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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问题的几点思考 wua1s1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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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09:1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有关部门和群众都在热议职工延迟退休问题。有关部门明确了延迟退休是大方向,但要循序渐进、小步推进。具体实施目前没有时间表。   

  延迟退休的提出,主要起因是说养老金入不敷出,出现了缺口。   

  从经济角度看,延迟退休的确可以起到减轻养老金支付压力的作用。因为延迟退休增加了交“养老金”的时间,减少了领“养老金”的时间。养老金入不敷出的情况可以大大改善。但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延迟退休的同时也延长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减少了职工的休息时间。职工辛苦一辈子,为国家财政已做了贡献。原来承诺的退休时间到了却还要继续工作为养老金作贡献,大多数职工是反对的。   

  养老金为什么出现了缺口?是原来的收支标准设计的不科学?不合理?还是该收的没有收上来?不该支出的支出去了?对于养老金的管理应该定期审计,并向社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是哪里出现的问题就纠正那里的问题。对收支标准不合理的规定进行修改。漏交养老金的的限期补交。拒不上交养老金的处以双倍罚款,严重者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养老金即使出现了缺口,也应该由国家财政“兜底”。如果国家财力不足,可以通过加大对高利润行业、高利润企业的税收来进行弥补。这样既可以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行业之间、企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有利于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在职工反对的情况下,企业决定职工延迟退休,企业就有“单方面毁约”的嫌疑。人们热衷于到国企工作,主要是看上了国企的“六十岁退休,可以领取退休金”这一点。虽然以前参加工作时没有签定书面合同,但是几代人按时退休的事实,实际上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合同”。如果企业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约定,应该对职工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进行经济赔偿。   

  从政治角度看,如果企业硬性决定职工延迟退休,损害的将是企业的信誉,会给群众造成企业说话不算数的看法。如果造成群众对政策的信任危机是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不相符的。要解决这个矛盾,最好的办法是“旧人旧办法,新人新办法”。延迟退休政策出台前的职工退休时还按老的规定办理退休。新进厂人员必须同企业签定有延迟退休内容的合同。新人以后退休时按新办法执行。   

  当然,事情总是有它的多面性。有些职工也是支持延迟退休的,愿意在企业多干几年。所以,延迟退休不应搞一刀切、“齐步走”,在退休的年龄选择上应当有更多的灵活性。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北京治疗牛皮癣哪家医院更正规退休年龄在规定的基础上有一个浮动范围。规定退休年龄和年龄上限,例如,从初始退休年龄至六十五岁。给职工一个自由选择的范围,由职工自己选择退休时间。职工到了初始退休年龄,可以选择退休,也可以选择继续工作。在规定的范围内,职工自己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   

  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个人收入不一样,家庭负担不一样,职业观念不一样。每个职工对延迟退休的态度也不一样。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情况下,身体状况好、家庭负担重,工作条件好、个人收入高的人可能愿意多干几年。身体状况差、个人收入低、工作条件差的职工可能愿意正点退休。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由职工自己选择退休年龄为好。另外,职工退休后的待遇上有所区别。正点退休的领标准退休工资,晚退休的多领退休工资,以鼓励职工晚退休。   

  为了稳妥搞好延迟退休工作,可以先搞试点,取得经验,逐步完善,然后推广。总之,职工退休政策应统筹计划,综合平衡,制定相应政策,于国于民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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