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悲鸿油画《九方皋》拍出8900万 被指系伪作(图) 文章来源: 北京晨报 徐悲鸿国画《九方皋》。2007年9月18日,“徐悲鸿纪念馆馆藏徐悲鸿、齐白石绘画精品贵阳特展”在贵阳市贵州画廊展出。 早报记者 徐佳和 6月25日晚,一场事先因为真假之辩引起多位业内和非业内人士关注的拍卖终于落槌——上海宝龙春拍重点推出的徐悲鸿油画《九方皋》从起价 2000万元一路飞涨,最终落槌价8900万元。而“买家”被证实是不久前在中国嘉德拍卖有限公司以1.26亿元买走李可染《韶山》的藏家——来自海南的张振宇。 “买家”曾以1.26亿拍下李可染《韶山》 当晚,在拍卖完成后不久,不少艺术收藏界资深人士即公开表示:“明白人一看就知道,假拍!可笑的是拍卖公司、买家还以为别人不明白呢,堂而皇之!”“拍卖公司知假、拍假,虚假宣传,大做广告,终于钓到了一条大傻鱼。” 这是真拍卖吗?是真迹还是伪作?张振宇接受媒体采访时,给出的论据是,该画的绷布内框装订出色,系原内框。据此,张振宇认为,这种内框在画家所处时代“必然是一个大家才配有的装订水平”。 面对争论,上海宝龙拍卖公司回应称,《九方皋》画作最早发表于1934年《美术生活》第七期(当时未注明画作是国画还是油画)。根据徐悲鸿之子徐伯阳记载,徐悲鸿以《九方皋》为题材作画前后有19次之多,其中包含油画《九方皋》。而此油画作品也是至今为止发现唯一有出版记录的存世《九方皋》油画。1935年11月13日,南宁《民国日报》“铜锣”副刊发表“《徐悲鸿先生画展》专刊”,刊载了对《九方皋》等多幅油画作品的多篇褒奖文字。 上海宝龙拍卖公司还引用了原载于1963年12月13日《文汇报》上画家、美术理论家徐焕如的文章,文中称“作品《九方皋》……体现了徐先生热爱祖国、追求光明、反对黑暗专制,是我国早期油画的优秀之作,为我国油画历史画跨出了可贵的一步,它是我国本世纪30年代人物画创作十分衰微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油画从西欧大规模传到中国,并在中国生根以后所结出的最早的果实。” 油画是否为真迹?多方质疑画作真伪 不过,被上海宝龙拍卖公司当作“真画”重要论据的1934年《美术生活》第七期上刊登的《九方皋》,恰恰是国画,而非油画。微博名为“海阔-天空先生”指出,1934年第七期《美术生活》出版物发表的是国画《九方皋》,而非宝龙拍卖公司声称的油画《九方皋》。 微博名为“马德光”的网友连续转发微博,以证实上述结论。 综其提出的证据显示,第一,1934年《美术生活》第七期发表的是国画《九方皋》,并配有图片,而1934年的《美术生活》出版物现在亦有存世。这一画作与宝龙拍卖公司拍卖的1931年《九方皋》油画,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1935年11月13日南宁《民国日报》“铜锣”副刊发表“《徐悲鸿先生画展》专刊”,所载多篇文章是褒奖包括油画《九方皋》等多幅作品的,但无法证明上述文章是褒奖宝龙拍卖公司拍卖的1931年的油画《九方皋》。而拍卖公司现在尚未提供1935年11月13日的南宁《民国日报》原报。 第三,该质疑者指出,1963年12月13日《文汇报》所载徐焕如文章评述的是《九方皋》,但文中未标明评述对象为1931年的油画《九方皋》,且原报上未出现1931年的油画《九方皋》图片。 最后,该质疑者指出,拍卖公司在《收藏投资》导刊2012年5月号(总第045期)上刊登1931年徐悲鸿油画《九方皋》,系德国著名收藏家约翰·拉贝珍藏,曾在中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前苏联、比利时等多国参展十多次,但拍卖公司尚不能公示这些展览的资料、出版及预展图片。 “1931年的油画《九方皋》,如果真的经历过如此之多的重要展览,相信它的拍卖成交价会超过《放下你的鞭子》和《奴隶与狮子》。如果拍卖公司拿不出这些重要的展览资料,那么拍卖公司就可能存在虚假宣传,误导买家,且情节严重。”该人士最后强调,作为专业拍卖公司,核查资料非常重要,没有确证实物和出版物,就不能随便使用它们,更不能用其为拍品虚造声势,夸大其词,张冠李戴。 另有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鉴赏人士告诉早报记者:“这幅画,一看就是假的,假得太过离谱。” 早报记者昨天电联曾经为这幅画提供修复工作的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油画材料与修复艺术工作室,工作室工作人员称,工作室只负责修复,不负责鉴定,因此对于油画真伪,根本没有发言权。“100元钱买来的油画也是这样修,100万元买来的油画也是这样修,且修复的原料都是可逆的,也就是说,不用找到与原图中一模一样的原料。”据其回忆,2006年年底该油画送修时,只看到签名“徐悲鸿”三字,画作并没有太大损伤,画布较烂较脏,粉尘较多。 拍卖前,宝龙拍卖公司就传出消息,称藏家张振宇欲购买这张《九方皋》,拍卖行和买家宣传算得上高调。为此,早报记者多次致电买家张振宇,但对方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相关新闻 全国人大报告建议严厉打击知假拍假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有的拍卖企业知假拍假、自拍自买、哄抬价格;有些文物鉴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进行虚假鉴定,发生了“汉代玉凳”、 “金缕玉衣”等社会影响极坏的事件;有的电视鉴宝类节目片面渲染文物的市场价格……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痛批上述文物流通领域乱象,呼唤加强行业监管。 26日,路甬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民间文物收藏不断升温,文物价格持续攀升,夹杂文物经营活动的古玩旧货市场发展迅速,文物拍卖、文物网络交易活动日益频繁。执法检查组所到的市、县,一般都有一处或多处古玩旧货市场,有的交易场面还十分活跃。由于缺乏有效规范和监管,一些经营者暗中从事非法文物交易活动,有些地方文物造假、售假现象较为严重,形成了生产、做旧、销售的产业链。 报告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文物流通领域的监管制度,抓紧制定文物鉴定资质、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网络文物交易监管等方面的法规或文件。文物、工商、商务、广电等部门要协作加强对古玩旧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知假拍假等行为,清理、整顿文物鉴定机构,规范电视鉴宝类节目,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要鼓励、引导、规范民间收藏和民间博物馆健康发展。推动行业协会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行业氛围。 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文物拍卖企业有324家,2010年总成交额为368亿元。全国较大规模的古玩旧货市场超过240家,涉及文物艺术品交易的网站约有200家。 2012年4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了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这是1982年11月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