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怪那些女人趋之若鹜,就以老袁男性的目光看来,何以琛还是太优秀了。撇开他英气逼人的外表,光这几年他在律师界里逐渐崛起的名声和坚毅正派的形象就足以吸引任何骄傲或者美丽的女人。 “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那么多女的你就没一个心动的?那个外企的美女总监,身材很辣哎!那个电视台的女主持,你们合作那么久难道没擦出点火花?还有咱们精明能干的同行许霹雳,今天在法院遇到她,她还旁敲侧击地问起你……” 老袁越说越兴奋,以琛听而不闻,随他胡说八道。 独角戏有什么好唱的,老袁沮丧地停住,一会儿又两眼放光:“我知道了,一定是咱们的小妹以玫,你对她总算还有点人性。” 以玫经常到事务所来,老袁对她是极熟的。 “她是我妹妹。”以琛没好气地说。 “少来,你们又没有血缘关系。”老袁一副熟知内情的样子。 “那也不能改变什么。” 以琛语气颇淡,但其中的绝对老袁还是听出来了。老袁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以琛的固执他是领教过的。 “何律师。”美婷进来,手里拿着一个信封,“刚刚有位小姐送了这个来。” 以琛一摸就知道是什么,“那位小姐呢?” “她留下东西就走了。” “走了?”以琛脸色一沉,“走了多久?” “不到一分钟。” 以琛没有细想,拿起车钥匙和外套就往外去。老袁跟在他后面叫:“你去哪里?”他仿佛没听到似的。 在门口老袁恰好碰到刚刚从法院回来的向恒:“他是怎么回事?” 向恒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我想我知道原因。” “你知道?快说,快说。” “刚刚我在楼下看到一个人,我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她。” “谁?别卖关子了。”老袁不耐烦地说。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老袁好奇心起:“女的?” “对,他以前的女朋友。”向恒虽然比以琛高一级,却是一个宿舍的,对以琛的过去很了解。 “女朋友?”老袁一副听到天方夜谭的表情,“他有过女朋友?” “对,后来她女朋友因为去美国和以琛分手了。” “你是说……”老袁瞪大眼睛,“以琛被人甩了?” “对,而且是不辞而别,他女朋友去了美国他才知道消息。这件事在学校传得很广,以琛很颓废了一阵子,那时候他抽烟喝酒全学会了。” “不会吧……”老袁实在想像不出什么样的女人会抛弃何以琛。怪不得他不近女色,原来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正值下班的高峰期,默笙不急着回去,随着拥挤的人流无目的地乱走。 直到刚刚,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和以前真的很不一样了。以前的她绝对不会这么退缩,明明很想很想见他,却不敢。 那时候不管以琛多么冷漠,多么拒人千里,她都可以端着一张笑脸跟前跟后,现在却连说两句话的勇气都没了。 以琛曾经说她是sun shine,是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可是现在她连自己心中的阳光都消失了,又拿什么去照耀别人呢? 一辆银白的BMW突兀地停在她跟前,默笙头也没抬,绕开。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上车。” 她惊讶地抬头,是他! 以琛见她愣在那里,皱着眉头又说一遍:“这里不能停车,上车。” 默笙来不及考虑这是怎么回事,车子已经没入下班的车流里了。 “中餐还是西餐?”以琛注视着前方的交通状况,开口问她。 “中餐。”她反射地回答,说完才发觉不对,什么中餐西餐,他要请她吃饭吗? 以琛冷冷地瞥了她一眼:“你还会拿筷子吗?” 默笙假装没听到他的冷嘲热讽,小心翼翼地问:“你要请我吃饭吗?” “你捡到了我的皮夹,于情于理我都该谢谢你。” “其实不用这么客气。”默笙讷讷地说,一阵沮丧涌上心头,什么时候他们到了说这种话的地步了呢? 晚餐是在著名的秦记吃的,优美的环境,美味的菜肴,周到的服务都无法改善默笙的用餐心情,对着对面那张毫无表情的脸,注定要消化不良。 悦耳的手机铃声打破了餐桌上的沉闷,以琛接起手机。“喂……对……我在秦记……不是,还有赵默笙……恰好遇见……好。” 他突然把手机给她:“以玫想跟你说话。” 默笙一呆接过:“喂。” “喂,默笙。”轻柔的嗓音从彼端传来。 “以玫,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两头都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还是以玫说:“默笙,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还不错,简直要乐不思蜀了。”默笙故做轻松地说,没注意到对面的以琛动作突然一滞。 “嗯。”又是一阵沉默,以玫说,“你可以把联系方式给我吗?我们找个时间见一见。” “好的。”默笙报上手机号码。 “嗯,那再见了。” |
“再见。” 收了线,她合上手机还给以琛,他却没接。“把你的手机号码输进去。” 默笙一怔,低头输入号码,却在输入姓名时犯了难。 “你是用什么中文输入法?” “笔画。” “哦。” 还是打不出来。“默字怎么打?” 以琛伸手拿过她手中的手机:“我来。” 默笙尴尬地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在银灰的手机上优雅快速地跳跃,几秒钟时间就打好,合上收进衣袋。 “你连中文名字都忘了怎么写了?” “不是,你的手机我不会用。”默笙讷讷地解释。 他看了她一眼,不再说话。晚餐就在这样沉默的气氛中度过,甚至一直持续到他送她回家。 默笙下车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点点头,开车飞驰而去。 默笙站在原地,只觉得茫然,也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意识到路人怪异的眼光才如梦初醒,脚步匆匆地奔上楼。 “相、相亲?”默笙拔高声音叫道。 “你小声点!”花仙子捂住她的嘴,默笙咿咿呀呀的,花仙子警告她说,“不准叫出声,知道了吗?” 默笙赶紧点点头,等她一放开就问:“你要去相亲?” “不是我,是我们。” “我?为、为什么?”默笙有点呆滞。 “我们社里没有男朋友的就你跟我年纪最大,还不抓紧点就嫁不出去了,你知道不知道?”花仙子哗哗哗地翻行事日历,“今天的标的物是XX公司的系统工程师,两位,你和我去正好。” “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 “他们有两个人哎,我应付不过来了啦……阿笙,我平时对你好不好,我今年能不能嫁出去就全看你了。”花仙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活像被抛弃的小狗。 “你可以一次约一个啊。” “不行,那样太没效率了,而且,我需要你的帮忙。” “什么忙?”默笙谨慎地说,花仙子的忙一般人是帮不起的。 果然她哗哗哗地从办公桌拿出一大堆东西,黑框眼镜,造型怪异的假发,大的可以当手镯的耳环,以及一身很色彩斑斓的衣裤。 “这是干什么?”默笙瞪着那一堆东西。 “丑化你的形象,衬托我的美丽!” “……我是第几个受害者?” 