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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过外国男子赴法与男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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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cha9301
时间:
2014-7-10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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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过外国男子赴法与男友结婚
行政法院9日责令政府24小时内务必给一名生活在摩洛哥的塞内加尔男子颁发签证,使其12日能赶到瓦兹省(Oise)克雷伊市(Creil),与其法国配偶结婚。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决定。
法新社9日报道,紧急审理法官认为,拒发签证“严重损害了结婚的基本自由,显然是不合法的”,因为摩洛哥不准同性恋结婚。法官还指出,2013年5月17日的法律准许同性配偶结婚,规定如果配偶之一是禁止同性恋结婚国家的侨民,法国外交主管部门和领事机构无法主持婚礼,婚礼应在法国举行。
申诉人是一名居住在摩洛哥卡萨布兰卡的塞内加尔男子,2013年夏季,就在托比拉法通过不久,开始办理手续,准备与其法国男友结婚。他5月26日向卡萨布兰卡领事馆申请短期签证,6月16日遭拒。于是他向南特(Nantes)行政法庭紧急上诉,也遭拒。随后他向行政法院提起上诉。
8日庭审时,内政部认为拒发签证有理,因为申请人有“移民前科”,并怀疑申诉人及其男友“结婚的诚意”,特别是两人年龄悬殊,相差35岁。但法官在裁决中指出,这两人在卡萨布兰卡已同居4年。申请人在那里有稳定工作,2010年以来就申请短期签证,以便到法国来与男友一起度假。他的年龄以及2010年在法国无证的情况,并不能使人认为他申请签证,除了结婚外还有其它意图。因此法官下令内政部24小时内务必给他颁发签证,并支付他5000欧元。
法律对结婚的情况未设定特别签证。假如是异性恋配偶为结婚申请签证,领事馆经常拒签。但他们可以在国外结婚,再把结婚证拿到法国复制登记。
消息来源:欧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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