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处纠正“会所”说 称其为文化人才能进得文化基地
根据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或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的,都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的一个公共景点,为何成了有钱人的后花园?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何晓华解释让人大吃一惊。
记者:这种景区里面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
何晓华:这不是会所,首先你把名字搞错了,那是一个文化基地。
记者:她说她那里是有3个餐厅,2个总统套房的这样一个里面的消费价格也是很不扉的那种。
何晓华:我跟你说了,那里是我们打造的一个文化基地。文化基地不是一般人能进来的,他文化人,是吧。
记者:一般游客是不能进去的?
何晓华:目前是不能进去。
对此,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丁继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岳麓山景区欲打造几处像麓山沁园这样的集文化传播、艺术展示和生态保护于一体的基地。他说,基地的建造必须遵守3条"山规":"建设为自然生态让路,经营为湖湘文化让路,场所为广大游客让路。"但直至记者发稿时,麓山沁园仍没有向普通游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