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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谈”动机或可理解,“投日”选择绝不明智汪精卫早年“引刀成一快”,暮年却做了汉奸。究其内在动机,当事人及学术界多有抱以同情者,或曰汪氏投敌“有其高尚和爱国的一面”(美国史学家约翰·亨利·博伊尔),或曰“他绝不是一个甘心卖国的人”(金雄白)。此事究竟该如何评价?
没必要过分苛责汪氏对抗战前景的悲观态度汪精卫投日,与其对抗战前景的悲观有莫大的关系。1932年1月,日军在上海制造“一·二八”事件,汪氏就说过,政府必须“尽可能范围内,极力忍耐,极力让步,表示我们无意开衅”,因为“须知数十年来,中国军事经济,在物质上着着落后,固不待言;即组织上亦幼稚不完备。”这种悲观,贯穿了汪氏的余生。1937年7月29日晚,汪氏在南京发表题为《最后关头》的广播讲话。讲话的主旨,是动员民众起来抗战;但讲话的内容,却集中于“牺牲”二字,汪氏说:“牺牲两个字,是严酷的,我们自己牺牲,我们并且要全国同胞一齐牺牲,因为我们是弱国,我们是弱国之民。我们所谓的抵抗,无他内容,其内容只是牺牲,我们要使每一个人,每一块地,都成为灰烬,不使敌人有一些得到手里……”——不难看出,悲壮之中有浓厚的悲观情绪。基于这样一种认知,自该年8月起,汪氏连续致函蒋介石,主张对日和谈。据杨天石统计,截至12月南京沦陷,“在此前后,汪精卫劝说蒋介石与日本言和,共达十多次。”
但没有必要过分苛责汪氏的这种悲观。“抗战必然亡国”这种认知,在当时并非汪氏所独有,相反,是许多人的“共识”。政界中人如孔祥熙、何应钦等自不必论,学界中人,陈寅恪、胡适也有相似的认知。据《吴宓日记》1937年7月14日记载:“晚饭后,与陈寅恪散步。寅恪谓中国之人,下愚而上诈。此次事变,结果必为屈服。华北与中央皆无志抵抗。且抵抗必亡国,屈服乃上策。保全华南,悉心备战;将来或可逐渐恢复,至少中国尚可偏安苟存。一战则全局覆没,而中国永亡矣云云。”7月21日又记:“惟寅恪仍持前论,一力主和。谓战则亡国,和可偏安,徐图恢复。”而胡适在1937年上海“八·一三”事变爆发之前,也曾是坚定的“主和论”者。其余如青年党党魁左舜生、国社党党魁张君劢、《大公报》主持者张季鸾,在南京失陷前后,也都曾向蒋介石“进言和平”。…[详细]
汪氏一开始也没想去沦陷区投日,而是欲在大后方成立新政权汪氏在“主和”方面的努力,大致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38年5月份之前,汪氏大致将自己“主和”的活动限制在国民政府内部,其主要措施,即不断游说蒋介石,希望蒋能够接受自己的意见,但蒋氏对抗战的理解与汪氏有极大的分歧,汪氏最终对蒋“绝望”
第二阶段,大致自1938年5月至12月汪氏出逃河内止。此一时期,汪氏“和平运动”的着力点,已转向在国民政府之外另起炉灶。该年5月,在获悉日本宣布“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要求蒋介石下野,同时有意让唐绍仪出面组织新政权,并以该新政权为中日“和谈”对象后,汪氏即表示“从前日本是不以蒋政府为对象的,现在日本仅主张不以蒋个人为对象了。只要少川先生出来与日本谈判,蒋的下野,是不成问题的。我只要国家有救,甚么牺牲都可以的”,言下已有急切抛开蒋介石与日方和谈之意。稍后,汪氏进一步组织“第三势力”,积极与日方接洽,日方对此也颇感兴趣,影佐祯昭曾明确对汪氏亲信高宗武说:“可否请蒋委员长下野,由汪主席出任负责。”广州、武汉相继失陷后,汪氏对抗战前途更加悲观,到11月底,遂下决心逃出重庆,在国民政府之外另组新政权,实现与日军的“和平”。值得注意的是,汪氏出逃时,曾满怀信心要把新政权建在大后方的云南、广西等非沦陷区。为尽可能获取和谈的筹码,汪氏也把这种信心传递给了日方。
