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一士兵持枪离队】近日,云南红河州河口县一名士兵持枪离队,被其所服役的部队悬赏10万元寻找。当地正在组织军、警力量严格盘查,目前尚未被寻获。部队人员透露,该战士是入伍第二年的义务兵,所持枪中并无子弹,此前多次逃离部队,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央视记者刘文杰)
当地消息人士透露,脱队士兵名叫陈鑫,男,22岁,四川巴中人,身高165厘米,体重55公斤,在河口县桥头乡老卡地区解放军某部队服役。早报记者查阅相关信息发现,老卡地区与越南仅一山之隔。
据涉事部队所发的“寻人启事”称,该名士兵系在驻地附近野外训练时持枪(无子弹)迷路走失。但据说另一消息人士透露,该士兵“是在站岗时持枪离队的”。一份由涉事部队所发的“协查通报”显示,陈鑫离队时身穿夏季丛林迷彩服,离队后可能改穿便装。该部队已向社会悬赏征寻陈鑫和枪支线索:“凡提供真实有用线索者,奖励500元每条;提供线素并协助找到人或枪者,均奖励10万元人民币。”
据红河州政府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本月18日,红河州州府蒙自高速路口等区域已有大量部队人员盘查车辆,红河各县、市也出动大量警力设卡盘查。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该离队士兵已被寻获。(@东方早报 见习记者 刘海川 )
另据云南信息报报道:【士兵盘查过往车辆】21日晚,红河州电视台新闻节目插播寻兵启事,红河州河口县城内已经张贴众多通报。从4月18日起,在蒙河高速公路蒙自市新安所镇入口,出现多名士兵盘查过往车辆,每辆车均被要求打开后备箱接受详细检查。
事实+
持枪离队已触犯多项刑法罪名
2011年11月9日,驻吉林市某部四战士携带95式自动步枪一支子弹795发(95式460发、92式300发、77式35发)逃离部队。当日下午五点多,市局通报,四名嫌疑人在辽宁营口被堵截民警发现,当场击毙三人,活捉一人。
熟悉中国军情的人士称,在和平时期,军营新兵因怕吃苦等原因徒手脱逃并不稀奇,部队发现新兵逃跑后,一般追回予以禁闭,或退回原籍作补兵处理。但正式受衔后的士兵一旦擅自不假外出或逃离部队,都要受到军法严厉惩治,而小规模的士兵携枪出逃,在军内实为罕见。
边境士兵出逃,可能涉嫌违反职责罪和偷越国(边)境外逃罪。《刑法》第十章第430条:“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435条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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