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妻子均为中国籍,女儿在法国出生,今年十六岁。请问她是否有权获得法国籍?否则,什么人可提出申请法籍?子女随父母或配偶加入法籍各有何规定?需要多少时间?
答:在法国出生,父母均为外籍并在法国居住者可在年满18岁时申请法籍,条件是自11岁起即在法国常住。年满13岁的未成年人也可要求获得法籍,但申请人必须自8岁起就在法国常住(民法典第21-11条)。
常住法国、和法籍人士结婚者,只要婚姻生活未中断,可在4年居留后申请法籍。非常住法国的配偶,可在5年居留后申请法籍。
申请法籍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外籍配偶本人的合法居留
——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共同签署的住房租约、银行账户、报税证明等。
在提出申请后,法官可对共同生活情况进行调查。
如发生一夫多妻或暴力事件,即便申请者已经加入法籍,行政部门仍可在两年内撤消入籍决定。
在父母加入法籍前已在法国居留5年以上、并已向行政机构申报的未成年子女或完全收养(ADOPTIONPLEINIERE)的子女可获得法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法籍;
——年满18岁,常住法国5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居留者
——在法国高校学习两年以上并取得文凭者
——在法国有配偶或父母等主要家庭成员者
——为法国做出杰出贡献者
——获得难民身份者
所有申请者都应:
——具备融入法国的语言和健康条件
——在法国拥有职业活动或自家庭带来的足够的稳定收入。
——尊重法国道德理念
入籍申请人需要向住所地省政府或警察局提供的文件有:
——按规定填写的申请表格
——配偶双方的出生证明和结婚证
——在法国常住5年以上的证明
——目前在法国居住的证明
——居留证复印件
——最近十年未犯罪记录
上述部分文件应由宣誓翻译译成法语,或进行公证或认证。
在提交的文件不齐全时,申请人应在六个月内将文件补齐,否则申请将被退回。申请人在补齐文件后,可获得省政府出具的回执。入籍申请的答复时间为一年半,必要时可延长至两年。已在法国居留十年以上的申请者,答复时间缩短为一年。为了了解申请人的法语和融入程度,省政府还可约见当事人。如果入籍申请获得批准,省政府将寄来公布入籍决定的政府公报和外交部签发的法国身份证件。拒绝入籍申请的行政机构必须说明理由。对于法国人的配偶,一旦婚姻结束,行政机构可在一年内撤消入籍者的法籍。
申请法籍被拒者,可在两个月内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向行政法庭提出行政越权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