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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搁置争议”的宽容使窃取者变本加厉的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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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1:1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搁置争议”的宽容使窃取者变本加厉的蚕食  
作者:陆一         来源:澳中文传

中方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理念,在钓鱼岛问题上,多数时候只是外交部一再重申“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然日本一再从非法抓扣中国渔民和渔船,到“命名”、“购岛”、“视察”、“垂钓”,再到高调宣布在周边加强军事力量,日本首相野田都出来说“国有化”,表现出咄咄逼人之势。有一种声音认为,中国就是过于强调“搁置争议”,才惯坏了日本。翻看20世纪前半叶的中日关系史会发现,“喂猪不可驱虎”就是当年的教训。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7日曾表示,“中国的神圣领土决不允许任何人拿来买卖,中国政府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采取必要措施”是什么意思?中国渔政船7月11日前往钓鱼岛12浬海域内执法,就是最好的注脚。“决不允许”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只要敢这样做,我就会出台相应的反制举措。综合这些最新的形势发展来看,中日在钓鱼岛上的交锋已经开始由原先的主打口水仗,转为行动上直接过招。这意味着钓鱼岛被日本不痛不痒地控制着的状况,就要到此为止了。对于中方来说,有了新事端,也就有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钓岛交锋 中国出攻势

三艘中国渔政船于7月11日进入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正常巡航,日本对于中国的这次渔政执法活动的反应却异常激烈,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佐佐江贤一郎11日第一次召见中国驻日大使程永华,向其提出抗议。然中国外交部随后表态不接受,并且在重申中方立场的同时,表示将更积极采取反制措施,宣示钓鱼岛主权。


日本时间12日傍晚6点左右,其中一艘中国渔政船再次驶入了钓鱼岛附近的海域。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佐佐江贤一郎12日夜晚再次召见中国驻日本大使程永华,就中国渔政船再次进入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提出二次抗议,并称此事“非常严重”。对此,中国驻日大使程永华做出了坚决反驳,并重申了中方的一贯立场,强调“钓鱼岛及其周边附属领土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此外,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11日证实,3艘中国渔政船当天凌晨进入了钓鱼岛12浬海域。刘为民同时表示,中方不接受日方就此提出的交涉,中国渔政船系根据中国法律前往中方管辖海域,执行正常公务。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2010年9月中日撞船事件以来,中国渔政船巡航钓鱼岛海域已经常态化。虽然日方也大都会有反应,但主要是媒体报道炒作,政府直接冲到前台交涉的情况相对较少见。过去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回答这类问题时,都是称中国渔政执法船前往钓鱼岛“附近”海域执法巡逻。“附近”是个比较含糊宽泛的概念,而这次却专门强调“进入了钓鱼岛12浬海域”。

12浬是个什么概念呢?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国领土海岸线的12浬以内属于该国的领海,在此区域内该国享有排他性的主权。日本自认为拥有钓鱼岛的主权,也想倚仗着实际控制的有利条件,得寸进尺地拥有这个12浬的领海主权。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当然不会被中方认可。但长期以来,由于中方希望通过谈判解决钓鱼岛争端,所以在此问题上还是比较克制的。


观察人士认为,这次中国渔政船进入钓鱼岛12浬海域,在解决钓鱼岛争端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实质意义。它表明,由于日本近来不断在钓鱼岛问题上制造事端,打破了双方长期以来形成的默契,中方也将以牙还牙,挑战日本非法控制钓鱼岛的现状。


历史轮回有参考有借鉴

将历史年轮退回到1931年9月18日,日本挑起“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三省大片土地,战火延伸到平津一带。而当时蒋介石给出的应对政策,不是积极地组织抵抗,而是强化中国东三省主权在“国际法和世界舆论层面的争议性”。蒋介石于1931年底向国际联盟提出申诉。日本方面的回应是在《国联调查报告书》(1932年10月)出炉前,选择了尽量弱化其侵略行径“在国际法和世界舆论层面的争议性”。1932年3月1日,宣布其傀儡政权“满洲国“成立,1934年又将”满洲国“改称为“满洲帝国”。


也正是强调了东三省主权在“国际法和世界舆论层面的争议性”,1935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为了满足日本在河北建立所谓“模范摩擦”区域的要求,与日本签订了《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使中国丧失了河北大部分主权,将察省主席宋哲元撤职,二十九军撤出察东地区,成立察东非武装区,由此中国又失察哈尔主权。



随后,9月,日本侵略华北驻军司令官多田骏发表声明,公开鼓吹华北五省在日本的指导下“联合自治”。10月22日,日军在河北香河指示汉奸、地主和流氓成立“县政临时维持会”,发表“自治宣言”。11月25日,日本再唆使国民党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殷汝耕在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不久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宣布“脱离中央自治”。


11月,日本侵华战犯土肥原到北平向二十九军军长、平津卫戌司令宋哲元提出“华北高度自治方案”,要求宋哲元限期宣布“自治”,否则日军将以武力攻取河北、山东。南京政府于12月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指派宋哲元为委员长,由日方推荐汉奸王揖唐、王克敏、刘燮元、曹汝霖等10余人为委员。



此后,日本人又得陇望蜀,组织大小汉奸在平津游行,要求华北五省独立。至此,中国人民对蒋介石对日一味让步的政策已忍无可忍,这样便激出了逼蒋抗日的“双十二事变”和由此形成的抗日统一战线。但日本人对此的回应是,1937年7月7日,挑起“卢沟桥事变”,侵华战争由此全面展开。


这是中日之间的一段血泪史,然而,再看另一组历史剪影。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次年占领台湾,随后东进与美国争夺夏威夷。1897年6月16日,美国和夏威夷在华盛顿签署合并条约。日本派舰前往,美国海军则严阵以待,不惜武力坚守东太平洋的安全底线,结果日本自讨没趣,主动撤回对美国的抗议。此举让日本明白并从此不敢再犯美国的太平洋安全底线。再看1939年日本试图北上入侵苏联,苏联在诺门坎陈列重兵对日本予以迎头痛击,自此,日本放弃北上侵苏战略。


如今,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一再触及中国底线,是再走息事宁人的老路,还是借鉴1898年美国在夏威夷、1939年苏联在诺门坎与日本斗争的经验,遵照毛泽东所说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开展最积极的“斗争”?并不是一个太难的选择。


有一种声音认为,中国就是过于强调“搁置争议”,才惯坏了日本。翻看20世纪前半叶的中日关系史会发现,“喂猪不可驱虎”就是当年的教训。所谓“前事不忘后人之师”,如今,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一再触及中国底线,那么何不效仿当年的美苏,“打”了日本又如何?一战止战。玩火者必自焚是不朽的真理。




沙发
发表于 2012-7-13 19:30:55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这样的文章有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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