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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可享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 [打印本页]

作者: 十三少    时间: 2011-12-28 01:54
标题: 湖北可享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媛 通讯员曹勇杰 陈瑾)近日,省卫生厅出台《湖北省提高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试行)》,从今年12月31日起,我省农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可享受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

  据介绍,目前我省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大约有3000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对多种治疗肺结核的药物产生了耐药性,治疗难度更大。患者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治疗,一个疗程为24个月,包括住院治疗和门诊注射、口服药物等三个过程。

  该方案规定,耐多药肺结核参合患者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待遇。

  根据规定,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申请享受该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需经过县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筛查和耐多药肺结核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后,由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已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实施规范化治疗但尚未治疗结束的住院(或门诊)参合患者,在方案实施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经批准同意后可一并纳入本实施方案救助范围。

  作者:陈媛 曹勇杰 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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