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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保姆持刀下狠手杀老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五    时间: 2011-12-7 04:01
标题: 保姆持刀下狠手杀老人
      温州网讯 瑞安市玉海街道一老人身中数刀倒在自家卧室中,凶手竟是平日照顾她生活起居的保姆。原因是老人让保姆不要在房间里点蚊香,觉得气味太重。老人的数落让保姆越想越气,起了杀念。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此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缓。  遇害的老人姓林,79岁,独自住在瑞安市玉海街道一住宅楼。女儿为林阿婆雇请了一个保姆来照顾生活起居。
  陈某,43岁,瑞安人,从事保姆行业已有两三年时间。其丈夫说,陈的性格内向,胆小自卑。
  去年,陈某到林家做保姆,服侍林阿婆。今年5月21晚,林阿婆洗了澡准备睡觉。陈某则去房间点蚊香。林阿婆说,蚊香气味太重,让陈不要点。“她一直在说我的不好,听了烦起来便灭了蚊香。”陈某说,后来她也躺下睡觉了,可一直睡不着,想想自己工资又不高,还要经常被骂,被人看不起,越想越气。
  想着想着,陈某就起身从鞋柜上的篮子里拿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条毛巾。看着熟睡中的林阿婆,陈某把心一横,用毛巾塞进林的嘴巴,用刀在林的身上乱刺,林当场死亡。
  陈某洗了手上的血迹,换了干净衣服,再去找了两瓶花露水倒进碗里,然后掺入一杯白酒,她喝了两碗,之后便不省人事。
  第二天,林的女儿来到母亲家中时,发现房门反锁,敲门、打电话无人应。她便叫来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架起楼梯,敲碎厨房玻璃窗爬进房间,发现林阿婆已经没气了,陈某的身体还在动,众人便打了110和120。
  法院认为,陈某因生活琐事纠纷而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情节,但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此案起因是生活琐事纠纷,因此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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