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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刘志军案在北京提起公诉 [打印本页]

作者: faneuro1    时间: 2013-4-10 09:34
标题: 刘志军案在北京提起公诉
中国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10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新社报道,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刘志军历任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总调度长、副部长,铁道部部长。2011年2月,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免去其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同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2012年5月,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

文章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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