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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猴子自拍照:非人类不拥有版权 [打印本页]

作者: crislinliu    时间: 2014-8-8 09:57
标题: 猴子自拍照:非人类不拥有版权
      

      据美国《赫芬顿邮报》近日报道称,争版权本来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但最近维基百科和英国野生动物摄影师大卫·斯莱特之间的版权之争显得就非常有意思了。

      报道指出,2011年大卫·斯莱特旅行至印度尼西亚,拍摄黑冠猕猴的照片。当他架设好照相机后,一只黑冠猕猴突然冲了过来,拿起了斯莱特的相机,开始自拍起来。斯莱特冲印出照片后,发现这只猕猴拍的非常好,表情有趣,于是就将照片发布到了网上。很快,照片在网上就开始疯传了。

      报道称,最终这张照片被维基百科收录到维基旗下的维基共享资源网中。该网专门存储与共享公共领域的图片,任何人可以免费使用这些图片。斯莱特发现后立即要求维基将图片撤下,并声称自己拥有这张照片的版权,如果维基要公开他的照片,就应当先付他版权费。

      而维基却干脆地拒绝了斯莱特的要求。维基的理由非常有意思,但却有道理:“这张照片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是黑冠猕猴自己拍的照片。斯莱特对这张照片也没有版权。”

     报道称,随后斯莱特又指责维基百科在最近的一份公开报告中称利用了这张照片的版权归属问题炒作了一篇新闻故事。斯莱特表示自己无法接受维基百科前后完全自相矛盾的说法。

     他希望人们能够立刻停止使用维基百科,他说:“必须让大家都知道,维基百科并不是真理之源。”

     在斯莱特发表以上言论后,维基百科的发言人凯瑟琳·马赫也发表了一份声明称:“我方在经过慎重的考虑和研究后认为,照片中的猕猴也没有版权。任何人对这张照片都没有版权。所以我方将这张照片划归为公共领域分类,任何人可免费使用。”

     “根据美国法律,版权不能归非人所有。所以,在此事件中,尽管猕猴是照片作者,但它没有版权。在此之后,对照片进行冲印、加工、修改的人,也只对修改部分拥有版权,对照片本身不具有版权。”

      报道称,知识产权法专业律师乔什·布雷斯莱也表示称,很明显,此次事件中,版权的所有者应该是猕猴。但法律规定版权所有者必须是人类,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人对这张照片拥有版权。

      (消息来源:赫芬顿邮报)


作者: jwprh    时间: 2014-8-9 01:33
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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