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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延安婚恋故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海芬心语    时间: 2014-12-30 13:11
标题: 《延安婚恋故事》
1934年1月,高岗因奸污妇女受到严厉处分,但他仍每到一处都找女人。中央红军到延安后,他见党内一些高干与自己“同好”,自然不但不收勒自羁,还有所发展。随着权位日高,部属投好,女人送怀,高岗从西北一直“玩”到东北再到北京,其妻李力群多次向周恩来哭诉丈夫“腐化”。本文原载2012年第6期《同舟共进》,作者裴毅然,原题为《延安婚恋故事》,有删节。以下为作者原文。

革命+恋爱

延安“性”事很有特色。南方十年闹红,提着脑袋闹革命,牺牲之事经常发生,不可能对部属在情恋方面约束过紧。1933年5月18日,陶铸在上海亭子间被捕,下了南京大狱。其妻曾志(1911—1998)在闽东任临时特委组织部长,同时相好于宣传部长叶飞(后为上将、福建省委书记)、游击队长任铁峰,遭组织处分,“当时我思想不通,为什么要我负主要责任?!只因为我是女人吗?我并没有去招惹他们,但我承认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小资产阶级浪漫情调,我认为恋爱是我的权利……我对叶飞是有好感的……当时,我与他们两人关系较好,工作之余较常来往……陶铸来信说,他被判处无期徒刑,恢复自由遥遥无期。而那时我才23岁,我是共产党员、职业革命者,为革命随时都要做出牺牲;同时也早将‘三从四德’、贞节牌坊那种封建的东西,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此,重新找对象是我的自由,我有权利作出选择。”[1]

高岗在西安看到省委领导逛妓院,起初很惊讶,后来理解了——环境险恶,说不定哪天就会掉脑袋,过一天算一天,还不该及时行乐么?!1934年1月,高岗因奸污妇女受到严厉处分,但他仍每到一处都找女人。中央红军到延安后,他见党内一些高干与自己“同好”,自然不但不收勒自羁,还有所发展。随着权位日高,部属投好,女人送怀,高岗从西北一直“玩”到东北再到北京,其妻李力群多次向周恩来哭诉丈夫“腐化”。[2] 但“生活小节”并未影响高岗政治上一路走强,若非毛泽东权衡利弊弃高保刘,高岗差点取代刘少奇成为“接班人”。

大批知青聚延,婚恋很快成为“问题”。此时,无论性别比例还是拥挤的居住条件,都决定中共只能以献身抗日之名行禁欲之实。1937年9月“黄克功事件”以前,延安执行清教徒式的禁欲政策,抗大规定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全心意心扑在党的事业上。黄克功死刑宣判大会上,张闻天结语中有“不谈恋爱自然是最好。”[3]毛泽东专门到抗大作报告《革命与恋爱问题》,规定三原则——“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学习的原则、自愿的原则”,[4]虽解“不准恋爱”之禁,仍须“一切行动听指挥”,恋爱可以自由,结婚必须批准,打胎则需要组织部介绍信。高岗在批准范元甄刮宫时说:“让她刮吧,是个可以做工作的女同志。”范很感激:“刮子宫一次两次,党一句话没说地批准了两次。”[5]

红小鬼陈丕显(1916—1995)在皖南新四军部工作期间,二十来岁,常有人介绍对象,不少青年女性也对这位“红军老干部”有好感,但项英、陈毅不同意,陈丕显无法“继续”。项陈首长后替他选了一位军部女机要,由曾山批准,1940年2月13日“奉令成婚”。[6]延安婚恋属于标本式的“革命 + 恋爱”,个体性爱与社会改造紧密结合,微观行为绑缚宏观价值,雅称“一根扁担挑两头”——一头挑着未来道德、一头挑着过去观念,俗称“同志 + 性”。[7]

1941年,胡耀邦与李昭在延河边“约爱三章”:先是革命同志,然后才是生活伴侣;成家以后,不忘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大事业;要经受得住各种考验,同舟共济始终不渝。革命使理想近在眼前,红色情侣们对未来的期待值甚高,既有抗日民族大义,又有民主建国的政治前途,精神幸福指数相当高。但祸兮福所伏,既然享受到革命的热度,也就不得不一起品尝政治的苦涩。十分强烈的泛政治化全面渗透延安生活,最个人化的婚恋问题上,他们接受的诫律也是政治训令:

