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家宝家人的委託,现就《纽约时报》有关温家宝及其家人的不实报道,发表如下声明:
一、《纽约时报》报道的所谓温家宝家人的「隐秘财产」,是不存在的。
二、温家宝家人有的没有从事经营活动,有的虽从事过经营活动但没有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没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三、温家宝的母亲除了按规定领取的工资/退休金,无其他任何收入,也无其他任何财产。
四、温家宝从未在家人的经营活动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没有因家人从事经营活动对他制定和执行政策产生任何影响。
五、温家宝的其他亲属,以及这些亲属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他们本人负责。
六、对《纽约时报》的其他不实报道,我们将继续予以澄清,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白涛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王卫东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