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99%以上的人,刚听我讲几句,便会立刻断定,“丫就是一鸭子,鉴定完毕”,所以索性开篇就自贴标签。而且,我不在乎、甚至十分希望你们会这么说我。我好从你们的鄙视中汲取到足够的戾气,逼自己尽快走出来。 我从29岁生日的前两天,到30岁半,一直住在一位比我大14岁的有钱法国女人、我的大学教授、她名下的高级公寓里,每月还会领到很多零用钱。我需要为她做的,只是每星期三次,朗读小说给她听。 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我一年半“被包养”生涯的钥匙,是“对不起”。第三次上她课时,我因为连轴打工,睡着了。醒后拼命向她道歉,下课后,就被她喊住了。 她用了很多华丽的形容词赞美我的嗓音,说一百万人里,都找不出一副。希望我定期为她朗读,待遇如上文所示。不过至少在她任教期间,要严格保守秘密。 她罗列完条件,我竭尽全力,才挤出一句,“让我考虑一下。”之后便枯对着她,一语不发地考虑了三杯咖啡和半包烟。但我的大脑,当时是在不停旋转的。旋转的内容其实比较单调:我不是在做梦吧?我在做梦吗?我不是?我是?不是?是? 考虑完,准确说,确认了这是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我点头,就会真正发生的美梦之后,我象征性地最后忸怩了一下:“我的法文,中文口音很重,没有问题吗?” 当然没问题。她听完我的法文后,才找的我。当晚我就空着手,搬进了豪华公寓。拜拜,我那三四个,多的时候,六七个的室友们;拜拜,我那些不值钱的行李。 第二天晚上,她第一次来她的房产、我的住处,带着本兰波的《Illuminations》。 我有些吃惊。因为:1,我以为“朗读”,是她“以钱换性”的包装纸。没想到真的是字面意义上的朗读。2,她带书来,让我不禁认真地疑惑了起来,我的嗓音……有这么大魅力?真的假的?完全不觉得,从来没觉得。说实话,到现在也不觉得。 她话很少,很少很少。我不知所措地胡乱搭腔,她也不理我。只在忙着放音乐,给自己倒酒,从衣柜里拿出舒服的衣服换好后,斜躺在沙发上,对我说,“开始吧。” 我,一个来法国学酒店管理的,从没读过一本小说的粗糙爷们儿,在对着一个年长的漂亮法国女人,用浓厚的中国口音,朗读《Illuminations》中,迎来了自己的29岁。 29岁凌晨一点,她掏出日程本,说两天后再来,换回来时的衣服,走了。 此后的一年半,我给她朗读了上百本小说,从她那里拿到了好多好多钱,对她的私生活一无所知,深深地爱上了她,却连她的手都没有碰过。 我这是第一次,告诉陌生人,我深深地爱这个女人。不过打出来后,觉得也没什么难以启齿的,我就是爱她。 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她了,是回国探亲的时候。大概给她朗读了三个月左右,我发现自己没事就在想她,就狠狠地下了决心:我们只是在做生意。所以不要再多瞟她一眼,要么盯着书,要么盯着她的钱。 下完决心后,我自我感觉执行得还不错。同学们(大概)都以为我是个遍地都是的,来法国学酒店管理的中国富二代吧。直到回家时,我妈盯着我看,围着我转,一整天下来后,才犹犹豫豫地说,“儿子,你怎么变得我都不认识了呢?” 自己亲妈不认识我,那我一定变得很厉害很厉害。哪里变了呢?镜子里还是那张脸,还是觉得我妈做的炸酱面好吃,有钱了也不想去胡乱挥霍,我应该没有变吧。 第二天和大学同学们约好踢球,我提前了半小时到场,随手拿出朱利安哥拉克的《林中阳台》,来打发时间。 大学同学见到我,惊讶得恨不得拉着我示众,“我操!你丫看书!我操!还是原文的!我操!竟然没给拿倒了!洋人儿啊!你这彻底是洋人儿了啊!我操!” 我比他惊讶多了。嗯?我已经不知不觉地养成阅读的习惯,不对,染上书瘾了。 潜移默化大概说的就是这么回事吧。 从给她朗读开始,我渐渐能切实地闻出文字的气味;能听到它们被妥贴地安放在完美的句子中时,发出的愉悦的叹息。它们冷时,我跟着发抖;它们悲伤时,我和斜着身子聆听的法国女人一起,沉沉地掉进巨大的孤独。 我的中国口音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朗读给她听,把我的法文潜移默化成了真正的法文,把我潜移默化成了一个真正热爱文学的男人,把我潜移默化成了一个深爱她的男人。 想起她后,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想念她。她说的每句话;她眉毛下面,偶尔没有拔净的几根细毛;她聆听时,细微的表情变化;我鼓起勇气,试验性地一人多角,扮小丑朗读萨冈的《逃亡之路》时,她不断发出的格格笑声。 我可真鸡巴爱她呀! 这世上只有一处我愿意呆的地方,一个我愿意共享时间的人,一件我愿意做一辈子的事。我等不及回法国了。 不过在回去之前,我要去一趟越南。《情人》情结。当然。 我在越南得了重感冒,接着得了呼吸道感染,奄奄一息地几乎爬着回到北京,做了咽喉息肉手术。 小心翼翼地静养了一个月,回到法国的第二天,她就把我解雇了。 说我的声音发生了虽然细微,但是令她无法接受的变化。就像我现在都不知道,我声音好在哪里一样,我当然无法听出自己声音的变化。但做了我一年半的听众的她这样说,就一定发生了变化。 我叫自己鸭子,是因为我想听见别人讲起我的事情时,使用“后来他被富婆甩了”这种表达方式。那样我也能恍惚而短暂地,骗自己我们在一起过。 但实际上,她解雇我时,因为我从她那里拿了好多好多钱,所以根本没资格抗议;因为我从她那里拿了好多好多钱,所以到最后,都没说出口“我爱你”。 我现在在北京,我的声音,大概劣化了很多吧。我仍然听不出来,也不在乎。这不是夸张,即使让我一辈子不做声,都没关系。 因为我每天都在不想念她的间隙里,随手拿起一本书,对着爱人的方向,在心里朗读给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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