在这伟大的时代中,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革命的同志男女问题,首先要遵从组织决定。我们对一个“爱人”的要求,也正像对任何同志的要求一样,脱离不了“阶级尺度”。必须有坚定不移的“立场”,正确的“观点”和良好的“作风”。男的对女的,女的对男的,也没有什么两样。所以正确的恋爱观,必须是以一定的思想水平与政治认识为基础的!他所谓的“立场”是指“无产阶级立场”;“观点”是指“劳动观点”(亦即所谓为工农兵服务的观点),良好的“作风”是指反对“自由主义作风”的意思,[8]

25岁的李锐与21岁的妻子相约:“两人关系以政治为主,时刻关心到政治。”夫妇幸福度取决于“进步速度”——组织信任与提拔速率。1950年4月5日,范元甄家书:“我十年来对你感情要求之强烈,从来是伴随着政治的……如果双方不进步,是不可能有美满的关系的。我有时决心要离婚就确是这样想。”[9]

赵超构记述:

被极力夸张的“同志爱”对于延安女性的恋爱与结婚一定也有重要的影响。既然同志爱应该高于一切爱,那么恋爱结婚也应该以同志为第一条件了。个人爱憎的选择也只能在同志之间运用了。这正如旧式婚姻以门第为第一条件,难道不会损伤到个人的恋爱自由么?[10]

“保证完成任务” +  “挑大的嫁”

延安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1938年前30∶1,1941年18∶1,[11]1944年4月8∶1。[12] 赴延女知青大多来自城镇,形貌气质较佳,择偶余地很大,行情热俏,自我感觉“多么的稀有和矜贵”。她们定谱“王明的口才,博古的理论”,[13]非大官、大知识分子不嫁。

挑“大”的嫁,乃延安女性的宿命。虽然她们一脑门子妇女解放、独立平等,一些青年女性还拉起“不嫁首长”的大旗,如女大生郭霁云拒绝过刘少奇,[14]一抗大女生拒绝林彪校长的当面求爱。[15] 但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最终还是只能以“革命价值”为价值,以职级高低为高低,以嫁给长征老干部为荣。[16]海伦·斯诺记载:“彭德怀的清教徒气质,这种态度很自然使妇女们对他发生了兴趣,她们发现他非常迷人。有位女战士曾设法引诱他,遭到了他的拒绝。”[17]真正坚持“平等”,终属少数。

城镇女性的到来,中共高干层掀起一阵离婚再婚热。除了毛泽东离贺子珍娶江青,美籍医生马海德向韩素音揶揄:“刘少奇曾四次离婚,五次再婚,但是每次都是完全合法。”[18]工农干部与小知识分子甚吃瘪,1942年10月19日,毛泽东在大会上批评某妇因爱人当了驴马队指导员,就不爱了。[19]男性选择标准一路放低:“一是女的、二是大脚、三是识字就好。男的身分是一落千丈,女的身价是直线上升。……男找女的,几乎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20]

女大学生在延河边洗脚,对岸男同胞列队傻看,女生挤眼直笑:“瞧,咱们的‘尾巴’又来了!”时间一长,女生将常来河边的男人呼为“河防司令”,内中还有后来的“开国元勋”。抗联出身的留苏女生黎侠,每天清晨都能在窑洞窗口发现几封求爱信;哈尔滨姑娘郭霁云“回头率”极高,许多男性以各种方式求爱;南方姑娘钟路遭南洋华侨及广东男士“围追堵截”,窑洞门缝、衣服口袋塞满字条,人称“被围困的女八路”,被逼无奈,她只好公开与张力克(后任沈阳市委副书记)的恋情,1941年早早结婚。[21]老干部的求爱信,一般只有几句,但都有关键内容——“我爱你!”[22]

周六下午,延安女大校门十分热闹,会客室挤满男人,女大生谑称:“礼拜六,四郎探母了!”周六是规定的团圆日,亦称“阵地战”,其它日子相聚,呼为“游击战”。延安新歌谣:“女大窑洞方丈高!抗大学生够不着……延水河边一对一对真不少,西北旅舍游击战争逞英豪……”一般人对性欲还得掖掖藏藏,惟毛泽东敢于直言。一位抗大生写信问毛为什么与贺子珍离婚而与蓝苹结婚?是否符合毛自己提出的三原则?毛回信:“同贺子珍同志是为了意见不合,同蓝苹同志是为了解决性欲……”[23]