汪氏之所以认为自己可以在大后方另立新政权,与当时国民政府内部主和派甚多有重要关系。1938年10月21日,汪氏对路透社记者发表谈话,声称:“如日本提出议和条件,不妨害中国国家之生存,吾人可接受之,为讨论基础……”该谈话在重庆引起了强烈反响,抗战派如陈诚等对汪氏的攻击固然不遗余力,但汪氏也收获了不少的“主和派”盟友,这其中包括四川军阀王陵基、潘文化、邓锡侯、云南军阀龙云、政学系的张公权、程天放,以及陈立夫、陈果夫兄弟,等等。但汪氏出逃到河内之后发现,原以为会响应“和平运动”的军政要人如何应钦、陈济棠、龙云、何健、张发奎、张道藩、王世杰等人,全都毫无动作。汪氏最终只好选择到沦陷区的南京组建起傀儡性质的伪政权。至1944年汪氏死亡,此为其“和平运动”的第三阶段。…[详细]
与蒋介石相比,汪精卫其实错在对时局的理解太过幼稚中国当日有多少国力,汪精卫清楚,蒋介石也很清楚。但不同的是,汪氏得出的结论是“抗战必败”,蒋氏却将“抗战”上升到“建国纲领”的高度。因之,汪氏将“对日和谈”当作了救命稻草,蒋氏却只把“对日和谈”当作抗战的一种必要工具。
这种区分,可以从汪、蒋的一些激烈冲突中清晰窥见。譬如:1937年11月,上海失陷,南京危急。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受日本政府委托,向蒋介石提出停战议和条件:(1)内蒙古自治,一切体制类似外蒙古;(2)华北非武装区扩大至平津铁路以南;(3)扩大上海的停战区,由国际警察管制; (4)停止排日;(5)共同防共;(6)降低日货进口税;(7)尊重外国人在华权利。孔祥熙认为这是“天赐良机,绝不可失”,建议蒋介石“乘风转舵”,否则失此良机,“万一后方再生变化,必致国内大乱,更将无法收拾。”蒋介石的态度是强硬的,他回复陶德曼说:“假如日本不愿意恢复战前状态,他不能接受日本的任何要求”,“假如他同意那些要求,中国政府会被舆论的浪潮冲倒的。中国会发生革命”,“中国接受日本的要求,作为和平谈判的基础”;但“华北的主权完整和行政独立不得侵犯”,“对于那种认为日本已经从这次战争中成为胜利者的看法,他不能接受”,“他也不能接受日本的最后通牒”。汪精卫的态度则完全相反,力主接受陶德曼所传达的条件,与日本实现“和平”;日军占领南京后,提出更苛刻的条件,汪氏仍鼓动行政院长孔祥熙签字,孔氏未得蒋的同意,不敢签字,汪氏劝说道:“假如我是你,一定签字……你何必一定要问蒋。他是负军事责任的,不好表态,你签了字,他自然得承认。”
事实上,蒋介石并非如汪氏所言,仅仅是“不好表态”,而是内心深处本就拒绝“和谈”。1937年11月20日,蒋介石发布迁都重庆命令,决心持久抗战,在日记中写道:“老派与文人,心皆动摇,主张求和。彼不知此时求和,乃为降服,而非和议也。”12月7日日记写道:“对倭政策,惟有抗战到底,余个人亦只有硬撑到底。”9日日记写道:“此次抗战,即使全国被敌占领,只可视为革命第二期一时之失败,而不能视为国家被敌征服,更不能视为灭亡,当动员全国精神,力自图之。”1938年1月2日,蒋氏见到陶德曼再次转达的层层加码了的日方“和谈”条件,更决心“与其屈服而亡,不如战败而亡”。但蒋氏也没有忘记利用“和谈”来为抗战争取喘息之机,11月29日,蒋氏在日记中写下自己对陶德曼调停的应对方针:“是当约彼来京。为缓兵计,亦不得不如此耳!”日军攻占南京,一再大幅提高“和谈”条件之后,蒋氏仍令孔祥熙继续与日方虚与委蛇,为国军的休整备战争取时间。但孔氏与汪精卫一样,对抗战前景极度悲观,竟试图弄假成真,将“和谈”内容具体化,结果又被蒋氏急电阻止,蒋氏维持“和谈”的目的仅在于为军队争取时间,所以不希望触及任何实质性的问题。
蒋介石曾在日记里记述了他竭力反对汪精卫的“和平运动”的三重原因。其一,“世人只知战时痛苦,妄想速和,殊不知和后痛苦更甚于战时,而况为屈服不得已之和乎?”写该日记的当天,也就是1938年3月22日,蒋介石曾前往汪精卫处商讨日本托意大利出面非正式调停中日战争一事,日记中所谓“妄想速和”者,即指汪精卫。按日本此一时期对国民政府“和谈”的目的,乃在于迫使国民政府屈服,继而将之拖上日本军国主义扩张的战车——许多汪精卫的辩护者常谓日军侵华战争期间并无灭亡中国的既定政策,故汪氏的“和平运动”有其现实基础,但他们忽略了一点:日本必欲使国民政府傀儡化,也是不争的事实——蒋氏所谓“和后痛苦更甚于战时”,即是指此。
