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9em]小三抓奸 惊见女儿是小四
生产机械零件的邱姓老板和徐姓女业务婚外情,包养徐女一家五口,却又染指徐女17岁的女儿,两人「炒饭」时呻吟声太大,被徐女抓包,她才知道女儿是「小四」,指控邱性侵女儿。邱一审判无罪,更三审改判三年半,全案仍可上诉。
邱否认性侵少女,辩称是女方成年后,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但徐女的女儿指控:「第一次是被迫」。
检警调查,邱姓男子(45岁)已婚,徐姓女业务(40岁)的五名家人都在邱的工厂上班,邱与徐女发生婚外情后,提供一栋公寓给徐女全家居住。
不料邱又喜欢上徐女年仅17岁、半工半读的女儿,邱藉出差机会强拉至汽车旅馆性侵得逞;邱事后要求她不要说出去,否则全家都会没工作,少女息事宁人;两人瞒着徐女发生十余次关系。
某日清晨,邱拿钥匙进入徐女家,熘到徐女女儿房间温存,因呻吟声太大,徐女起疑撞门,在阳台揪出下半身赤裸的邱,这才知邱噼腿她女儿。
「我犯了非常严重的错,我意图想要侵犯她,我真心真意的悔过…」邱写悔过书,并交出500万元本票和解;后因徐女要加码到600万,他拒绝,徐女提告。
一审认定,女方当时无逃跑求救,且事后两人通话300次,认定合意性行为。二审至更三审均认定,邱说词前后不一,测谎也未过,判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