“资源”严重匮乏,女青年拒婚几乎不可能。丁玲《“三八节”有感》:“女同志的结婚永远使人注意,而不会使人满意的。”若是嫁了工农干部,会受到知识分子干部的嘲讽:“一个科长也嫁了么?”若嫁了知识分子,工农干部也有意见:“他妈的,瞧不起我们老干部,说是土包子,要不是我们土包子,你想来延安吃小米!”[24]还有“组织分配”。1937年,二十二岁的长征女性王定国被安排给54岁的谢觉哉,组织告诉她这是一项庄严神圣的革命任务,王定国爽快应答:“保证完成任务!”打起背包走上夫人岗位。邓小平与卓琳的婚恋,乃邓从前线回延安,一眼相中这位北平大学生,留下一句“请帮忙做做工作”,组织一出面,卓琳虽嫌其矮,还是嫁了。[25]19岁姑娘朱明嫁给50多岁的林伯渠。

组织乱点鸳鸯谱

如未经组织批准而恋爱(更不用说结婚),可是犯了大忌。不过,未婚先孕的“先行交易”,仍是免不了的风景。14岁赴延的夏沙,17岁与文工团同事恋爱,18岁怀孕,找到副政委张际春坦白,请求处分。张际春给了“无限期延长入党预备期”。整风抢救运动中,“生活问题”与“政治问题”使夏沙成了抗大总校重点批斗对象,她在大会上诚恳检讨“资产阶级生活作风”。[26]新四军画家陈亚军,与盐城中学女生谈恋爱,开大会狠批一场。[27]

组织“乱点鸳鸯谱”,老干部窗前选美,认识24小时之内就结婚等“革命爱情”,一路“演出”不断。一些新四军高干利用工作接触或集体广播操等机会,直选城市女生,陈毅、粟裕、彭雪枫……都是这样抱回佳偶。八路军的聂凤智(上将)、向守志(1988年上将),也是这一时期从女学生中得偶。[28]他们再转身用同样方法为部下解决“个人问题”。“红妃”张宁(1949—,林立果未婚妻)之父张富华(1911—1957,追授少将),江西兴国人,1929年参加红军,时任胶东军区某团政治部主任。女兵连清晨出操,军区司令许世友在窗前问张:“你看上哪一个?”张指着一高个美女:“我要那匹大洋马!”此女就是张宁母亲,胶东文登县侯家集方圆百里出名的大美人。次日,组织谈话,三言两语介绍张主任,好事就算定下了。第三天晚上,17岁的“大洋马”背着行军包进了张主任屋子。一桌花生红枣、一瓶土烧酒,就算礼成。“妈妈为逃避包办婚姻投奔革命,成了共产党员后,却又由‘组织包办’嫁给了比他大16岁的我爸爸。这种事在战争年代不稀奇,许多当年在战争第一线拼命的指战员,他们的夫人有许多是在与我妈妈大同小异的情况下与丈夫结合的。这叫‘革命感情’。”[29]

延安报纸曾刊出一幅著名漫画《新娜拉出走》,讽刺一些青年女性为争取独立自由离家出走,到了延安又沦为大干部附庸。在社会价值仍然高度一元化(官本位)的延安,延安女性婚恋选择的价值多元化实为无本之木。1937年12月3日谢觉哉日记:“小资产阶级的恋爱神圣观,应该打倒。因为它一妨碍工作,二自找苦吃。”[30]

由于各级首长多娶城市女生,一些红色女生提出反对“首长路线”,襄樊女生林颖(1920—)乃倡议人之一,一时名噪“小延安”——河南确山竹沟(新四军四师驻地)。但林颖收到彭雪枫(1907—1944)第一封情书二十天后,自破金身,“下嫁”给这位1930年的老红军。新四军一旅老红军万海峰(1920—,1988年上将),1943年10月得娶上海护校女生赵政。[31]