下班时间一到,花仙子就拉着她往下冲,好不容易冲到楼下,她又大叫一声:“啊!我的必胜口红没有拿。” 啪啪啪又冲上去拿那个据说相亲必胜的口红。 默笙在门口等她,突然感觉到一道灼人的视线,沿着视线看过去,居然是何以琛。 他对上她的视线,向她点头致意。 她的心一跳,他会是来找她的吗?距离上次“沉默的晚餐”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他们一直没有联系过,这次他会是来找她的吗? 脚步不由自主地向他走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 “等人。”他简短地回答。 “哦,等……” “以琛!”伴随着娇柔的声音,一个纤瘦美丽的女子出现在她的视线,默笙的心一沉。 “我等的人来了,先走一步。”他平淡对她说,与那女子相偕离去。 “好、好的,再见。” 她呆呆地站在原地目送他们往停车的地方走去,竟没有力气移动脚步,直到花仙子出现拉着她走。“你傻站着干什么?快走,来不及了,还要帮你化妆呢,记得哦,你要表现得差一点……” 根本不用装,相亲宴上默笙果然表情呆滞,反应迟钝,完美地衬托出了花仙子的光辉形象。 他又来等她了。 默笙从落地窗往下望去,简单的衬衫长裤就一身英气的何以琛站在楼下,这个月来,他每隔四五天就会出现在这里,然后和那个美丽的女子相偕离去。 今天是周末,他又来了。 他以前从来没有等过她呢。 “阿笙,阿笙。”花仙子又在鬼叫,“今天周末哎,你跟我……” “好。” “呃?”花仙子呆了一呆,“你知道我要干什么?” “相亲!”默笙没好气地说。鉴于上次她的“优良表现”,花仙子算是缠上她了,每个周末都死拉活拽地拉她去“陪相”。 不过陪她去相亲也挺好玩的,反正她也不用担心人家会看上她,只要去吃饭和看花仙子耍宝就行了。 不过,“今天又是什么人?” “呵呵呵呵,青年才俊哦,外科医生,吃西餐,哈哈哈哈……” 默笙看她得意的样子不禁好笑。她还真有办法,相亲对象一次比一次优秀,不过从来没有逮到过就是了,反而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成为她的好朋友或朋友夫,反正是不可戏的那种。二十九的高龄,花仙子已经发誓是男人就嫁了。 由于要早点回家“打扮”,默笙准时下班,不可避免要碰到楼下的何以琛。默笙只想低着头走过,不料花仙子却突然停了下来,眼神很凶恶地望着何以琛……身边的那个美女。 “太过分了!”花仙子咬牙切齿地说。默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拉到以琛和那个美女面前。 “狐狸精,你又在勾三搭四。” 那个美女居然也一反娇柔,凶巴巴地说:“相亲狂,你又拉着别人陪你去相亲?”她瞥了默笙一眼。“人家可比你漂亮得多,你等着当壁花,一辈子嫁不出去吧!” 两个人居然就这样吵起来,默笙目瞪口呆,尴尬地朝以琛打招呼:“嗨!” 他的脸色看来很差,也对,女朋友被骂狐狸精谁都不会开心。 “呃,对不起,她就是这样,有口无心。”默笙帮花仙子说。 以琛的眼神像要杀人一般,声音冷得可以结成冰:“你要去相亲?” “呃,对……”默笙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但迟疑的态度反而让人肯定。 他什么都没说,表情阴霾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以琛,等等我。”那个和花仙子吵架的美女一见他走了,不再恋战,急忙跟上。 默笙暂时无心整理自己的心情,因为花仙子的表情实在很怪异,居然在……哭? 花仙子哎!天天耍宝的花仙子在哭? “小红,骂不过人家就哭,很可耻唉。” “你懂什么!”花仙子睁着泪眼瞪她,“她抢了我第一个男朋友。” |
瞥见她骇然的神色,俊颜浮起淡淡的讽笑:“没想到?呵!我也没想到,我的女朋友竟然是市长千金。” 默笙脸色蓦地发白。市长千金!市长千金!多讽刺的一个称呼! 她和以琛来自同一个地方——Y市。当年欢天喜地地把这个当作天大的缘分和巧合,如今却是天大的难堪。 如果他知道她是赵清源的女儿,那么他必定也知道…… 默笙不稳地说:“我爸爸的事,你应该知道。” “是。”以琛点头。赵清源贪污受贿千万之巨,事迹败露于狱中自杀,举国震惊。 默笙闭眼,无所谓了。 “我爸爸,他对你说了什么?” 以琛垂眸,那天赵清源对他说的话还清晰在耳:“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年轻人,小笙很喜欢你,我也不想反对。如果你愿意和小笙一起去美国,我会帮你把一切都办好,签证、房子、学校都不用你担心……” 多么诱人的条件! 半晌,以琛沉沉地说:“我一个靠打工和奖学金度日的穷学生,你觉得他会说什么?” 默笙沉默,她了解她的父亲,没有利用价值没有背景的人他向来不屑一顾,她完全能想像出他对以琛说了多过分的话。否则,以以琛的冷静,怎么会对她发这么大的火。 “对不起。”真相竟然是这样的!长久以来的认知遭到彻底地颠覆,默笙思绪纷杂,只觉得翻江倒海一般的乱。 “你这个‘对不起’是为谁说?为你自己,还是你父亲?如果是代你父亲说,那大可不必。”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薄弱地辩解:“我……当时并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来问我?” 以琛的声音宛如从地狱中来的冷酷犀利:“你连问都没问就判了我的死刑,赵默笙,你猜猜我这几年有多恨你?” 恨? 默笙惊惶地后退一步,却逃不开他的掌控范围,双肩猛地被他抓紧,力道之大让她怀疑自己的骨头会不会被捏碎。 “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这样绝望而愤怒的质问语气让默笙连“对不起”都说不出口了,只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不敢看他。 “我现在只想问你,”以琛渐渐平静,灼人的视线盯住她,“如果当时你知道这一切,你还会不会走?” 她还会不会走?默笙愣住,想不到他会问这种问题。 如果是七年前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不会”,毕竟当时在她来说,去美国真的单纯是为了逃避感情失败的痛苦。可是现在呢?现在她已经明白七年前的一切都是爸爸早已策划好的一场逃亡,否则,签证怎么可能在几天内就办好?否则,美国的一切怎么会早已安排好?所有的事情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决定,她毫不怀疑当年就算她不想去,也会被押上飞机。 默笙低下头:“对不起。” 以琛明白了,倏地将她放开,眼中的失望和怒意简直可以将她生生凌迟。 良久他才勉强镇静地开口:“那现在呢?” 什么现在?默笙不解。 “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有些僵硬地说。 外面的世界突然寂静,默笙惊愕地望着他,只听到自己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 “我不打算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也没有兴趣去重新认识一个人经营一段感情,所以你最适合,不是吗?” 是吗?默笙怔怔地听着,一颗心渐渐下落。 因为认识,因为合适? 可是以琛,你真的认识眼前的这个赵默笙吗?