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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应急转贷金绝不泄露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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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03:2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温州网讯 “原本我们想通过民间借贷或回笼货款的方式,先把银行贷款还掉再续贷,可没想到近期筹钱太难了。”近日,市区一家五金企业从温州市区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中获得了1000万的应急周转资金,化解了银行贷款到期的燃眉之急。据市经信委统计,截至11月10日,已发放应急转贷资金19笔、共2.02亿元。  温州市区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由温州市政府设立,旨在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为企业应急“输血”。该专项资金规模10亿元,目前已全部到位,并为多家企业发放了应急资金。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对此颇有顾虑。部分企业担心申请这笔周转资金的举动会被人发现,造成他人对其企业周转不灵、经营不力的误解,因此顾虑重重不敢申请。
  市经信委对此表示,企业申请应急转贷资金,绝对不影响企业在银行的信用等级,相关银行、联络组及有关单位更不得随意泄露企业情况。
  应急转贷资金的申请条件为: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温州市区(三个区和市本级各功能区);未出现资不抵债情况的工业、商贸企业其自身拥有良好发展基础,主营业务稳定,因对外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而引发资金链断裂的;因融资余额较大,在多家银行融资,且担保链复杂,易引发连锁反应,对本行业及温州龙头企业产生较大影响的;主业突出且业务正常、资金周转产生困难的。
  市经信委表示,企业不必等到最后期限时才提出申请,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天就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贷款银行审核后出具续贷承诺书,经联络组审批,托管银行受理并签订三方协议,就可在2个工作日内划转资金到企业专户。
  不过,市经信委也提醒相关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同期应急转贷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利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暂按5天计息,由委托银行一次性向企业收取,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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