历经五四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婚恋自由权,就那么“高尚”地交出去了——党员结婚离婚须经组织批准。冯兰瑞欲与前夫离婚,1943年春交上去的报告,1944年才批准。三十二岁的团长高自如申请与二十九岁的鲍侃结婚,彭真不批,理由是八路军团长不能与非党员结婚;1947年4月鲍侃入党,获得与爱人结婚的先决条件,可高自如已于1946年春在华北前线牺牲。[32]许多恋人因一方出身不佳受到组织劝止,甚至批判,闹出一幕幕自杀悲剧。1948年冀察热辽根据地,《群众日报》电报员韩志新,因与地主女儿恋爱,被批斥“包庇地主”、“接受贿赂”,韩志新十分紧张,当晚用步枪自杀。[33]

延安还有“临时夫人”。两位苏联联络员与日共领导人冈野进(野坂参三,1892—1993),[34]分别拥有临时夫人,事先声明回国时不带走。他们向中共提出找“临时夫人”,组织便挑选说合。两位苏联人回国时,临时夫人结束任务,临时丈夫各留下一笔钱。三八式女干部沈容(1922—2004)十分不解:“我从来认为恋爱、结婚是神圣的、自由的,怎么可以由组织分配,而且还是临时的?真是不可思议。这两位女士都不懂俄文,真不知道他们的夫妇生活是怎么过的。共产党一直宣传民主自由,反对封建,怎么会答应苏联人的这种无理要求?”[35]

江西时期,中共就为李德物色“临时夫人”肖月华(团中央粤籍姑娘)。[36] 中共对干部中十分普遍的一夫二妻现象,相当宽容。1948年太岳区薄书年有妻有子,参加革命后又与阎姓女子结婚,家妻携子找来,组织令薄与阎离婚,薄怀怨,杀阎与同寝室黄氏(副专员之妻),阎死黄残,仅判薄15年徒刑。自己也有“抗战夫人”的谢觉哉评论:“一人二妻,革命干部中颇多有,因战争关系,原妻阻隔不能集合,不能以重婚罪责人。一旦相遇,只要他们自己不发生龃龉,旁人何必多管闲事。必离其一,必有一方失所。”[37]意谓民若不举,官何必究?

浪漫指数

囿于条件,延安婚恋浪漫指数很低,除了“三天一封信,七天一访问”,情人们唯一浪漫之事就是周末舞会。打谷场上,油灯底下,一把胡琴伴奏,穿着草鞋跳舞。婚礼更是革命化。1942年9月1日,长征老干部舒同(1905—1998,后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与女知青石澜结婚,中央党校校长彭真主婚,举行庄重婚宴——“粗面馒头,西红柿炒洋芋片,并以开水当酒。”[38]这还算好的,有面有菜,办了婚席。大多数延安婚礼只能吃到花生米,俗称“花生米婚礼”。1938年11月20日,毛泽东与江青结婚,也仅在凤凰山窑洞外摆席三桌,很普通的几个菜,一盆大米饭,没有酒也没有凳子,客人站着吃饭。毛泽东没出来,江青出来转了转,打打招呼。客人自打饭吃,吃完就走,也不辞行。

新婚青年没有房子,十几孔窑洞专门辟为“青年宿舍”,只有一张床,被褥自带,不开饭,一天五毛钱。每到周六,小俩口背着被褥来住一晚,第二天各回单位。[39]生活供给制、组织军事化、思想斗争日常化,延安人都有单位,无所谓家,夫妻在各自机关工作,每周见面一次,同一机关也各按各的待遇吃饭。

人多之处,爱情亦多。陈学昭:“爱情!爱情!‘前方正酣热于炮火,后方一切还照旧继续着,人们恋爱、嫉妒、相挤……’” [40]延安婚恋花絮多多,自由恋爱、组织分配、历尽坎坷、第三者插足、爱上老外,三姐妹嫁三兄弟的“三刘嫁三王”,各有各的戏,各有各的故事。延安和平医院王抗博医生,与张看护生下一孩,王医生不肯负责,张看护自杀于医院。“在延安,像这样的事是很平常的。”[41]也有一些封闭环境中长大的女孩,很少接触异性,抵延后,一下子就倒在第一个敢于拥抱她的男人怀里。延安屡闹爱情风波,整风前结婚率离婚率相当高。革命并未改变男尊女卑的国色。丁玲:“离婚大约多半都是男子提出的,假如是女人,那一定有更不道德的事,那完全该女人受诅咒。”[42]也还有火夫们强奸并杀死女人的刑案。[43]