这个她,有时候她自己都会觉得好陌生好陌生……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 她再没有力气去追逐一颗遥远的心,再不想拥有一份随时会覆灭的感情,那种整个世界在自己周围轰然崩塌的声音,她再不能承受第二次。 所以,以琛,“对不起。” 原谅我的懦弱。只是我没料到,原来竟连你都无法给我勇气了。 她竟然这么快就拒绝他。以琛定了定说:“你不用这么快回答我,你……” 他的话被默笙轻轻打断:“我结过婚了。” 话音猛然煞住,以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一字一字清晰无比地问:“你说什么?” 默笙盯着地上自己的影子,低低地说:“我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 以琛脸色冷冽阴沉,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可以把周围的空气都冻住,他恶狠狠地瞪着她,仿佛随时会伸出手把她掐死。 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日子一成不变地滑过去,这天默笙在杂志社的布告栏上看到国庆放假通知时,才发现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九月底。 整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 越接近十一,杂志社里的气氛越放松,三十号快要下班的时候小红过来问默笙:“阿笙,国庆七天你怎么安排的?” “还没想过。”默笙正整理着桌上的照片。 “居然没想过,我从五一就开始盼着十一了。” 被她夸张的表情惹笑了一下,默笙随口问:“今年怎么放这么长时间?” “年年都这样啊。”小红略微奇怪地说,随即了然,“哦,你在国外太久了大概不知道,七天长假实行好几年了,发展旅游业嘛。今年我打算去凤凰古城哦,你要不要一起来?” 看她一脸甜蜜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和那位医生先生一起去的,默笙侧首一笑:“要我全程随行帮你们拍情侣照吗?我收费很高的。” “哎呀!你讨厌!”小红极卡通地掩面羞羞答答了一阵,放下手却发现刚刚还和她说笑着的默笙又陷入沉默中去了,恍恍惚惚的表情。 小红推了她一下:“阿笙,你怎么啦?最近有点怪怪的。” “嗯?哦,没有啊。”默笙回神,“突然多出来这么多天,在想干什么。” 下班后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好。街道上明显热闹了很多,商铺都焕然一新的样子,默笙沿着漂亮的橱窗漫步,偶尔停下来买点小吃,然后继续漫无目的地前行。 直到看到熟悉的古朴校门,默笙才发现自己竟然走到了C大来了,自己也吓了一跳,从工作的地方到这里,大概半个城市都被她走过来了。 学校门口应该比平时热闹很多,到处都是背着行李的学生,脸上带着简单快乐的笑容。默笙想起自己当学生的时候,也往往因为放假开心兴奋很久,现在想来,真是恍然若梦。 双手插在衣兜里,漫步在学校的林荫大道上,默笙的心情没有像上次和以琛一起来时那样起伏不定,只是平静之余更觉惘然。自己的人生好像从走出这个学校就开始错了,然而事到如今,又要怎样走下去才是对的? “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低沉的声音又一次在脑海里响起,默笙停住脚步,闭上眼,等心里的抽痛过去。 回到他身边,曾经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一个走神,就会开始幻想和以琛重逢,幻想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藉,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像。然而,回国后,当以琛以一种理性而冰冷的态度要把她的幻想变成现实时,她却退缩了。 他和她,都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单纯的少年少女,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 不知不觉又走到了操场边,塑胶跑道上不少人在慢跑。 不知道现在她八百米要跑多久? 默笙矮身穿过栏杆,站在跑道上,踮起脚划出一条起跑线,默念“一二三”,用考八百米的速度冲了出去。 闭着眼睛,穿梭夜风,跑到终点。 “四分二十五秒,太慢了。”头被人敲一下。 “比昨天还慢。”她郁闷地嘀咕,然后抬头两眼发光地看着他,“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很快!” 被他瞪了一眼后,默笙有点儿不被欣赏的沮丧,明明是个好主意嘛,“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 “赵默笙,你知不知羞!”以琛终于忍不住开口训她,耳朵却悄悄地爬上微红。 …… 微笑着,睁开眼睛,终点线上空荡荡的。 突如其来的钝痛袭上她心头,细节越清晰,钝痛越明显,眼泪先是一颗一颗地毫无预兆地落下,然后渐渐不能自抑,默笙坐在地上,埋首放声痛哭。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火车的终点站是Y市。 昨晚从C大回来后,默笙很早就睡了。第二天早上四点多就醒了,怎么也睡不着,睁眼看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起身收拾了一下,就去了火车站。 这是她回国后第一次回Y市。 火车正点到达Y市的时间是中午11点,Y市正下着雨,比A城要凉许多,冷风吹过来让人一阵瑟缩。 |
站在火车站的台阶上,手指拢了拢单薄的衣服,默笙抬眼望着这个养大她的城市,心底茫茫然而又似悲似喜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就叫近乡情怯。 “小姐来旅游啊,要不要住宿,全市最低价。” “小姐要不要导游啊,国庆便宜优惠……” 穿过广场的时候遇到不少拉生意的人,也许她脸上探寻的神色让她看起来不像本地人,反而像个陌生的游客吧,默笙心底微微苦涩地自嘲。 好在公车站的位置没变,公车路线也没有变,轻易地就找到了。 好像有人说过,要真正了解一个城市,只要你多坐几遍公车,因为它会带你经过这个城市所有蕴含生机的地方。默笙看着车窗外的行人车辆街道商店,细雨濛濛中这个江南小城模糊不清,一如她现在的心情。 “清河新村到了,到站的乘客请准备下车。” 跳下车,一片老房子出现在眼前。算起来清河新村也有十几年历史了,默笙就在这里一点一点地懵懵懂懂地长大。从来没想过有一天,站在熟悉的楼下,自己的心里竟满是物是人非的凄凉。 这次回来,是找母亲。默笙和她已经有七年多没联系了,不知道她还住不住在这里。 外面的雨下得大起来,默笙湿淋淋地冲进楼道,敲门,一直没人来开。 出门了吗?还是已经搬走? 在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人回来。身上的衣服湿湿地贴在身上,脚趾头已经冻得冰凉。 默笙突然想起小时候好像也有这么一次,淋着雨从学校跑回来,家里又没人在,她在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等到爸爸提着公文包回来。 还记得爸爸当时心疼极了的样子呢,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连声地说:“爸爸不好,爸爸不好,小笙打爸爸屁股吧!” 