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04日 15:22
来源:法制网 作者:阎兆伟
74岁本该是在家颐养天年的年纪,可曾经显赫一时的女强人却在这个年纪锒铛入狱。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小莉无期徒刑。(东方网12.06.05)
贪官不分男女,只要有权,只要想贪,便成了贪官。贪官,一般都是有权有势在职的时候猛贪,以便于用这笔贪赃来“充实”晚辈,用这笔来为自己颐养天年。平时审判比较“老”的贪官,也往往是刚刚“人走茶凉”退了休的、年过花甲的贪官。没想到,如今上海出来个74岁的女贪官!实在令人感到惊奇。
女贪官吴小莉,是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她贪污的具体时间是2009年8月底至2010年5月,也就是在她七十一二岁的时候。她凭借公欣公司由国有企业转让改制以及审计过程中,销毁公司财务账册、凭证和伪造账册和凭证等,将4200余万元国有资产隐匿帐外,未纳入转制范围,并将上述财产予以私分,供个人支配。4200余万元是个不小的数字,却被一位年过古稀的老太太纳入囊中。它创造了中国之最,最老的女贪官……
“过来人”都说,年龄越大,胆子越小。没想到,吴小莉年龄越大,胆子也就越大。竟敢在古稀之年把4200余万元国有资产私分。
看来,贪官不分年龄大小,只要掌权,又缺乏监督,必贪无疑。这位老吴太太心挺黑,一口气就贪污了4200余万元。吴小莉由于贪污数额巨大,而被判无期。
犯得上吗?不仅吃多少,吐多少。这回不仅连吃了14年的养老金都没了,而且如果不出什么“以外”的情况之下,必死在监狱里无疑。回头想想,对她来说,真不值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