女性资源的缺乏,男性之间的争斗自然就会加剧。根据最新资料,萧军与丁玲谈过恋爱,与青年女演员王德芬(1920—,榆中县长之女)订婚后辗转赴延,大概王德芬又与萧三谈起恋爱。一次边区文协开会,萧军、萧三、艾思奇、吴伯箫等十来人到会,萧军从靴中抽出匕首,往桌上一插:“萧三,我要宰了你!”弄得大家都很害怕,面面相觑。还是老实人艾思奇慢慢说:“萧军,你有什么意见,可以说啊,不能那么野蛮。”萧军才把匕首收起来。[44]

禁欲主义毕竟是红色意识形态主旋律,“个人问题”终究与革命大目标有冲突——顾家难顾国、顾卿难顾党,沉溺于卿卿我我自然不能“全心全意”。组织至上,个人问题再大也是小事。也有个别反例,体现了革命时期的“自由”,胡绩伟就突破传统娶了嫡亲堂姐,且未婚生女。[45]

延安夫妇还有一档最麻烦的事——孩子。高干有服务员给带,或进保育院,一般干部的孩子则很难进保育院。“女同志怀了孕,理智些的人就打胎。”[46]年轻夫妇李锐、范元甄,一边是炮火连天的内战与繁忙工作,一边是麻烦日增的大肚子与哭声不断的新生儿,两人不知吵了多少嘴、伤了多少情。1947年7月29日,范元甄家书:“我什么也不能做,整日抱着,心似火烧。思前想后,只想把他勒死。我带他已至毫无乐趣的地步了。”[47]

中共一直有“扔孩子”的传统,婴孩随生随送老乡,且由组织一手安排。1939年7月,抗大与陕公迁往前线,徐懋庸、刘蕴文夫妇随行,新生一子,送给瓦窑堡居民。“解放后去信探问,经当地政府复信,说已因患天花死了。”[48] 1943年春,石澜生子,一个月后,“上级却通知我,要我把婴儿送给别人,而且联系好了,送给王家坪附近的一户农民”,因为石澜有“特嫌”,要接受审查。[49]战争年代弃婴尚可理解(贺子珍长征中弃女、张琴秋西路军时期追兵在后弃子)[50],延安时期再保留这一“革命传统”,便带有革命文化的成分了,体现了“革命高于人权”的价值逻辑,属于延安上空一朵不小的乌云。

米脂乃陕北首富县份,该县地富女儿绝大多数识字上学,“该地成为红军干部选妻的重点。在解放军内部,米脂县被称为‘丈人县’。” [51]1949年进城后,不少中共干部顶不住“糖衣炮弹”诱惑,蹬掉乡里原配,另娶地富女儿与城里资产小姐,号称“婚姻革命”。1953年,仅法院受理离婚案即达117万件。[52]亲历者浩然(1932—2008)详述共干这一时段的“鸟枪换炮”:

邪气是由那些吃上公粮、穿上干部服和军装的农民们给搅和起来的。当初他们在村子里干庄稼活的时候,又穷又苦,很害怕打一辈子光棍儿,千方百计地娶上个老婆,就心满意足地哄着老婆给他生孩子,跟他过日子。后来共产党在农村掀起革命浪潮,出自各种不同的动机他们靠近革命,最终被卷进革命队伍里。随大流跟大帮地挨到胜利时期,他们竟然捞到一个以前做梦都没想到过的官职。地位变化,眼界开阔,接触到年轻美貌又有文化的女人,脑袋里滋生起喜新厌旧的毛病,就混水摸鱼、乘风而上,纷纷起来带头“实践”新婚姻法,生着法子编造诸般理由跟仍留在农村种地、带孩子、养老人的媳妇打离婚。由于他们的行为,形成一种时兴的社会风气:凡是脱产在外边搞工作的男人,如若不跟农村里的媳妇闹离婚,就被视为落后、保守、封建脑瓜,就没脸见人,就在同志中间抬不起头来。

我们的老县长,年近半百,很追时髦。他在贯彻新婚姻法的工作中,在县直机关起带头作用,跟乡下那位与他同甘共苦患难几十年的老伴离婚之后,马不停蹄地跟一个比他儿子还小若干岁的女青年干部配成新夫妻。此事在蓟县传为新闻,传为“佳话”,轰动一时,风光一时。有这么一位领导做表率,县直机关的男人们,不论年岁大小,不论原来的配偶与之感情如何,几乎都比赛似地抢先进、追时兴,吵吵嚷嚷跟乡下的媳妇闹离婚。

