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际] 日本:美国确认钓鱼岛适用安保条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24 13:1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本共同社7月24日消息称,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在24日举行的参院预算委员会上宣称,钓鱼岛是“《美日安保条约》的适用对象”,“我和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之间也已确认过这一点”。

  报道称,围绕钓鱼岛问题,美国政府高官本月上旬也曾发表过同样的见解。日本时事通讯社称,将钓鱼岛列入“美日安保条约适用范围”后,今后一旦钓鱼岛发生什么事情,美日将可联合进行应对。

  《美日安保条约》签订于1960年,该条约第5条规定,在日本境内,对美日任何一国的攻击,都被视为对两国和平和安全构成威胁,两国将基于宪法和相关规定对“共同的威胁”采取行动。由于美日于1972年将中国固有领土私相授受,日方趁机窃取钓鱼岛,因此美日双方一直宣称钓鱼岛“适用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7月10日表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二战后,美日拿中国领土钓鱼岛私相授受是非法和无效的。美日安保条约是冷战时期的产物,是日美之间的双边安排,不应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方的利益。我们希望有关国家多做有助于地区和平与稳定的事情。【王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5-1-16 20:41 , Processed in 0.033118 second(s), 18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