中年得女的爸爸只要和她在一起,就像个老顽童,带着她四处恶作剧,完全没有赵市长的半点威风,只是他实在太忙,能抽出给女儿的时间实在有限。默笙小时候的同学有不少羡慕默笙的爸爸做官,那时候的小小默笙却在作文里写:我的愿望就是爸爸每天准时下班,每天没有叔叔到我家来找爸爸说话。 但是只要有时间,做官的爸爸就会把默笙宠上天,完全不像妈妈……记忆里,妈妈一直是冷冷清清的样子,对她这个女儿都鲜有笑容…… “小笙!” 惊讶的呼声把默笙从回忆中惊起。“黄阿姨。” 站在眼前的中年妇女是默笙家的邻居,她丈夫是父亲原来市政府的同事,和他家来往算是密切。 “小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快进来快进来,看你淋成什么样子了。”黄阿姨一边开门一边招呼她。 用毛巾擦过以后总算舒服了很多,默笙有些不安地开口:“黄阿姨,我妈妈还住在这里吗?” “还在这里,不然能去哪里呢,你这孩子,出去这么多年音信都没一个,留你妈妈一个人在这里。” 不是她不想给音讯啊,默笙有些黯然。七年前,她在国外刚刚得知父亲的死讯的时候,立刻打电话回家,妈妈却无比平静地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来了,也不要回国,你父亲毁了我半辈子,我现在终于能安静地生活,不想再见到任何有关他的东西。” 然后就挂了电话,后来拨电话,竟然已经是空号。再后来,又从父亲在美国的老同学李叔叔那儿了解到了一些她至今不敢相信的隐情…… 默笙没有回答黄阿姨的埋怨:“妈妈身体好吗?” “身体没听说什么不好的,你回来得不巧,她今天刚刚跟着我们小区组织的旅游团出去了,五天才回来。你先在黄阿姨这住下吧。” 出去旅游了?默笙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答案。看来她真的过得很好,默笙垂眸,轻轻笑了一下,站起来说:“黄阿姨,我要走了。” “不等你妈妈回来了?”黄阿姨惊异地说。 “不等了,其实我只是想来看看她过得好不好,然后,有一些事情想问她。”默笙顿了一顿,“现在我已经知道她过得不错,那些事情,我也突然不想问了。” 结局已经如此,原因已经不再重要了。 “黄阿姨,谢谢你。请不要说我来过了。” 临走的时候问黄阿姨要了父亲公墓的地址,金鸡山A区157座,好像住宅地址一样的牌号。 不是清明这样拜祭的时节,金鸡山上几乎没有人,默笙坐在父亲的墓碑旁,头靠在碑上,就像父亲在世的时候父女俩聊天的姿势。 默笙现在也在和爸爸聊天:“爸爸,这么久才来看你,你不会怪我吧?其实我一直不想回来……” “我可能太懦弱了,接受不了。为什么明明我走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现在却是一块碑?” “我老觉得,只要我不回国,你就还活着似的,我还记得我上飞机前你给我买的芝士饼干……那时候你骗我说让我去美国看看好不好,不好再回来,可是我觉得一点都不好,却回不来……” 公墓照片上和默笙有几分相似的年轻人自始至终亲切地微笑着,默笙抓着衣袖擦了擦照片:“爸爸,这张照片还是你大学时候的吧?别以为用这么年轻的照片,就可以冒充年轻鬼。” 山间笼罩着薄薄的雨雾,四周寂静得仿佛世间再没有声音,默笙敲了敲墓碑:“爸爸你都不理我。” 沉默良久,默笙的眼睛渐渐变得像山间的雾一样朦胧。“爸爸,他说,嗯,就是何以琛,你还记得吧,他说我们可以重新在一起……你觉得好吗?” 自然没人回答,过了一会,默笙低声喃喃自语:“其实我也觉得不大好,他那么优秀,一直都有很多人喜欢,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我们分开那么多年,之间有那么多陌生,重新在一起的话,只会矛盾重重,他很快就会对我失望透顶,他以前就经常对我失望……到时候如果再分手,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现在这样子,起码我已经习惯了……” 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不知过了多久,默笙轻轻地说:“我什么都很好,你不要担心我……我要走了,爸爸。” 下山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在山脚回望那快要消失在夜色与薄雾中的山头,仿佛已经是两个世界。 回到城里天已经黑了,默笙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看来只能明天再走了。到市区连问了几家旅舍,都回答说已经客满,最后找了家市中心价格昂贵的酒店住下来,洗好澡烘干衣服,睡觉还太早,便起身下楼。 酒店一出去就是Y市最繁华的贞观路。Y市山青水秀,也是小有名气的旅游城市,此时贞观路上的游客还不少,默笙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在Y市见到以琛,就是在这条繁华的路上。 那时候他们已经是男女朋友,然而大一寒假放假回家的时候,以琛却怎么都不肯给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她当时又委屈又难过,哪有女朋友连男朋友家里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的?分手前在火车站软磨硬泡失败后,默笙气呼呼地掉头就跑。 可没跑几步就后悔了,气什么呢,也许再耍赖一下,以琛就心软了呢。可是回头看看,火车站前已经没有以琛的身影了。 回到家就开始闷闷不乐,东西没心思吃,电视看了也不知道在放什么,后来不知怎么异想天开,开始每天跑上街,想着也许会遇到以琛。 然后,竟然真的遇到了。 那是年后的一天,天空飘着小雪,他和彼时尚不认识的以玫在马路对面走过,她那时根本反应不过来了,竟然真的遇到了,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这个城市有那么多人……下一刻她已经飞快地冲过马路,扑上去抱住他…… 好像就是在这棵树下,那个戴着毛茸茸白帽子的女孩,抱着那个因路人暧昧目光而尴尬的少年,兴奋地大叫:“以琛,我就知道会遇到你的。我就知道!” 默笙闭了闭眼睛。 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她着了魔似的拿出相机,向那其实空无一人的地方,按下快门。 洗出来的照片上是空旷的马路,无人走过,一片空白。 节后上班,默笙的工作更加忙碌起来。 只有小红很闲,她一个栏目刚刚结束,正在空窗期,每天在默笙办公室闲晃,操心她的终身大事。 “阿笙,你不能再这样虚度下去了,要知道时间就是青春美貌,你现在找个男人那叫拯救社会,再过两年出去就是残害男同胞,而且……”小红神秘兮兮地附耳,“现在比较符合生理规律哎,阿笙,你晚上难道不想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入眠?” “小红你……昨天又做那种梦了?” “偶尔嘛!”假装很害羞,脸红低头,摇晃身体,过了一会她严肃起来,“阿笙,你现在总算正常了,前段时间好像男人被抢了一样。” 经典的小红式比喻,默笙好笑。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和同事嘻嘻哈哈,别人以为你很开心,渐渐的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的确很开心。 不想和她说这个,默笙看看墙壁上的钟,已经十点了,“走了,去开会。” 今天的会议是季度大会。 