其二,“和平运动”必招致国内的分裂。1937年11月5日,蒋氏曾明确告诉陶德曼:“假如他同意那些(和谈)要求,中国政府是会被舆论的浪潮冲倒的,中国会发生革命。”同年12月29日,蒋氏在日记中写道:“外战可停,则内战必起。与其国内大乱,不如抗战大败。勉之,勿惑众议。”1938年1月22日,蒋氏又在日记中写道:“宁对外大败,毋使国内大乱。如国内大乱,则四分五裂,外侮更无已时而国灭矣!”蒋氏的这一判断,无疑切中了问题的要害。蒋氏力主抗战,军阀如龙云、陈济棠之流尚可就“和谈”高谈阔论;反之,若蒋氏力主和谈,“坚决抗战”这一政治高地被他人攫取,则蒋氏之下野,政府之分裂,也是意料中事。内乱既起,“和谈”更无地位,亡国之祸自然也就不远了。事实也恰如蒋氏所预料——汪精卫出逃河内扯旗欲建立以“和平运动”为职责的新政权时,那些曾赞同过“和平运动”的军阀们没有一个站出来响应。
其三,在蒋氏看来,日本军部与政府之间矛盾重重,军队内部也有激进派和缓和派的分野。在这种前提下,中日间的任何“和谈”实际上都缺乏保障,有随时被日方撕毁的危险。故孔祥熙主持对日交涉时,蒋氏一度强硬要求必须有“第三国”在场。但即便有“第三国”在场,蒋氏也不相信日本“和谈”的诚意,1938年8月,蒋氏在日记中写道:“倭非待其崩溃与国际压迫至不得已时,决不肯放弃其华北之特权,而中倭和平非待至国际干涉,共同会议则不能解决,故对倭不可望其退让求和,如其果有诚意,则必须其无条件自动撤兵之后方能相信也。”蒋氏的意思很明确,不能把“中倭和平”寄托在日本的主动“退让求和”上,真正的和平,只能建立在倭寇的“崩溃与国际压迫至不得已”上,而为达成这一目标,必须坚持抗战——1938年1月,正是南京失陷,中国抗战最难以看到希望的时候,蒋氏在日记中写道:“不患国际形势不生变化,而患我国无持久抗战之决心。”又言:“只要我能抗战到底,则国际形势到底必变,倭寇到底必败。”…[详细]
02 汪伪政权确实扯了抗战后腿,汪精卫自然只能是汉奸
任何历史人物,都自当为其历史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承担相应的历史责任,不管其一开始出于何种动机,此种历史责任是无法回避的。
汪精卫不想做汉奸,但汪伪政权事实上就是个傀儡没人想做“汉奸”,汪精卫也不例外。他曾计划在“未被日军占领的领土内”建立新政权,希望籍此逃脱傀儡的命运,但结果并不如愿。如果汪氏就此打住,听从蒋介石的劝告,从河内启程出国,“汉奸”的帽子仍然戴不到他的头上。但汪氏却越陷越深,终于选择了去日占区的南京建立他的新政权——事实上,负责与汪氏交涉的今井武夫等人,并不希望汪氏将他的新政权建在日占区,因为今井武夫们对汪氏抱有更高的期望:一个被中国人接受、同时又密切与日军“合作”的新中央政权,而非一个单纯的被唾弃的汉奸政权。所以,当今井武夫发现汪精卫开始考虑在日军占领区建立政权时,他一度十分惊讶,并以谨慎的态度向梅思平、周佛海表达了他的忧虑,他担心汪精卫会步梁鸿志和王克敏的后尘。
今井武夫们的级别太低,一切承诺都不能作数。1939年6月,汪氏亲自去了日本。在与陆相板垣的会谈中,汪氏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板垣说:他们在华北和华中的两个傀儡政权,“作为政府的名称是不能继续存在下去的”,但日本并不想取消这两个政权的“实质和事实”。这使汪氏相当激动,因为他一直在宣传“中日和平”的前提是日本同意不侵犯中国主权。汪氏在会谈中一度坚持:这两个傀儡政权中的某些分子将被吸收到新的中央政府里去,不过要是日本试图为这两个政权保留相当程度的主权,那么他就不参加创建新政府。同日本达成任何有意义的协议,都取决于中国是否存在着一个真正有主权的、统一的中央政府。但面对日方的强硬,汪氏很快就让步了,不但同意在华北建立一个具有“较大程度自治的”“政务委员会”,还承认了“满洲国”。主权既已丧失,所谓“中央政府”自然也只能是傀儡政权。但汪氏终究不甘心,又坚持国旗须使用青天白日旗,唯此才能昭示新政权的法统。但屡番交涉,最终仍不得不遵从日军之意,在旗帜上加了条“猪尾巴”,上书“和平反共救国”等字样。