……县委书记彭宏同志指责我思想“封建落后”,不舍得跟一个没文化、梳着小纂的农民媳妇打离婚的事儿。[53]

因政治而崩裂的婚姻

进入“火红的五十年代”,延安一代的婚恋幸福度达到最高峰值。但政治第一的婚恋也随着一场场政治运动颠簸跌宕,最初的幸福度与此后的痛苦度恰成正比,不少“延安家庭”因政治而崩裂。最著名的有浦安修与彭德怀的离婚。延安女干部郭霁云晚年还闹离婚。[54]舒同与石澜结婚40年,夫妻关系一直十分紧张。石澜:“我常常把工作中的紧张气氛带到家庭中来,因此与丈夫不断发生龃龉和争吵。”舒同向子女诉苦:“在社会上紧张工作,回到家庭里面也是紧张,这样的家庭,还不如没有。”1982年,舒同震怒石澜对自己的揭发,坚决离婚。石澜在《离婚通知书》上悔批八字——“获罪于天,无所祷也”。[55]

李南央评母:“她这辈子过得太不愉快,太不快活。”范元甄自评:“我与李某有过二十年的夫妻生活,那是一个有缺点的共产党(真心革命而入党的)和一个假革命之间的一场阶级斗争。”[56]1950年的李锐,对夫妻生活退守于“只要不吵架,只要有性生活”。范元甄甚至咒骂婆婆:“死,也没什么,只解放了许多人。”陈云听说李锐跪母:“这种母亲还要她作什么?”1959年庐山会议后,李锐白天在机关挨斗,晚上回家,老婆的一场批斗在等着。为革命而结合、为党籍而离婚,在延安一代中十分普遍,而且得到第一代革命家鼓励。1960年范元甄离婚不久,去看周恩来夫妇,吃饭时陈毅说:“老夫老妻离什么婚呵?!”周恩来正色:“嗯,这是大是大非呵!”范因周恩来的理解顿感释然。[57]

1994年,南京电台“今夜不设防”栏目收到一封如泣如诉的长信,一位离休女干部倾吐自己44年的辛酸情史:

她出生文化家庭,少女时代有一位才貌双全的恋人——留日清华生。参加革命后,她向组织坦白有一位出身不太好的男友。组织严肃告知:“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是不能调和的!”她大哭一场,只好将组织的意见信告恋人。不久,文工团的上级领导、某部长为她作媒,一位参加长征的正团干部,大她14岁,已有一孩。她说:“我不找对象。”部长:“不行!”再曰:“那我转业复员。”“也不行!”组织一次次找她谈话,要她服从安排。她只得成为老红军的第三任妻子。

这位老红军农民出身,刚开始学文化,她只敬佩他身上的伤疤,忍受不了“战斗英雄”的暴躁性格——动辄“老子枪毙你!”一次将她从楼上打到楼下,左腿骨折。她第二年就要求离婚,组织科长批评她:“他对革命有贡献,对待革命功臣应该热爱。你的小资世界观没有改造好。不准离婚!你和他离了婚,他怎么办?谁跟他呢?”

长期忧郁,她患了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她多次提出离婚并向他下跪,他就是不同意。1960年,她鼓起勇气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法院转给单位,领导找她谈话:“不准离婚!要好好照顾老同志。”她只得含泪维持死亡婚姻,一日三餐敲碗通知开饭。每晚等老头看完《新闻联播》与天气预防,踱步回房,她再上客厅看自己喜欢的歌舞戏曲或电视连续剧。年年岁岁,一出长长的哑剧。

改革开放后,55岁那年她第五次上司法机关提出离婚,还是不准。组织上说:“人都老了,不怕人笑话?将就着过吧。照顾好老同志是你的任务!”她哭诉苍天:“这是为什么?”

