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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易捷被判合同欺客 必须取消23条过分条款 [打印本页]

作者: 新闻速递员    时间: 2012-2-1 14:30
标题: 易捷被判合同欺客 必须取消23条过分条款
英国廉价航空公司易捷(EasyJet)周二(1月31日)被巴黎大事法庭(TGI)判处必须取消客运一般条件规章里的23条“过分”条款。


法新社报道,易捷还被判向原告、消费者协会UFC-Que Choisir支付3万欧元损失赔偿费。


10月11日庭审时,协会辩护律师纳斯里揭露一些条款“措辞含糊”,制造了一种“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不平衡”。


他的对手舍夫里埃律师承认,“某些条款确实存在问题,不完善”,但“并不存在过分条款”,“大多数条款是符合法律的”。


巴黎大事法庭第一社会庭在长达57页的判决书中例举了一系列“过分”或“非法”条款,诸如有关时刻表、行李、晚点、机场费、个人资料等条款。


法庭接着下令取消这些条款,“否则每个条款每晚执行一天就将罚款150欧元”,易捷可在60天之内进行调整,符合法律规定,逾期后将支付罚款。


易捷还须在《世界报》、《巴黎人报》、《解放报》以及自己的网站上刊登法庭判决令刊登一个月。


法庭认为大多数有争议条款起草得“不明确”,“模棱两可”。


例如关于行李的条款:法官认为,易捷不“向消费者指明价格或价格的计算方式,如果消费者到机场登记行李的话”,这是一个错误。


另一个重要之点是:易捷对所有不用电子维萨卡(Visa electron)或信用卡付费的网上订票收取4欧元档案费。这一条受到法官的处罚。判决书指出,“按照目前可行的法律规定,易捷公司不能以使用某些付款手段为理由开收费用”。


易捷规定,如出现纠纷,将以英文版合同为准,而非法文译文。巴黎法官对这一条也很不满。因为法国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在一项服务的保障条款中,使用法文是必须的”。


巴黎法庭还认为,易捷过于经常地逃避其责任。例如,易捷“不能在其时刻表的疏忽或错误中逃避任何责任,还声称,飞行时刻表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月13日,在另一桩案件中,易捷被塞纳-圣德尼省(Seine-Saint-Denis)博比尼(Bobigny)轻罪法庭判处7万欧元罚款,因为易捷以安全为由,拒绝三名无人陪伴的残障人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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