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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新闻] 男买菜回家捉奸在床 乱棍打死奸夫被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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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9 10:1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买菜回家捉奸在床 乱棍打死奸夫被判十年 中新网

中新网徐州10月28日电 (记者 唐娟 魏影 吴磊)江苏徐州一男子买菜回家,发现妻子与奸夫竟在家中厮混,愤怒的他乱棍将奸夫殴打致死。28日,记者从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捉奸者路小宝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路小宝是徐州市铜山区某镇的农民,今年46岁,和妻子洪梅结婚二十多年来,两人一直相敬如宾、恩爱美满,小日子过得还不错。2008年初,为了多挣些钱,路小宝忍痛别离了亲人,前往山西打工。胡大是路小宝的邻居,总是有事没事跑去洪梅家串门,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继而动手动脚并露骨地要求与洪梅发生“那种关系”,在胡大的软硬兼施下,两人发生并维持了两性关系。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路小宝知晓了“后院起火”的事情,马上辞掉了外地的工作回到了家,他思想斗争了很久,最终为了家庭他原谅了妻子,要求妻子不再和胡大纠缠,羞愧的洪梅答应了,可两人却没有完全了断。
2011年7月的一天晚上,路小宝出去买菜,当他回来的时候,竟发现妻子与胡大赤裸地缠在一起,怒极的他失去了理智,拿了根木棍冲进卧室就朝胡大的身上一阵乱打,后来胡大送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铜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小宝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路小宝犯罪后让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害人在本案中有严重过错,对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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