长信播出后,感动了无数听众。此时,她还在医院陪侍78岁的临终丈夫,喂饭擦身、端屎端尿。老头临终前一遍遍问:“我死了以后,你还找不找老头?”她不忍心伤害临终者,咬咬牙:“我跟孙女过,你放心走吧。”老红军放心走了。当她得到黄宗英与80岁冯亦代的黄昏恋,再三感叹:“我没有这样的胆量。”[58]

初稿:2007年10月下旬

注释:

[1] 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广东人民出版社(广州)1999年12月第1版,上册,页207—208。

[2] 赵家梁、张晓霁:《半截墓碑下的往事——高岗在北京》,大风出版社(香港)2008年7月初版,页66。

[3] 舒湮:《战斗中的陕北》,文缘出版社、译书图书部1939年3月30日发行,页41。

[4] 莫文骅:《莫文骅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北京)1996年7月第1版,页352。

[5] 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香港)2005年3月第1版,上册,页219;下册,页234。

[6] 陈小津(陈丕显之子):《我的“文革”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2009年4月第1版,页233—234。

[7] 杨尚昆:《中直学委会对大会讨论的总结》(1945年1月31日)。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香港)2005年3月第1版,上册,页377。

[8] 刘绍唐:《红色中国的叛徒》,中央文物供应社(台北)1956年12月第5版,页80。

[9] 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香港)2005年3月第1版,上册,页272;下册,页180、256。

[10] 赵超构:《延安一月》,上海书店1992年11月第1版,页170。

[11] 王实味:《野百合花》,原载《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3月13日、23日。

[12] 朱鸿召:《延安文人》,广东人民出版社(广州)2001年9月第1版,页88。

[13] 陈企霞:《丘比特之箭》(长诗),陈恭怀:《悲怆人生——陈企霞传》,作家出版社(北京)2008年7月第1版,页127。

[14] 蒋巍、雪扬:《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解放军出版社(北京)2007年5月第1版,页340。

[15] 莫文骅:《莫文骅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北京)1996年7月第1版,页349—350。具体细节:介绍人带女生到林彪处即离开,女生并不知情,静等校长说事,林彪一开口就是“我们结婚吧?”女生楞住了,等明白校长在求爱,推门哭出:“我不干!我不干!”

[16] 陈学昭:《延安访问记》,广东人民出版社(广州)2001年9月第1版,页191。

[17] 海伦·斯诺(Helen Foster Snow):《我在中国的岁月》(My China Years),安危、杜夏译,中国新闻出版社(陕西)1986年9月第1版,页284。

[18] (英)韩素音:《周恩来与他的世纪》,王弄笙等译,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2年11月第1版,页259。

[19] 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香港)2005年3月第1版,上册,页298。

[20] 赵云升、王红晖主编:《元帅夫人传》,中共党史出版社(北京)2003年2月第1版,页140。

[21] 蒋巍、雪扬:《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解放军出版社(北京)2007年5月第1版,页184、186—187。

[22] 李逸民:《李逸民回忆录》,湖南人民出版社(长沙)1986年11月第1版,页97。

[23] 齐世杰:《延安内幕》,华严出版社(重庆)1943年3月1日初版,页17、15、17。

[24] 丁玲:《“三八节”有感》,原载《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3月9日。

[25] 蒋巍、雪扬:《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解放军出版社(北京)2007年5月第1版,页188—189。

[26] 朱鸿召:《延安日常生活中的历史》,广西师大出版社(桂林)2007年7月第1版,页244。

[27] 黄仁柯:《鲁艺人——红色艺术家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北京)2001年12月版,页68。

[28] 郭本敏、袁玉峰主编:《回望硝烟》,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2007年8月第1版,页170—198

[29] 张宁:《红妃自传》,内蒙古文化出版社(呼和浩特)1998年9月第1版,页4—5。

[30] 谢觉哉:《谢觉哉日记》,人民出版社(北京)1984年4月第1版,上册,页189。

[31] 郭本敏、袁玉峰主编:《回望硝烟》,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2007年8月第1版,页192—195、172。

[32] 蒋巍、雪扬:《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解放军出版社(北京)2007年5月第1版,页232—233。

[33] 李冰封:《并非家务事》,原载《书屋》(长沙)2001年第6期;参见李南央编着:《我有这样一个母亲》,开放杂志出版社(香港)2003年5月第1版,页177。

