖志华
●石角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黄继洪
●高岗镇原副镇长李建新
●高岗镇国土所原所长何道志
●高岗镇国土所原执法人员范健华
●佛冈公安局森林分局高岗派出所原所长朱谷针
烈日下,红土地上的几排小树苗蔫蔫地站着,树叶边已有些发黄。“它们活不成了,这片地已经种不了植物了,但我们还是要一次次地种。”一位村民说。
日前,南方日报记者在清远市佛冈县看到数个这样的场景:山顶被铲平,一片原本郁郁葱葱的山地被开发成红土飞扬的“飞机场”,有的山千沟万壑,让人产生一种来到了“黄土高坡”的错觉。
这些都是拜稀土盗采人员“所赐”,通过开采稀土,他们“一天就可变成百万富翁”,却让当地世世代代的人民为此埋单——地不能种、水不能喝,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频发。
自从我国限制稀土出口后,市场上的稀土价格暴涨,刺激了不法商人进入稀土开采行业,铤而走险。
镇镇都有稀土的佛冈,几年间被盗采者肆意侵占和掠夺。2011年底,国土部遥感资源卫星系统通过卫星图片检测到佛冈有一百余处非法稀土盗采点。经历了盗采者与打击者数年的博弈,直到一批“保护伞”被抓后,盗采才停了下来。
盗采之痛
石角镇观山村的一个盗采矿点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3000余万元,佛冈100多处采矿点造成的损失是一个天文数字
如果说石油是工业的血液,那稀土就是工业的维生素。如此重要的战略资源,长期以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无序开采、盗采的现象大量存在。广东是我国仅次于江西的第二大稀土资源省份,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北部山区稀土非常丰富,但盗采的现象也非常猖獗。
“佛冈的稀土资源非常丰富,盗采稀土的现象曾经在这里几乎镇镇都有。”佛冈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为民对记者说。总面积1302平方公里的佛冈,共有7个镇,分别是石角镇(县城)、汤塘镇、迳头镇、水头镇、高岗镇、龙山镇、烟岭镇。
凡是被盗采之地,都是一片“黄土高坡”——山被铲平、因开采变得千沟万壑、树被砍光、化学污水随意乱排。稀土开采之所以造成巨大损害,皆源于其制作工艺。
据悉,稀土开采分为池浸、堆浸和原地浸矿3种工艺。池浸、堆浸工艺是比较原始的方法,要先砍树后锄草,然后剥离表层土壤,池浸是将稀土放进池子里,堆浸是将稀土堆起来,然后以硫酸铵作原料,把矿土中的元素交换出来,再收集浸出液简单过滤分离后晒干成稀土原矿。这种方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惊人的。
据统计,池浸工艺每开采1吨稀土,要破坏200平方米的地表植被,剥离300平方米表土,造成2000立方米尾砂,每年造成1200万立方米的水土流失。另外,浸出、酸沉等工序产生的大量废水富含氨氮、重金属等污染物,严重污染水体。
原地浸矿法则是近几年推行的新工艺,直接从山上钻孔,将化学药剂通过钻孔灌入山体,再将稀土从山体中提取出来。虽然这样可以保护地表40%—60%的植被,产生的尾砂也很少,但仍是两三米挖一个洞,有毒溶液长期残留地下。只不过是把污染由表面转移到了看不到的地方,对地下的污染程度更深,时间更长。除了稀土原矿开采这一对环境破坏最大的环节,冶炼分离环节对环境也有很大的污染和破坏。
关键是,这种破坏难以修复。因为化学污染,开采过的土地种植物也难以成活,禾谷不生;被污染的山泉或者地下水不能喝,鱼虾不存;因山已被挖成“峭壁”、又无植被,所以容易造成山体滑坡。一些村民反映,饮用疑似被污染的地下水,经常感到四肢乏力,头晕眼花,还总是拉肚子。
除了生态损失和对人的伤害之外,盗采稀土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也是巨大的。由于测评损失的费用每矿要十余万,很少有执法部门测算这些损失。
日前,为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佛冈检察院专门聘请专业人士对位于石角镇观山村的一个采矿点进行了测算,测算显示,该矿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3373.75万元。“此矿的规模在佛冈的诸多采矿点中,属于平均水平。”曹为民告诉记者。如此算来,如果每矿造成的平均损失达3000余万,100多处采矿点造成的损失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护矿之伞
盗采老板称,任何一个部门搞不定就开不了矿,“保护伞”们使出浑身解数,收受贿赂、通风报信、放纵盗采
业内人士都把开采稀土作为比贩毒更好的一项投资。
因为开采的成本非常低,每天可以开采数吨,而每吨稀土可以卖到20余万元,最高时可达40余万元。在我国制定禁止稀土出口的政策后,每吨稀土的价格再度飙高,黑市交易甚至曾一度达到70余万元。如此,每个矿点老板每天都能收入百万元以上。而他们可能面临的处罚非常低,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成本低、风险低、收益大,“两低一高”刺激着不法商人们涌入该行业。
其实,政府对于打击盗采稀土的认识是一致的,数年来,包括佛冈在内,全省、全国储有稀土的地方都在坚持打击稀土盗采。但为何屡打不禁?