默笙所在的杂志社规模很大,旗下除了《秀色》这本知名女性杂志,还发行一份生活周刊,不然也聘不起两个摄影师。 《秀色》在女性杂志市场上属于老牌杂志了,销量一直是同类杂志中第一,上一季度的销售量虽然仍然保持在第一位,市场占有率却在逐月递减。 主编正面评价了上一季度的各部门的工作后讲到正题,主要是新增栏目的事情。 “我们的杂志要出位,就要有与众不同的东西。现在市面上同类型的杂志那么多,大部分内容都在重复,美容时尚美食感情生活,除了这些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 主编环顾众人,又说:“或者这样问,吸引女人的还有什么?” “我知道。”小红举手发言,“男人。” 大家立刻笑起来。 主编却很严肃地点头:“行红虽然平时看起来很粗线条,触觉却很灵敏。”主编不再卖关子,打开幻灯片,主题赫然是“精英男人”四个字。 底下开始窃窃私语。 “我们是女性杂志吧,拿男人做专题会不会太奇怪了?”同事中有人提出疑问。 “异性相吸的道理大家都懂吧,男人的杂志都知道用女人做封面,那么女人的杂志为什么不能写男人?”主编反问。 等大家讨论了一会,主编说:“无论如何,市场才是唯一的真理。所以我们暂时决定做四期,以后看读者的反响再看要不要继续做下去,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来。” “那人选呢?” “人选我先试着划了四个,你们有异议可以提出。”主编点一下鼠标,白色的幕布上依次出现了四张年轻男子的照片,“我们的人选并不是那些可望不可及的世家公子钻石王老五,而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有一定知名度,年轻,优秀,最关键是要英俊未婚。” “那个是不是刚刚得奖的建筑师?” “对、对,左边那个好像也很熟悉。” 众人指指点点,默笙的眼睛一下子被右上角的那个侧影定住了。怎么会是他? “咦,右边上面那个是不是‘法律时间’的特邀主持人,那个何以琛律师。” “就是他。”主编点头,“看省台的人应该都知道,他是特邀主持人之一,这个节目收视率相当不错。” “我建议把他放在第一期做。”资深的李编提出建议,“他在电视上亮过相,知名度比较高,容易一炮打响。” “对,最近本省曝光率很高的一个经济大案好像就是他打赢的,很有卖点。”立刻有人附和。 “我看名气倒不是重点,关键是他的外型比其他三个要出色得多,应该会吸引一票女读者的目光。” 主编点头:“我也是这样想。” “靠,有这么牛吗?”默笙听到坐在她身后的新来的大学生小许低声嘀咕。 “你小子嫉妒了吧。”坐他旁边的黄编辑笑道,“嫉妒也没用,人家一个小时赚的说不定比我们一个月还多,我有个朋友也在政法线上,据说这个律师,一个案子,抽的比例这么多。”黄编伸出两根手指。 小许吃惊地猜:“二万?” 摇头。 “难道二十万?” 黄编嗤笑:“再乘以十。” |
咖啡在杯子里微微晃动,“叮”的一声回到桌上。 这个人为什么要提那么多以前的事呢?不要说了行吗? “你说的我要知道的事情就是这些?”她打断他。 向恒打住,脸上说不出是什么神情,半晌他看着她缓缓摇头说:“赵默笙,你真的心狠。” 是啊,她对谁都心狠。 向恒不再多话,掏出纸笔写了两行字递给她。默笙接过,上面写着一家医院的名字和病房号。 这是什么? “以他那种工作方式,英年早逝都不奇怪,何况是‘小小’的胃出血。”向恒向来温和的声音冷凝,“我把医院的地址给你,去不去是你的事。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赵默笙!”他的语气饱含谴责,“人不能太自私!” 他说完结账走人,默笙坐着,被这个消息镇住了。纸片在手里紧紧地捏成一团,不长的指甲掐进肉里也是极疼,她却完全没意识到要松开。胃出血,医院,以琛……因为她吗?竟是因为她? 咖啡已经是冰凉,默笙推开咖啡馆的门,外面不知何时开始飘起雨。这个时候怎么可以下雨呢?尤其这雨竟淅淅沥沥的没个断绝。 居然轻易地就打到车,司机是个热情过头的人,听了她的目的地以后就开始不断地发问。 “小姐,是不是你朋友病了?” “小姐,你在念书还是在工作了?” “小姐……” “小姐……” 默笙“嗯”、“哦”的回答,眼睛看着窗外。司机的每句话都从她耳边过,却没有一句她听个明白。外面的景物一样样的从她眼前掠过,却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一路上居然没有红灯,那么快地就到了医院,那么轻易地就找到了以琛的病房。只是站在门前,那手却有千斤重,怎么也举不起来去敲那个门。 可是要走吗?那脚也有千斤重,怎么也移不开一步。 有那么一刹那,她竟觉得会这么永远下去,不敢靠近,又舍不得离开,于是宇宙洪荒,海枯石烂,她永远站在他的门外。 可是怎么会有永远呢?该来的总要来,怎么躲也躲不掉。门从里面被拉开,她来不及闪避,直直地对上那人。 以玫。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默笙后来总在想,这个温婉如水又清丽如诗的女孩子那时是用怎样一种心情听她所爱的男子向别人介绍“这是我妹妹”的?当初她皮厚兮兮对她自我介绍说“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而以琛没有反驳时,她又是怎样的一种痛彻心肺? 如今她看到她,居然对她温柔一笑时,那笑里面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酸楚? 哎!以玫以玫,好久不见。 “默笙,终于又见到你了。” 是啊,终于。 “你来看以琛吗?”以玫问,“他刚刚睡着,如果你有空能不能陪我去趟他家?我要去帮他拿些生活用品。” 默笙犹豫了一下,点头:“好。” “他……没事吧?” “没事。医生说只要多休息,注意饮食就好。” “那就好。”默笙低声说。 一路上絮絮叨叨,不过是一些近况。以玫说:“我本来早就要找你的,却被公司突然外调,忙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以琛却突然病了。哎,我总算体会到职业女性的痛苦了。” 默笙说:“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成为一个女强人。” “你不也是?那时候老不务正业拿个相机乱拍东西,没想到会成为一个摄影师。” 默笙笑起来:“我现在还是在乱拍。” 以玫失笑:“你老板要是听到你这样说一定会气死……到了,就在这里。”她停下脚步,拿出钥匙开门,默笙脚步顿了一下,跟着她走进去。 以琛的家位于城西高级住宅区内的十二楼,房子很大,只是看起来空空的,一件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只有茶几上几本未合上的杂志才让这个房子看起来像有人居住。 “这几年大家都忙,偶尔才聚聚。”以玫边收拾东西边说,打开冰箱,她无奈地摇头,“果然什么都没有,他大概是天底下最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上次我来居然看到他在吃泡面,忍无可忍地拉他去超市,没想到却遇见你。” 以琛一直是这样的,默笙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永远有比吃更重要的事,对这种人只有“你不吃我也不吃”的招数才能对付。 “哦,对了。”以玫突然说,“我快结婚了,你知道吗?新郎是我的顶头上司,很灰姑娘的故事。” 默笙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结婚?” “对,我要结婚了。”