[34] 野坂参三(のさかさんぞう),日本庆应大学毕业生,1919年7月赴英考察工运,1920年加入英共,1921年被驱逐,1922年回国与片山潜等创建日共。1928年3月被捕,1930年3月出狱,1931年1月任日共中委,同年2月—1940年任莫斯科第三国际日共代表;1940年4月抵延安,1945年出席中共七大,1946年1月回国,4月任众议员;1955年日共第一书记,1956年7月参议员,连续四次当选;1977年辞去参议员,1982年辞去日共主席,任名誉主席。1992年因共产国际时期告密陷害山本悬藏事件公开,日共第19届八中全会开除其党籍。其延安临时夫人为总政敌工部24岁的庄涛。宗道一《日共主席野坂参三的延安恋情》,载《同舟共进》(广州)2010年第二期,页55—57。野坂参三回国后,庄涛嫁黄兴之子黄乃,旋离婚;再参见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香港)2005年3月第1版,下册,页258、517。

[35] 沈容:《红色记忆》,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页97。

[36] 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南昌)2001年9月第1版,第1069—1070。再参见宗道一载《同舟共进》(广州)2009年第11期,页69。肖月华(1907—1983),广东大埔人,1924年由彭湃妻蔡素屏介绍入团,1927年转党,时任少共中央局秘书长胡耀邦手下干事,不漂亮但为人厚道,在组织磨泡下,抱着“为革命牺牲”的精神嫁李德,生有皮肤黝黑一子。丁玲嗤鼻:“她充其量只不过是个乡巴佬!”到延安后,李德追求上海影星李丽莲,肖月华哭诉至毛泽东处,坚决要求离婚,李德即娶李丽莲。1949年后,肖月华任湖南交通厅办公室主任,后返部队,大校军衔。

[37] 谢觉哉:《谢觉哉日记》,人民出版社(北京)1984年4月第1版,下册,页1264。

[38] 石澜:《我与舒同四十年》,陕西人民出版社(西安)1997年10月第1版,页90。

[39] 莫文骅:《莫文骅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北京)1996年7月第1版,页353。

[40] 陈学昭:《延安访问记》,广东人民出版社(广州)2001年9月第1版,页224。

[41] 齐世杰:《延安内幕》,华严出版社(重庆)1943年3月1日初版,页14。

[42] 丁玲:《“三八节”有感》,原载《解放日报》(延安)1942年3月9日。

[43] 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香港)2005年3月第1版,上册,页239。

[44] 黎辛口述,马驰等整理:《“文艺座谈会主要围绕两个人”》,载《社会科学报》(上海)2012年3月15日,第八版。

[45] 胡绩伟:《青春岁月——胡绩伟自述》,河南人民出版社(郑州)1999年10月第1版,页343—354。

[46] 李锐:《我的延安经历》,载《争鸣》(香港)2010年11月号,页69。

[47] 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香港)2005年3月第1版,下册,页140。

[48] 徐懋庸:《徐懋庸回忆录》,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82年7月第1版,页117。

[49] 石澜:《我与舒同四十年》,陕西人民出版社(西安)1997年10月第1版,页93—97。

[50] 陈学昭:《延安访问记》,广东人民出版社(广州)2001年9月第1版,页199。

[51] 周锡瑞:《“封建堡垒”中的革命:陕西米脂杨家沟》,原载冯崇义等主编《华北抗日根据地与社会生态》,页9—10。转引自岳谦厚、郝东升《抗战时期中共领导下的米脂地主经济》,载《中共党史研究》(北京)2009的第六期,页83。

[52] 黄传会《天下婚姻——共和国三部婚姻法纪事》,文汇出版社(上海)2004年5月第1版,页99、103、211。

[53] 浩然:《我的人生》,郑实采写,华艺出版社(北京)2000年10月第1版,页96、167。

[54] 丹丹:《“送烂桔子”朋友的信》,李南央编着《我有这样一个母亲》,开放杂志出版社(香港)2003年5月第1版,页162。蒋巍、雪扬:《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解放军出版社(北京)2007年5月第1版,页340。

[55] 石澜:《我与舒同四十年》,陕西人民出版社(西安)1997年10月第1版,页252。

[56] 李南央:《她终于解脱!》,载《开放》(香港)2008年3月号,页70、68。

[57] 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西安)2005年3月第1版,下册,页256、272、270、59。

[58] 越牛:《谁能告诉我…… ——一位离休女干部的辛酸情爱史》,原载《家庭》(广州)1994年第4期。《文摘报》(北京)1999年4月10日摘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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