汪氏唯一一次在“主权”问题上的“扬眉吐气”,是1943年间日本抢在英美与重庆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前,将天津、广东、北平、厦门、上海、汉口等地的各国租界陆续“交还”汪伪,10月30日,日本与汪伪签订《日本国与中华民国同盟条约》,声言“尊重其主权及领土”,规定了撤军等事项,汪精卫为此相当兴奋,特意撰文攻击重庆国民政府:
“回顾中日事变爆发以来,重庆方面曾公开主张‘如恢复卢沟桥事变以前的状态,方可实现和平’。然而就当前的状态而言,不仅得以恢复到卢沟桥事变以前的状态,甚至超过了几倍。即在卢沟桥事变以前的中国,有租界,有治外法权,如今则已消失;卢沟桥事变以前,中国领土内到处呈现‘次殖民地’状态。今则美英侵略势力已被肃清,百年来束缚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已被废除……重庆此际必须重新考虑,重庆的所谓抗战,己并非为中国本身而抗战,不过是为美英而抗战。”
关于汪伪政权的傀儡性质,今井武夫在回忆录里有明确的界定:“本来再重光堂会谈时,高宗武主张建立政权要避开日本军占领区,尽可能地选择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等日军未占领的地区,由汪派军队加以占领,建立与重庆的抗战政府相对立的国民政府,(若非)这样的话,恐怕将会沦为所谓的傀儡政权,与过去的临时、维新两个政府毫无二致……即使如汪所主张的那样,对重庆方面可以做些工作,促使改变他们的抗战政策,但是汪政权本身已成为傀儡政府,连他本人也难免被视为卖国贼而遭受国民大众的唾弃。”…[详细]
周佛海们后来所谓的“功勋”,也是站不住脚的战后,周佛海、陈公博等人在受审时都曾有过抗辩,认为汪伪政权的存在,保存了沦陷区的经济力,为沦陷区的人民做了不少好事。在精神层面,周佛海说道:
“第一、因为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沦陷区的人民再振作了民族精神,再加强了民族意识。自敌寇侵占后,陷区人民目不睹国父遗像和国旗,耳不闻国父遗嘱和国歌,至于三民主义的宣传和国民党的活动更是被敌寇悬为历禁。中央是不是希望陷区人民目能瞻拜国父遗像和国旗,耳能听国父遗嘱和国歌,以加强其民族意识和精神呢?中央所希望而当时不能做到的的,我们替中央做到了,难道是“祸国殃民”吗?第二、敌寇是要灭党的,而在他们的占领区,国民党活动起来了,三民主义宣扬起来了;敌寇是要打倒青天白日旗和国民政府的,而国民政府却在他们后方成立了,青天白日旗又代替五色旗飘扬了。”
周氏这些话,其实只能算是诡辩。汪精卫确实很注重向沦陷区民众灌输“民族意识”,但其灌输的,并不是针对日本侵略者的“民族意识”,相反,针对的是英美各国;汪氏曲解孙中山的“大亚洲主义”,将中、日战争置换成了亚州人民反抗欧美白色人种欺凌的种族斗争;至于“三民主义”,板垣曾明确表示“日本把三民主义看成危险的东西”,汪亦不得不依照板垣的要求对三民主义多做曲解。事实上,汪精卫以国民党副总裁的身份投日,本已是对国人抗日信心的一次重大打击。投日后,汪氏更用“大亚洲主义”竭力消解沦陷区国民的抗日民族热情;在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后,汪氏又将“大亚洲主义”上升为种族主义,说什么“此次战争若英美战胜,整个东亚民族将和印度民族、非洲黑人、澳洲棕色人种一起,同受奴隶待遇,整个东亚将永远为英美的次殖民地;而如日本战胜,英美百年侵略势力将一扫而空,东亚解放,中国也将得到自由平等”,此类宣传,对国民的抗日热情,破坏甚大。
在经济层面,周佛海还说道:
“敌人收买物资向来是由其军部独断专行,南京政府不能过问。我们于是本着条约上日本尊重中国主权独立的一点,常常和日本大使馆纠缠,这样也说应先和中国政府商量,那样也说应得中国政府同意,弄得以后军部要收买物资,关于数量和方法等问题都不能不和伪府先商量。伪府大多数主管人员都尽力去拖和挡,今天开会,明天谈判,弄得问题不能立即决定。他们希望的数量,尽量力争减少,购买价格也尽量力争提高,购买方法尽量使其有利于人民。凡是能够减轻人民负担和骚扰的方法,没有不力争的。这样掣肘和扯腿,所以以后敌军部非常愤慨,仍旧单独行动,不和伪府商量。但他们如果这样,我们便向日本大使馆抗议,弄得使馆和军部常常发生冲突,而且我们有时向陆军指摘海军方法不对,有时向海军责备陆军方法不行,弄得陆、海军也常常摩擦,这都是铁一般事实,不容捏造。”“我因为经过了这些考虑,而且以为有个有能力的政府在沦陷区,也可以多少替人民做些事,作些主,所以参加了伪政府。”“我陆续将两税注指关税、统税全收回,不使供给敌人用。财部支出款项,除伪维新政府一向支付敌军之治安协助费等少数经费,我不便立即取消外,我没有支出一文供给敌军部使用,就是治安协助等费,以后也逐渐减少以至取消了。敌军用盐一向是予取予求的,我一定要限制其数量,一再与日本大使馆交涉,终办到日军购盐,其数量由财政部和日本大使馆订约限制。”
这些说辞其实也不能成立。其一,日本政府扶植汪伪政权,本就有给予其表面上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权,以有别于纯傀儡而被民众唾弃的维新、临时政府,使其稍有能力改善民生、稳定治安,收拢沦陷区民心的目的,汪伪政权成立后,民生状况较之前政权有所改善,正是日军期望的结果。其二、关税、统税权的收回,是太平洋战争日军日趋劣势后不得不实施“对华新政策”时摆出来的姿态,只是做秀,其实际控制权并未受损。至于盐的统制权,则始终握于日军之手。至于民生,以重庆、上海同期物价指数相比较,1944年上海物价的涨幅,是重庆的4.5倍;1945年6月更高达重庆的55倍。
约翰·亨特·博伊尔:汪精卫凭他的显赫地位“使他本国人民陷于不和与混乱”据说,汪精卫对自己的投敌行为有过这样一番临终前的解释:“我为什么要玷污自己的名声,并且不顾自己四十年来献身国事的光荣业绩?其原因是,国家处于危急存亡之际,我们只有靠机智才能保全它。要是我们能乘敌人之不备,收复国土,安抚流离失所的民众——只要我能够做到这一点——不论我的余生会如何困难,我也置之度外。了解我的人们会同情我的困难,不会说我的做法不正当的。”
但无论汪氏如何辩解,恰如同情汪氏的美国史学家约翰·亨利·博伊尔在其《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1937—1945)》一书中所总结的那样: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汪实际上用他自己巨大的名望和威信(以及他的改组国民政府并不怎么高的威信)去帮助日本最坚决的大陆扩张主义者的‘分治合作’计划。这个计划同有些人所说的话完全是两回事。他们硬说:日本由于中国的孱弱和不团结而苦恼,她希望有一个强大、统一的中国,能够抵抗外国的侵略,特别是抵抗苏联和英国的侵略。这个计划是如此藐视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以致只要汪默认了它,他的政权就注定了非失败不可。这个计划使汪所许下的“复兴中国”的诺言成为荒诞不经的假话。为汪辩护的人声称:汪和他的同事们并没有真正替日本计划卖力气,他们只不过是骗骗日本人,使日本人相信他们是在卖力干而已。他们可能没有说错,事实也许真是那样。但这丝毫也不能够削弱对方反驳他们的理由,那就是说:凭汪在中国的显赫地位,哪怕他只是暖昧地支持了日本,就一定会使他本国人民陷于不和与混乱。”
结语就动机而言,汪氏或许确有“曲线救国”之意;就效果而言,其“曲”固然是“曲”到了毫无底线的程度,“救国”却只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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