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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广东高调迎娶女博士法院副院长受贿649万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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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8:46: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高调迎娶女博士法院副院长受贿649万被判无期
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刘倩 实习生 吴泽民

“被告人陈沛霖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随着审判长的话音落定,曾经在网络上红极一时,汶川地震第二天就“奢华迎娶女博士”的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原局长陈沛霖受贿案,近日在肇庆市中院宣判。其被认定受贿649万元,判处无期徒刑。

曾一手策划多起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湛江粤西华侨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粤西公司)因开发“海湾商住城”别墅项目及与湛江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下称土地总)合作开发霞山区海昌路6号的中侨大厦而向坡头区麻斜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共贷款1600万元(1995年6月,粤西公司已偿还300万元本金给基金会)。1997年,由于粤西公司经营不善,无力继续开发,要求土地总返还投资款1000万元,土地总同意返还686万元给粤西公司,双方和签订了还款合同。

2000年,时任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的陈沛霖知道粤西公司与土地总共同开发中侨大厦项目,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就劝粤西公司的副经理邓木养和基金会负责人何浩江通过诉讼程序将中侨大厦项目拍卖,并保证只要按照他说的去操作,就能把钱执行回来给粤西公司和基金会。

为诉讼承诺赠别墅

2000年8月29日,陈沛霖指使邓木养代表粤西公司在坡头区法院起诉土地总,并申请查封土地总的中侨大厦,坡头区法院于2000年8月30日作出查封中侨大厦的裁定。

在土地总上诉期间,陈沛霖与何浩江商定由基金会在坡头区法院起诉粤西公司,要求粤西公司归还借款1300万元和利息。2000年12月12日,基金会向坡头区法院起诉粤西公司,同年3月2日基金会申请坡头区法院强制执行,坡头区法院立案执行后,陈沛霖以承办人的名义填发《执行通知书》,要求粤西公司履行判决义务。

2001年9月24日,粤西公司再次向湛江市中院起诉土地总。同时,邓木养经与陈沛霖联系,找到湛江市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晋兴公司)的老板李罗军,以赠送粤西公司海湾商住城一幢别墅给李罗军为条件,借用晋兴公司的土地使用证,提供给湛江市中院,作为粤西公司诉土地总案的诉讼保全担保,申请查封中侨大厦。

精心导演上访闹剧

粤西公司诉土地总案二审胜诉后不久,陈沛霖为从粤西公司起诉土地总的案件获得利益,就指使李罗军以晋兴公司的名义与粤西公司、基金会签订《诉讼案件包干合同书》,约定由晋兴公司提供土地担保和垫付诉讼费用代理粤西公司诉讼,粤西公司只收回诉讼标的本金中的610万元,余下本金76万元及利息属晋兴公司收益和支配使用。

2003年11月21日,粤西公司申请湛江市中院执行中侨大厦土地使用权,因中侨大厦用地的使用权已转让给湛江市国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国安公司),且市国土局于2002年7月23日与国安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中侨大厦用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国安公司,致使湛江市中院无法执行。陈沛霖一方面指使邓木养和吴奎璋组织粤西公司职工和基金会股民到湛江市委、市政府上访,并出资12万元作为上访费用;另一方面指使何浩江和陈先贵向坡头区纪委、湛江市纪委汇报,争取支持。2005年2月市国土局撤销国安公司的中侨大厦土地使用权证后,陈沛霖立即指使粤西公司申请湛江市中院查封中侨大厦。

2007年1月11日,湛江市中院拍卖了中侨大厦项目,得款3290万元。2007年1月31日,坡头区法院再向湛江市中院要求解除冻结的1500万元和从拍卖款中划扣1402.77万元划付到坡头区法院账户。

宣判当天没有上诉

2007年2月26日和4月20日,坡头区政府组织区政府相关单位领导和基金会、粤西公司、晋兴公司相关人员开会,陈沛霖在会议上虚构晋兴公司抵押价值4000万元的100亩土地为粤西公司打了8年官司,要求兑现700多万元给晋兴公司。

2007年5月15日,坡头法院根据坡头区政府的要求,在扣除诉讼费和执行费等费用后,将执行款余下的1344.48万元转入坡头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账户。当天,该办公室将700万元转入晋兴公司的账户。2008年12月26日,再将余下的34万元转入晋兴公司指定的李明才账户。随后陈沛霖将该734万元给了李罗军的40万元、李明才1万元、曾敏30万元、钟永华14万元,剩下的649万元被陈沛霖非法占为己有。据此,法院认为,陈沛霖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坡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利用跟踪、协调处理粤西公司诉土地总案以及参加坡头区人民政府组织的研究中侨大厦案件执行款的分配处理会议等职务便利,操控案件,向粤西公司索取64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陈沛霖宣判当天没有选择上诉。

诉求

酒店被贱卖 仅因索贿不成?

南丰酒店位于湛江市坡头区,2002年前后,三家银行以欠贷为由起诉,坡头区法院裁定查封南丰酒店1至6层。

2007年4月25日,坡头区法院委托中介机构对南丰酒店进行评估,评估市场价为547.05万元。南丰酒店原经营者郑先生认为,之前中介机构的评估价是1219万元,现在缩水一半多不合情理。“陈沛霖当时暗示我送几十万元给他,就可以暂缓拍卖,我拿不出来。”郑先生说。2011年4月,湛江法院系统一名知情人士也印证了此说法。

2007年9月5日,坡头区法院以600多万元的价格将南丰酒店拍卖,成交后,南丰酒店承租人林某提出异议,理由是按照法律规定,物业拍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008年6月,坡头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林某执行异议,而此裁定审判长正是陈沛霖。2009年,林某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南丰酒店租赁合同有效,但在坡头法院一审败诉。2010年10月,湛江市中院二审认定,南丰酒店出租后,确实抵消了部分债权,并不是抵押物都不能出租,确认林某与南丰酒店签订租赁合同有效。据悉,因南丰酒店已经拍卖,至今原酒店经营者郑先生仍在奔波申诉酒店被贱卖,同时,租赁者林某仍在申请恢复对南丰酒店的经营权与优先购买权。

陈沛霖其人

网帖爆其奢华迎娶女博士

2009年6月,一篇名为《全国人民沉浸在地震哀痛期间,湛江一名年过半百的副院长摆奢华婚宴迎娶妙龄女博士》的网帖被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这位年过半百的副院长就是陈沛霖。该帖称,2008年5月13日,陈沛霖曾在广州白天鹅宾馆举行婚礼(第三次婚姻),迎娶20多岁的女博士,并收取大量红包。网帖内容显示:“花费至少几十万元,陈沛霖送给第三任妻子一辆价值过百万的保时捷豪华轿车,并在广州买了一套豪宅作为新婚爱巢,装修就花了100多万元……”

老板直呼其“陈一哥”

不论这位知情人士所说情况是否属实,陈沛霖在湛江曾是“风云人物”。多名知情人士透露,陈沛霖曾是湛江坡头法院执行局的“一哥”,不少老板见面都直呼其“陈一哥”。多名知情人士介绍,陈沛霖出生在坡头区南三镇普通农民家庭,上世纪80年代做过工头。上世纪90年代初,陈沛霖“下海”经商。1997年左右,陈又回到坡头区法院。不到一年就做了副庭长。2000年左右,陈沛霖担任坡头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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