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0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 南京:房产局长家中九五至尊成堆 茅台成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08:18: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要] 近日,有网民在国内多个网络社区发帖举报南京市秦淮区住建(房产)局副局长李长伟,称其家中“九五至尊成堆,茅台、五粮液成箱”。有网友分析,从诸多迹象推测,“举报李副局长的人,可能正是李的妻子”。据悉,秦淮区相关领导和部门已注意到了这一举报线索,区纪委等相关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事。[网友有话说]

  网友举报秦淮区住建(房产)局副局长李长伟家中“九五至尊成堆、茅台成箱”

  

网帖曝光了“李长伟家里”存放的各类名贵礼品。 网友 图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南京(的)房管局长"前腐后继",(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又有了继承人。”近日,有网民在国内多个网络社区发帖举报南京市秦淮区住建(房产)局副局长李长伟,称其家中“九五至尊成堆,茅台、五粮液成箱”。

  记者昨天从秦淮区纪委、区住建局了解到,秦淮区相关领导和部门已注意到了这一举报线索,区纪委等相关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事。“调查需要一个过程,请大家耐心等待,一旦有了结果就立即向媒体公布。”秦淮区委宣传部人士也对早报记者表示。

  旧房屋成“奢侈品仓库”

  早报记者注意到,这篇引发疯狂转载的帖子,较早出自于天涯社区“天涯杂谈”栏目的一篇名为《南京房管局长“前腐后继”,李长伟也抽九五至尊喝茅台》的帖子。

  据发帖网民“我家在南京秦淮”的上述帖子称,5年前,李长伟还是秦淮区住建(房产)局的一名普通职员,自从提拔为副局长后“从一贫如洗到奢侈消费”,短短5年间,李长伟的家中“已经成了高档奢侈品的仓库”。

  该网友还张贴了“李长伟家里的”多张清晰照片。照片显示,在一间略显破旧的房屋内,堆满了成堆的名烟名酒、礼品盒,进门处的一个桌子上则铺满了金鹰、中央等南京各大商场的VIP购物卡。其余几张照片则从局部放大了相关礼品的细节,相关的局部特写和注释分别为“28张购物卡”、“成箱五粮液”、“礼品盒装五粮液”、多瓶茅台酒以及多条南京“九五至尊”香烟。

  从发帖人“我家在南京秦淮”的帖文内容来看,该人对“李长伟”非常的熟悉。该帖文称,李长伟母亲早逝、父亲是退休工人,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目前孩子在上学、妻子则没有工作。然而,在提拔为房产局干部5年后,家里的高档烟酒、礼品盒奢侈品等迅速堆满了。

  或遭发妻举报

  早报记者从秦淮区政府官网上查询到,李长伟的确是秦淮区住建(房产)局副局长,目前的职责分工是“分管房产开发工作”。秦淮区政府的一份干部任免文件也佐证了李长伟是从2006年2月起担任区住建(房产)局副局长的,至今恰好5年多。

  早报记者注意到,上述帖文发布于12月14日晚上。最初,不少网民对该图片是否系“李长伟副局长的家”表示疑虑,但随后,更多的网民开始愿意相信图片应系李长伟的家。有网友分析,从诸多迹象推测,“举报李副局长的人,可能正是李的妻子”。

  网民们做出上述推测的理由是:首先,能够如此近距离地进入别人的家里,且长时间拍摄并未遭到主人的阻挠或干涉,说明拍摄者系房主亲近的人;其次,此人熟知“李长伟”的家庭情况;再次,在天涯论坛上的帖子发布后,又有网友爆料称,李长伟“做了小官、自己享受,将自己妻子儿子赶出家门”,“这样的人不仅仅该受到良心的谴责,更应该撤职法办!”

  此外,从网友公布的“李长伟家里”的照片的诸多细节来看,这间房子狭小破旧,室内并无像样的装修和家具、家电,墙壁仅简单地粉刷过,甚至部分墙面已脱落,一张陈旧的世界地图张贴在墙上等等。以至于有网友调侃说“局长很邋遢,房子破旧不说,还把东西到处堆放,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李局长还比较专一,28张购物卡中至少有24张是一家商场的”。

  这些照片似乎验证了举报者所称的“5年前”李家“一贫如洗”。此外,由于该照片非常具体,很容易对照、验证出此居室是否系李长伟的家。这也意味着,网友若对照片造假,被识破的风险较大。

  纪委已介入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底,时任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的周久耕被网民举报“戴名表、抽名烟”。后来,纪委介入调查,周久耕因此落马并被判刑。也正基于此,举报者“我家在南京秦淮”才称“周久耕又有了继承人”。也有网友将此次被举报的李长伟称为“周久耕第二”。

  秦淮区住建(房产)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昨向早报记者称,他有阵子没看到李长伟来局里办公了,据称是“借调出去了”。该人士称,该局、区纪委等部门已着手调查李长伟被举报的事。秦淮区宣传部人士也分别证实了纪委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昨天,早报记者试图联系举报人“我家在南京秦淮”以及李长伟本人,均无果。
(搜狐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11-30 21:47 , Processed in 0.052135 second(s), 18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