她笑着点头,有些感叹,“以前不懂事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对以琛我早就死心了。” “为什么?” “大概因为我等不过他。他可以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年又一年地等下去,我却不能。”以玫沉默了一下说,“大约三四年前,以琛赢了个大案子,我和他们所里的几个人一起去庆祝,他被灌醉了,我送他回来。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帮他清理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住,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以玫顿了顿,苦笑:“如果这些还不够让我死心的话……你跟我来。” 她拉着默笙来到书房,随手抽出一本书,翻到某一页递给她:“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不止这一本书上……” 默笙怔怔地看着书页上写得很凌乱的诗句,从那潦草的字迹可以想像出下笔的人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烦躁苦闷。 “啪”地合上书,以玫还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到了。 脑海中一个少女清脆带笑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时空传来。“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一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小时候,以琛的妈妈经常抱着我说要是她有个女儿就好了,而我妈妈就在旁边说要不我们两家的孩子换换。以琛从小就聪明懂事,我妈妈喜欢他大概比我还多。”回医院的路上,以玫说起一些往事,“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阿姨的样子,可惜……” “……他父母是怎么死的?” 以玫摇头说:“我也不太清楚,那时候我才九岁。好像是意外吧,叔叔从四楼失足摔下来,阿姨本来身体就不好,伤心过度没多久也去了。”以玫像是想起什么,顿了顿又说,“我听我妈有一次无意提起,阿姨死后,发现抽屉里该吃的药都没吃,说起来,也算是自杀。” “自杀?!”默笙呆住。那时候以琛也才十岁吧,她何其忍心! 以玫点头:“阿姨大概很爱叔叔吧。”她若有所思,幽幽地说,“其实以琛很像阿姨……” 说话间,两人已到医院,走廊上碰到认识以玫的护士,护士小姐和善地对她说:“你男朋友刚刚换过点滴,现在又睡了。” 以玫向她道谢,笑着解释说:“他是我哥哥。” 走到门口,以玫突然将手中的东西都扔给默笙:“你拿进去吧。我就不进去了。” 东西并不多,然而默笙却觉得手上这些东西,是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默笙。”以玫幽幽地说,“我并不是输给你,我是输给他。” 默笙看着她渐渐走远,说不出任何话来挽留。 房门没锁,手一推就开了。这是一间双人病房,一张床空着,以琛的床位靠窗。开门的声音并没有把他惊醒,他挂着点滴,仍在睡。 心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缠住了,一步步地靠近他,那线一寸寸地收紧。 他躺在床上,脸容苍白而瘦削,睡梦中也蹙眉。重逢之后她其实并没有好好看过他的样子,现在终于可以。手指不自觉地划上他紧皱的眉头,然后刷过睫毛,想像着如果主人清醒,这双眼睛必定睿智而冷漠,有时候还会带着微微的嘲弄。 最后,停留在略微苍白的唇上。据说,有这种唇的人大多薄情,以琛以琛,你为什么不?难道你不明白,我们已经再回不到从前,七年的时间,什么都改变了啊…… 然后,在她还没意识到她在干什么之前,她的唇代替了她的手指。她的唇上还带着屋外的寒冷,他的却意外的温暖,然而这温暖却让她蓦地一阵心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再也止不住。 直到,她的手腕被人狠狠抓住。 以琛! 他醒了? 默笙脑中顿时一片空白,眼睛被水光模糊,看不清他的样子,却能听到他怒极的声音。 “你这是干什么?”以琛咬牙切齿地说,“赵默笙,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她张口结舌,所有思绪从脑子中飞走。有一段时间她只能这样不知所措地望着他模糊的样子,感觉握着她手腕的力道越来越大,好像恨不得把她的手腕捏碎才甘心。她想收住眼泪,它却不受她控制,而且越落越急。 怎么会这样?她清晰地听到心里曾经坚固的东西正在被打碎,这种破碎的声音让她感到害怕恐慌。而以琛的咄咄逼人声色俱厉让她胆怯,她也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她不是要彻底斩断过去连他一并排除在外吗?那么她刚刚又在干什么?她完全乱了。 逃走吧!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立刻主宰了她的行动。她不知道自己哪里生出这么大的力气,竟然一下子挣脱了他的掌握,往门口跑去。 以琛厉声说:“赵默笙,你敢走!” 该死! 以琛看着她拉开门,猛的拔掉左手正在输液的点滴,下床去拦她。可是他正在病中,又在床上躺了那么久,脚步迈得又急,居然一个踉跄,狼狈地摔倒在病床边。 而这一切,默笙自然不知道。 她茫然地跟着一大堆人走进电梯,电梯里的人看了她一眼后又见惯不怪地低下头想着各自的心思。这医院里天天上演着生离死别,一两个这样泪流满面的人实在是再寻常不过。 走出封闭的电梯,大厅里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充塞了她的耳朵,人来人往之间默笙突然不知道何去何从。 能到哪里去呢? 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这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没有以琛的地方。 第六章 离合 “何、何律师?”美婷吃惊地看着门口出现的人,“何律师,你不是在医院吗?” “今天早上出院。美婷,等会你把ANAS公司那个案子的资料拿到我办公室来。”以琛边走边说,“这几天有没有什么重要留言?” “有。”美婷立刻翻出记录报告了几个重要消息,犹豫了一下又说:“何律师,《秀色》有个女记者打了好几个电话来,说要为你做一个专访,还亲自来过一次。她说是你校友,你要不要回个电话过去?” 听到《秀色》的时候以琛的眼眸微微一闪,随即又平静无波。“不必了,下次她若再打电话来就直接回绝掉。” “好。”美婷点头,终于有何律师回来的感觉了,处理事情干净利落,决不拖泥带水。 向恒从检察院回来就直接推开了以琛办公室的门,看到他果然埋首文件中,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我听到美婷说还不相信,你能不能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哪回事?”以琛从文件中抬头看着他,他脸色还带着一点白,目光却是清湛有神的。 “不要跟我装傻,我记得你后天才能出院吧,请问你现在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提前出院了。” 向恒抚头,虽然自己就是律师,但是不得不承认跟律师说话就是麻烦,答了等于没答:“你是不是不要命了?事务所没有你也不会倒。” “这倒未必。”以琛扬扬手中的文件,“我记得这方面你和老袁并不擅长。” 向恒哼了一声:“我们再不济也不会在谈判桌前倒下。” |
