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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 导游代购判刑5年,各位在法代购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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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1:4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微信平台的兴起,如今海外代购成风,有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代购群体已达10万人之多,其中,出境导游成了这行的主力军之一。代购本是出境导游兼职赚钱的一条新途径,但是近几年,却总是能看到导游代购被判刑的新闻,这是为什么?

2015.6.3:导游代购烟草被判刑5年

上海一国际旅行社的导游周某,经常带团去日本、韩国等地,并兼职做代购生意。他利用带团机会,在国外机场免税店购买大量卷烟,请游客帮忙带回国,然后销售赚钱。由于卷烟在我国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商品,周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卷烟而被抓,经审理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2014.11.22:导游代购化妆品涉嫌走私被抓

浙江某国际旅行社的姜某是出境领队,2009年,她与朋友注册网店卖代购化妆品。姜某在境外带团时采购化妆品,并在入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2013年,姜某在携带大量在境外免税店采购的化妆品通关时被当场查获。最后,经法院判定,姜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

2014.9.22:120多个导游涉香烟走私案

重庆警方破获微信走私烟第一案,通过8个月艰难取证,发现涉案陌陌号164余个、QQ号134余个、微信号80余个、调取支付宝账号250余个、相关银行账号200余个。案件涉及重庆、上海、江苏、等29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2亿余元。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51人,刑拘35人。其中有120多个导游代购参与此案。

“代购不是事儿,走私麻烦就大了”

据海关缉私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定,旅客个人携带合法的进出境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一定数量免税,超过规定数量要自动报税,否则就涉嫌逃税。如果被海关查实,税额小就补缴或罚款,税额大就会触犯刑法。


5万元是个坎!要注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是否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门槛在于偷逃应缴税款额是否达到5万元。5万元以下被视作走私行为,处行政罚款等处罚。如果超过5万元,便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刑法》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以化妆品为例,要收30%的消费税、17%的增值税及关税。如果朋友让你代购10多万元高档化妆品(其他奢侈品税费可能超过50%,甚至更高)应缴税费轻松就会超过5万元。一般情况下,帮朋友代购都不会主动申报关税,一旦被海关查实,走私罪就会落在你头上。


温馨提示

目前,中国的富人阶层越来越多,人们大多热衷国外的高档消费品,但由于进口环节税负过高导致境内外高档消费品价差,而这一价差,正是职业代购得以兴起的利润基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虽然代购有风险,但是仍有很多人前仆后继地投入到代购大军的行列。各位出境导游朋友们在代购的时候,需要注意:代购虽攒钱,法律要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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