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话新闻] 规定公务员操办婚丧须报告收钱数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6 09:5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南浏阳:
  公务员操办婚丧
  须报告收钱数量
     凡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实行书面报告制度,事前报告何种事宜、邀请范围、举办规模、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事后3日内再报告来客范围、举办规模、用车、收受钱物数量及明细等情况。记者近日获悉,浏阳市纪委设立专门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日前,浏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以各种形式邀请或授意他人邀请其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参加,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破除陈规陋俗,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
(中新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1-18 13:18 , Processed in 0.022633 second(s), 18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