第八章 若离 周六的肯德鸡里拥挤而热闹。 默笙怎么也没想到以琛居然会带她到这来,拉拉了以琛的袖子,“以琛,你没有走错门吗?” “没有。” “以前你不是说这是小孩子才喜欢的地方?” “以前你也很喜欢这个地方。”以琛脸上闪过一丝不被领情的恼怒。 呃…… “那我占位置。”默笙明智地捡轻松的活干。 坐在二楼的窗边,咬了两口汉堡,默笙就吃不下了,晃着可乐,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以琛搭话,说着说着不知怎么说起她刚刚翻译的东西。 以琛听着扬眉:“你什么时候对法律这么感兴趣?” “嗯……多懂点法律总是好的。” “那倒不用。”以琛似笑非笑的,“你大可继续当你的法盲,只要你不是要离婚,我都可以帮你。” 嗄?默笙一呆,他这算不算是在开玩笑? “小何,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惊讶的女声在默笙身后响起,默笙转过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牵着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向他们走来。 “何叔叔!”双胞胎异口同声地响亮叫,其中一个鬼精灵地说:“何叔叔,你女朋友好漂亮。” “方检。”以琛站起来打招呼,这个看起来很精明能干的女子是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以琛手里有一个案子,她是公诉人。 方检拍了拍儿子的头,“不要没大没小。”然后笑着对以琛说:“何大律师未免太寒酸,枉费你日进斗金,怎么请人吃这种外国路边摊。” 以琛笑笑,“有人喜欢吃。” 这个“有人”不会指她吧,默笙心里嘀咕。以前上大学的时候的确喜欢,可是在国外待了那么多年后还会喜欢那就是味觉出问题了。 “怎么,大律师红鸾星动了?”方检是何许人也,检察院出来的,察颜观色是职业素养,立刻就从何以琛短短五个字里听出暧昧来。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下默笙,看来这个学生气十足的女子对何以琛来说与众不同啊。 “哪里。”以琛草草带过,没接话。“听说方检要升职了,我先恭喜了。” “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方检虽然喜形于色,不过口头还是谦虚,迟疑了一会说:“小何,上次见你就想问你,结果接了个电话转头给忘了。听说,魏大光的那个案子你接了?” “没有的事,只是他的亲属是来咨询过。” 魏大光原来是某地级市副市长,涉嫌贪污挪用资金过亿,最近报纸上很多关于这个案子的报道。默笙供职于消息灵通的传媒业,自然也有所耳闻,只是这些消息总让她想起一些不快乐的往事,所以很少去关心。 方检放心地笑起来,“要是你接这个案子,我就要担心了。不过我早和我们办公室的人说过,这种贪污受贿的案子小何向来不接。”说着有些感叹,“要是个个律师都像你一样,有些罪犯哪会逍遥法外。” “方检过奖了,罪犯也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我不接这类案子是个人原因。” 个人原因? 默笙搅拌着冰块的速度明显慢下来,看着以琛淡淡的表情,有点失神。 方检笑说:“不管怎么样,你不接我就轻松多了。好了,我也要走了,宝贝们和叔叔说再见。” “叔叔,姐姐再见!”双胞胎整齐划一地说。 “什么叔叔“姐姐”,乱叫!”方检敲敲宝贝儿子,一手一个牵走了。 他们一走,原本有些活跃的气氛立刻冷了下来,默笙的心思还在以琛说的“个人原因”那儿转,她不得不想到自己身上来。 “以琛。”默笙低着头用吸管戳着漂浮在可乐上的冰块,“我爸爸的事情,你很介意吗?” 以琛没有声音,默笙有些底气不足地说下去:“其实我爸爸他人很好,而且那些事情……” “这与我无关。” 鼓起勇气才说出来的话被以琛僵冷地打断。 默笙手里吸管没戳中冰块,直接戳在了杯子上,杯子翻倒,可乐翻得满桌子都是,顺着桌沿滴到默笙白色的毛衣上。 愣怔了好几秒,默笙才拿起纸巾机械而快速地擦着桌上的可乐,很认真很用力地擦,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他说了什么?以琛闭了闭眼睛。 第二次。 第二次自己控制不住自己。 定了定神,以琛倾身,拿过她手中的纸巾,“我来。” 等默笙回神,手中的纸巾已经易主,他低着头,专注而仔细的擦着她毛衣上的污迹,修长的手指坚定而有力,透过发丝的缝隙,可以看到他坚毅的眉…… 以琛,很近很近。 那么遥远的,究竟是什么? “下午我不去事务所了。”默笙低低的语调。 以琛停下手,看着她,深黑的眼眸里不知道是什么情绪。 “我去逛街,要买点东西。”默笙低声说,“反正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忙。” 其实根本没东西要买。 无目的地踱在人群拥挤的街头,默笙情绪有些低落。也许选择逛街是错误的,这么热闹的环境,只会让落寞的人更加落寞而已。 这一个月,过得像做梦一样。 本来快要陌路的两人,突然就有了最亲密的婚姻关系。没有缓冲,跳掉了所有的过程,却跳不掉分离多年造成的生疏和难解的心结。 她的父亲。 她以前的婚姻。 好像问题都出在她身上呢。默笙苦笑。 逛了几家店,试了两件毛衣,看着穿衣镜里的人,总觉得哪里不合适。 大概相由心生。 倒是记起要剪头发。 城市里最好找的就是理发店,出了服饰店,抬眼就看见。 艺术理发师? 好熟悉的名字,默笙在脑中搜寻一遍,终于想起这是小红强烈推荐过的一个店。小红的品位一向可怕,不过里面等的人那么多,不至于人人都像小红吧。 推开门坐下,一个多小时后才轮到她。 “小姐要怎么剪?”理发师问。 “短点就行了。” “就这样?” “嗯。” “太好了。”理发师先生高兴得有些诡异,“我最喜欢自由发挥了。”后面一句话接近自言自语,默笙也没太在意,等到又一个多小时后…… 默笙瞪着镜子里的人,怎么会? “怎么这个样子?”参差不齐的像被什么动物啃过。 “你觉得不好看?”理发师气势汹汹地瞪着她,右手剪刀寒光凛凛,左手吹风机呼呼助威。 “呃……不是。”默笙立刻威武能屈,“其实,仔细看看……很不错。” “真的?”理发师先生怀疑地望着一脸真诚的默笙,“你觉得哪里好?” 哪里好?梳和不梳效果一样算不算好? “嗯……那个,很……艺术,对,很艺术。”想起店名,默笙很肯定地点头强调。 “真的?”这个“真的”可是完全不同的语调了,理发师先生得意得连头发都要飞起来了。 大手一挥,职业凶器在空中划过一个优美的弧度。“你的头不要钱了。” 她的头不要钱?听起来怎么这么血腥,默笙小心翼翼地确定:“你是说我不用付钱?” “对,免费。” “为什么?”默笙愕然。若不是理发师先生的表情太过不可一世,默笙几乎要怀疑他是剪坏了不敢收钱了。 理发师摇头,一副没人理解的落寞。“你难道不知道艺术是无价的?所以在我店里,只有剪坏的头才要收钱,因为那是失败的作品而不是艺术……” 很艺术的逻辑,因为听的人完全不懂。 在被理发师先生成功洗脑前逃出来,默笙很自觉地靠边走,一路上忍不住频频往路边商店的橱窗里看,橱窗里的人也顶着乱七八糟的头发愁眉苦脸地望着她。 瞪着玻璃,越想越好笑,默笙忍不住笑出声。 |
