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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闲话法国的“市长” A propos des maires en F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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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6:05: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闲话法国的“市长”
A propos des maires en France


和“省长
(préfet)”一样,法国的“市长(maire)”也是一个很容易引起中国人误解的概念。

法国的三级地方政府中,大区地方政府的首长是大区议会主席(président du conseil régional),省地方政府的首长是省议会主席(président du conseil général);唯独市镇这一级地方政府的首长叫做“市长”而不叫“市议会主席”。

这一名称的差异除了历史原因之外,还说明了“市长”与省议会主席和大区议会主席在行使职权方面存有差别;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法国的“市长”是一个特殊的“官职”。

法国“市长”与省议会主席和大区议会主席区别在于:省议会主席和大区议会主席只是地方政府官员,而市长却戴有两顶“乌纱帽”:他既是选举产生的市镇地方政府首长,同时又是中央政府委托官员,须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某些职能。

这是因为,法国中央政府派驻地方的行政机构,只设至省一级;也就是说,在省这一级行政区中,存在着两个行政系统,一是中央政府派驻的“省政府(préfecture)”,由总统任命的省长(préfet)领导;另一是通过地方选举产生的省议会,省议会的行政首长是议会主席,只代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设的“省政府”没有层级关系。因此,在省这一层次,凡属于中央政府事权范围的事务都由省长负责处理。

但是,由中央政府承担的许多主权职能的事务也涉及到市镇这一基层行政层次;而中央政府在市镇这一级又没有自己的派驻机构,所以,市长便受中央政府之托,履行属于中央政府的职责。

例如,凡遇结婚﹑出生或死亡等事件,都必须到市政府申报登记;这一“户籍管理职能(Etat-civil)”事实上不属于地方政府的权限,而是“市长”以中央政府的名义来行使这一职能;因此,当市长在市政厅里主持婚礼的时候,他的身份并不是“地方政府首长”,而是“中央政府的户政官员(officier d’Etat-civil)”;同样,当市长负责组织选举,或行使市政警察职能的时候,他也是以中央政府官员的身份在行事。

这儿需要说明的是,中央政府的这些事权并不是交托给“市镇”这级地方政府行使的,而是委托给“市长”这一职位的,或者说,属于“与市长职务相关的事权(compétences liées à la fonction de représentant de l’Etat dans la commune du maire)”;也就是说,市长承担在本市镇代表中央政府的职责;而这一职责的履行与市镇议会毫无关系(比如,市议会对如何颁发结婚证书或出生证书没有任何议决权)

这便是一般人都不太了解的法国“市长”职务的特殊之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央政府每年要给每个市政府按人口进行“综合运作预算拨款”(通常可占预算收入的25%左右):这是为了补偿市长及市政府公务人员代替中央政府履行使命所需的开支。

关于法国的市长,还有一点值得中国人,特别是讲究“级别”的国内地方政府部门了解,那就是:一个只有50个居民的市镇的市长和首都城市巴黎市的市长从法律上来说地位一样,不仅名义上都称作“maire(市长)”,而且所拥有的事权和职责范围也都一样,都有资格参加“法国市长协会”!和国内动辄领导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口的“市长”不同,法国的“市长”头衔背后,也许只是一个人口寥寥无几的小村庄!

所以,当人们接到某一冠有法国“市长”或“副市长”头衔的名片时,不应过于激动,因为第一,法国6500万人口中,有市长和副市长近10万,市议员近50万;第二,这个市镇如按人口计,往往还不及中国的一个小村庄;第三,法国“市长”对市民没有从生到死的“生杀大权”,尤其在经济领域没有决策权和影响力,而其主要的职能通常是在选民的一片骂声中兢兢业业地为当地居民提供实实在在的生活质量服务……

因此,可以说,“此市长”并非“彼市长”,不应望文生义或牵强附会,作过于机械的“套用”或“攀比”。



沙发
发表于 2011-8-19 01:53:3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法国啊,真的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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