佛冈给出的答案是“因为有‘保护伞’收受贿赂、通风报信、放纵盗采”。
佛冈的一个矿点老板朱某坦言:“如果国土、林业等政府的任何一个部门搞不定的话,就开不了矿。”可见其背后的利益链条何等庞大。
2011年底,国土部遥感资源卫星系统通过卫星图片检测到佛冈有一百余处非法稀土盗采点。随后,县委县政府组织“铁拳”行动,开始打击非法盗采。但行动开始之后,“保护伞”们开始使出浑身解数,保护这些非法矿点。
2012年1月4日上午,时任石角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黄继洪接到摧毁大冚尾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命令后出发,当天下午他便拿着摧毁矿点时的照片报告,“任务已完成”。可10天后,当执法督察队经过该地时却发现,该矿不仅没有被摧毁,反而扩张了。
那半天的时间里,黄继洪做了什么?
据调查,黄继洪首先通风报信,告知该矿行动已经开始,然后命令其手下何某智制作一张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以证明该矿已经被摧毁。同时,黄继洪带领两名手下来到矿点拍摄虚假照片。他先命令人拍摄钩机钩住浸泡池池边的动作,并找到一个废弃的工棚,拍摄钩机将其钩倒的照片。之后,他撰写报告,汇报其摧毁该矿点的全过程。
随后,黄继洪便拿着这些虚假的材料和“摆拍”的照片向领导复命。
经佛冈检察院调查了解到,为矿点老板们充当“保护伞”的现象并不少。一个明显的例证——“铁拳”行动开始之后,几乎所有的矿点老板都一下子消失了。“这是有人通风报信的结果,”办案人员说。
时任高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何道志每听说镇政府组织人员要对矿点进行打击前都会向矿点老板们汇报。如果遇到没有“收拾干净”的矿点老板,他和他的手下便会做做样子,对矿点作简单的破坏,但不影响其继续采矿。
数年来,佛冈屡次打击稀土私开矿点,但经常死灰复燃,和黄继洪、何道志式的努力分不开。从中也可看出“屡打不尽”背后的诡异。
破伞之战
随着多个“保护伞”被打破,一批矿点老板逃跑,佛冈的盗采之乱终有停歇,矿区生态恢复重建工作也已展开
“打了这么多年,还禁不住盗采,肯定有‘保护伞’。”佛冈检察院检察长卢跃科告诉记者,基于这个判断,佛冈的“铁拳”行动打响之后,检察院坚持积极介入案件调查。一方面盯住已抓获的矿点老板,另一方面联络执法督察队,希望从矿点老板、工作人员口中钓出“大鱼”,查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的行为。
此时,恰逢朱玉展、邓本厚两名矿点老板被抓,检察院立即介入,并从中掌握了两人大量的行贿证据,随后将时任高岗镇副镇长李建新,国土所所长何道志、执法人员范健华,佛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高岗派出所所长朱谷针抓获。
矿点老板们透露,一般他们会采取过年过节送钱、找中间人送钱等方式拉拢主管领导,一来二去,建立自己的“保护伞”。
经查,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李建新利用其任镇党委委员和副镇长,主管该镇城建规划、国土资源和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职务便利,收受非法开采稀土矿点老板及相关人员贿赂37万元。何道志受贿9.5万,范健华受贿1.1万,朱谷针受贿1.5万。
在大冚尾非法开采稀土矿点,检察院干警也抓获了“保护伞”2人。一人为石角镇副镇长廖志华,他利用主管该镇国土资源和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职务便利,收受4万元贿赂,保护矿点老板。摆拍照片的国土资源所所长黄继洪也收受了矿点老板贿赂4万元。
办案人员坦言,因为很多矿点老板已经逃之夭夭,所以很难查清所有的受贿事实,但据他们判断,4人受贿数额绝不止这些。
随着“保护伞”被打破,一批矿点老板逃跑,佛冈的盗采之乱始有停歇,矿区生态恢复重建工作也已经展开。
因办案有功,日前,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成为全省唯一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光荣称号的基层反渎职侵权局。●文/图 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朱香山 韦磊 佛冈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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