徘徊又徘徊,最后还是推开了那扇门。 客房里只亮着一盏昏黄的台灯,以琛靠坐在床上,双眸定定地看着她,身边的烟灰缸里已经堆满了烟头。 默笙安静地走到床的另一边,把自己的枕头放在他枕头旁,掀开被子的一角,小心地躺好,然后闭上眼睛。 以琛没有动静,又点燃了一支香烟。 过了一会,默笙低声说:“把灯关了好不好?我想……” “睡觉”两个字消失在空气中,她忽然被人凌空抱起,落坐在他腿上,被他紧紧地囚禁在怀里,温热的气息吹拂在她颈边,以琛低哑的嗓音带着难以察觉的紧绷。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意味着什么?” 怎么会不知道呢? 默笙垂下眸子,举起手指在他心口划字。 一笔,两笔,三笔……她在写…… 以琛一震,抓住她不安分的手,包含了太多情绪的眼眸盯着她。 “默笙,你怎么会这么折磨我?” 她划上他心口的刹那,悲喜已经不分,侵袭上她的唇,想证明她此刻的真实。 等到他终于肯放开她,默笙已经气喘吁吁,软软地倚在他胸前。 这样的沉默好暧昧,默笙不自在地想找点话说。 “以琛,我感冒了。”他不怕被传染吗? “我知道,我不会趁现在欺负你。” 以琛拥着她,无奈且认命。 呃?默笙有点呆。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可是……难道要她说她不是那个意思? 她才不要!那样好像她巴不得他“欺负”她一样,以后一定会被他笑。 “其实,可以……欺负的。” 呃!谁在说话?一定不是她!默笙懊恼极了。 以琛沉默着,他没有听到吗?默笙刚刚有些放心,却发现胸前的扣子被人悄悄解开了……柔白的双肩逐渐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细腻的肌肤上布满了他方才肆虐的吻痕,很深很清晰,可见刚刚他是多么的用力,可是,他现在只想再欺负一遍…… 炽热的唇再次贴上她的肌肤,熨烫着上次留下的痕迹…… “默笙,我有没有听错?”以琛的声音沙哑透了。 默笙说不出话来,他都已经执行得那么彻底了,还问这种话! 强制熄灭的热情如此容易重燃,以琛突然抱起她走到卧室,将她放在卧室的床上。 “还是在这里。” 有什么不同吗?默笙不明白,可是她已经没力气问了,以琛男性滚烫的身躯覆在她身上,火热的唇舌霸道地占有着她的一切,引她在那个从未领略过的世界里辗转起伏,直至激情退却…… 默笙迷迷糊糊地睡着,然而终究睡得不安稳,半夜不知几点醒来,身边是空的,眼睛在房内找了一圈,发现以琛站在窗前。 或许是黑夜的缘故,默笙突然觉得他的背影如此沉重,逼得人透不过气来。他似乎察觉到她的视线,回头,暗沉的夜色里看不清他眼眸里蕴藏的东西。 他摁灭烟,走过来,掀开被子躺在她身边,静静地抱住她。 默笙安静了半晌,忍不住开口。“以琛,你在想什么?” 声音中有着不安。 “没什么,想通一些事情。” 想通了什么?默笙还想问,却被他吻住。 “默笙,把头发留长。” “呃?”虽然不明白怎么说到这个,可是默笙的注意力还是被转移了,很担心地问他,“我的头发是不是很丑?” 以琛扬起嘴角。 不是。 因为,那样…… 你就更多了一点。 他吻上她的发丝,打击她已经很脆弱的信心。“默笙,真的很丑。” |
接下来几天,以琛陆续接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关心”。 先是法院的老周。“小何啊,上次你说你结婚了我还当你找借口,没想到还真结婚了。这下好了,你结婚了,我家老太婆可以消停了,我也可以过几天清净日子了……对了,喜帖可别忘了送我。” 然后是检查院的方检,“是不是就是那天肯德基那个,嘿嘿,那天我就看出来了,只是没想到你动作这么快,什么时候请客喝喜酒啊?” 再来是联合的李律师,等等等等。以琛第一次衷心佩服老袁散播消息的速度,估计现在C大毕业的A城政法线上的人都知道他结婚了。 这天下午送走了几个老客户后,老袁坐在沙发上没动,问起以琛:“准备什么时候请客?” “年后再考虑,还没和默笙说过。” “那太晚了,还有几个月才过年,等校庆过了就差不多了,早点办啊!”老袁很积极,他喜欢热闹。 校庆?以琛翻了下行事日历,果然写着十五号C大百年校庆。这段时间太忙,居然把这个事情忘记了。 “日子再说吧,到时候还要请你当证婚人。”以琛笑着说。这些年虽然从未言喻,但以琛对老袁实有诸多感激,若不是老袁的背景和活动能力,未必就有今天的何以琛。 “证婚人好。”老袁乐了,“只要能省红包,当什么都好。” 正说着又有电话打进来,老袁喜滋滋地摇摇手出去了。 电话是秀色的女编辑打来的,关于采访的事情。葛丽第一次和他提起这事以琛就回绝了,当时因为想起这是默笙的工作单位,恐怕语气还有点僵硬,葛丽也就没再提。 现在以琛仍是婉拒:“对不起,陶小姐,我想我不太适合当作封面人物出现在女性杂志上。” “何律师是因为职业形象问题?其实我们杂志社要打造的是都市单身精英系列,对你的职业会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我相信绝对不会损害你的职业形象,这方面何律师可以看看我们杂志社上一期关于康加年先生的报道。”陶忆静不放弃地劝说。 单身?以琛抓住关键词,温和地说:“陶小姐,我想我大概不符合贵社单身的要求,前不久我已经结婚。” 趁着对方明显的呆楞,以琛客套几句就挂了电话。定神看了一会资料,手机滴滴的响起来,有短消息,来自默笙。 ——“以琛,我们今天晚上吃什么?” 以琛很少发短信。 他念大学的时候,手机还是个高档消费品,他一个穷学生当然买不起,因此也错过了发短信的黄金时期。等工作后买了手机,却习惯打电话,清晰、明白、快捷。偶尔以玫发个短消息过来,他没那么多时间一个字一个字打,通常直接回个电话过去,问她有什么事,渐渐以玫的短消息也少了。 此刻却拿着手机,很有耐心地一字一字输入——“你想吃什么?” 发完看了看时间,三点半还没到。果然是赵默笙的风格,以前一起吃午饭,走出食堂她就拉着他商量:“以琛我们晚上吃什么?” 很快回复过来:“在家里吃好不好?” “你做?” “YES!!”打了好几个感叹号。以琛还没来得及回,心虚无比的下一条短信就发到他手机上。“……不过据说不怎么好吃。” 谁说不好吃?那个人? 以琛看着手机上短短的一句话,却免不了心潮起伏,手指顿了一下,半晌简短地回了一个字——“好。” 虽然默笙一副信心十足的模样,但经验告诉以琛,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所以,下班回到家,看到厨房里默笙以无比拙劣的姿势切着土豆丝,以琛真的一点失望的感觉都没有,在看到餐桌上开着她的笔记本,网页上大大的红色标题:“糖醋排骨的做法”时,忍不住摇头叹息兼好笑。 走过去拿过她手里的菜刀,熟练地切着土豆丝。默笙睁大眼睛看着他的动作,大受打击。 “以琛,为什么你连菜都会做?”还给不给她一条活路了。 “我十岁就开始帮阿姨做饭。” “哦。”这么熟练的刀法肯定是做了很久才会有的吧。默笙突然有点心酸,自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时候,以琛却孤零零地寄人篱下…… “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 手臂伸出去,从背后抱住他,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以琛你教我,以后我煮给你吃。” 温热的拥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后的那一点涩意都蒸发。 就这样吧,以琛想。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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