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标题: 骗子将玻璃珠说成夜明珠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五    时间: 2012-2-21 06:54
标题: 骗子将玻璃珠说成夜明珠
      温州网讯 一颗从地摊上买来的玻璃珠是如何变成“夜明珠”,还成为古董的呢?三名贵州籍骗子利用如簧巧舌,精心设下骗局诱人上当。近日,该案的最后一名骗子吴乙,被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  事情还得追溯到1993年。当年11月18日,贵州籍的吴甲、吴乙、张某商量着发笔横财,赚点钱花花。该找什么事情好呢?三人“灵机一动”,把主意打到了玻璃珠身上:要是把玻璃珠说得天花乱坠,让人信以为真是夜明珠,再卖给一个好糊弄的角色,那钱岂不是来得很快?主意已定,便由吴甲出面在贵州老家的地摊上买了四颗玻璃珠,三人长途跋涉来到永嘉“物色”买主。
  在当时的上塘镇百货公司门口,他们见迎面而来的朱阿姨长得慈眉善目,就把目标锁定在她身上,三人分头行事。吴甲冒充问路的过路人,跟朱阿姨说自己要找“华侨友谊商店经理”杨某某出售珠宝。而张某冒充永嘉县自来水厂职工上前搭话,表示自己认识一个大老板,专门做玉石宝器生意,可以帮忙引荐,并要求一旁的朱阿姨协助。吴甲表示,如能联系买主出卖成功,愿付每人5000元信息费。见朱阿姨有些心动,吴甲小心翼翼地将一颗玻璃珠拿出来交给她。当张某带着朱阿姨去找买主时,吴乙又出现了。他称自己是珠宝老板的儿子,他看了看朱阿姨手里的玻璃珠后说,这夜明珠是真的,价值18万元,准备购买两颗。张某、朱阿姨立即欣喜地找到吴甲。吴甲声称,他可以将每颗“夜明珠”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两人,先交货后收款,但要押金。张某称自己拿2万元当押金,朱阿姨信以为真,也同意出1万元押金,并赶回家拿来数千元现金及一枚金戒指、一只金手镯。收到押金后,吴甲把两颗“夜明珠”交给了朱阿姨。
  当朱阿姨兴冲冲地赶到约定地点找吴乙时,他早已不见踪影,而吴甲、张某也迅速逃离现场,朱阿姨这才发觉被骗,后在群众协助下,在市区汽车西站抓获了吴甲,并拿回金戒指。1994年,吴甲被永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张某也于2000年落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追缴张某违法所得9295元及一只金手镯。而作为同案犯的吴乙在逃亡了近二十年后,选择了投案自首。





欢迎光临 法国侨网 (https://franceq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