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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女儿当家的婚俗——“女娶男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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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3 07:2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迎娶新郎


父母对即将出嫁的儿子依依不舍


嫁妆


嫁途中的颠轿


谁先跨过谁当家


拜见新父母

“女娶男嫁在我们这里是很正常的事,因为我们的父辈就沿袭的是这样的婚俗,男嫁女已经形成了习惯,没有什么在意不在意的!”甘肃陇南市康县阳坝镇油房坝村村民李帮杨这样向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介绍当地婚俗。

在一般人的概念里,男婚女嫁似乎是日常生活中天经地义,也是最普通不过的事情。但在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南部地区,女娶男嫁却是这里盛行的婚俗。康县毗邻四川、陕西两省,其南部阳坝是陇南有名的风景区,这里山清水秀。因为这里海拔较低、植被茂密、气候适宜,被称作“天然氧吧”。日前,记者专门来到阳坝镇一带了解这里与众不同的婚俗。村民李帮杨的婚姻就属于女娶男嫁这样的情况。

在这个地方,男孩子要嫁出去

“如果一家有两个孩子,肯定有一个要嫁出去,嫁出去的一般都是男孩子。我们家兄弟两个,我哥哥嫁了出去。因为家里再没有人照顾父母了,所以我留到了家里,不然的话也会嫁出去。”在记者入住的村民袁春林家,男嫁这个概念对袁春林看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据了解,在康县南部地区,女娶男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男到女家,更名入籍”,即男方嫁到女方家后,一切遵从女方家族的习惯和规矩,按照女方家族的姓氏辈序改名换姓,和女方同样称谓族内成员;另一种是“二门俱开,两来两去”,婚后,男女保留各自原有姓氏,男女都有继承双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和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

两种形式最主要的区别是,前者男方嫁到女方家,男方成了女方家的人,被当作儿子看待,除了必须改名字外,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相对减轻了。二门俱开、两来两去的形式不一定改名字,婚后若生育两个子女,男女双方名下各一个,各自顶门立户。两方的父母都要赡养。

“男到女家,更名入籍这是一个很正式的仪式,一般要由家族里面的长辈出面商量后确定,改了名字后,男方可以入女方家的族谱,死后可以入女方家的祖坟。改了名字后,要在户籍上改过来,以前的名字就成了曾用名。”

不论哪种婚姻形式,结婚前都要立婚约为据,婚约的签订一般在结婚仪式上进行。农村多在办酒席待客时签约,婚礼上,族长主持仪式,婚约一式两份,婚后共同遵守。

李帮杨告诉记者,妻子家里姊妹两个,都是女娶男嫁这种婚姻方式。不过他的婚姻属于第二种形式,但入赘到妻子家里后,按照当地的习俗,他也取了新的名字。

“我是在父母家和媳妇家两家跑,两边都照顾,我和爱人两个孩子,一个随了妻子的姓,一个随了我原来的姓。”李帮杨告诉记者。

女人当家,女孩是家族的血脉之根

“我们家兄妹两个,我和父母亲生活习惯了,我比较赞同这种婚俗,我就不想嫁到别人家,想找一个男朋友到我家来生活,家人包括哥哥也支持我的想法。”在康县岸门口镇工作的女干部冯娟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在康县采访中发现,在接触到的采访对象中,人们对这种婚姻模式在习以为常的同时,大多数人都赞成或者本人的婚姻就是这种婚嫁模式,这当中既有群众也有干部。

“在我们那里,在女娶男嫁的家庭中,一般以女方为主,女方可能会强势点,家里的事通常会由女方说了算,往往是女方出去做活,男方照料家里”。老家在康县南部、县工会的女干部王淋的父母、包括她自己的婚姻也都是女娶男嫁的模式。

记者了解到,在康南,户口簿上登记的户主都是女人,在婚嫁方面,各家基本都是“留女不留男”,男孩都得被嫁出去。而且男子被娶到女方家之后,必须立即改换出嫁前的姓和名。这里的男子也知道成人后要出嫁给女人,这是祖传下来的规矩。如果一家有多个女儿且家境贫寒,也可以嫁女。但在这里嫁女被称为“倒插门”,在过去是很没面子的事情。按照风俗,女人是家庭的主宰,担当着家庭与社交的主角。婚丧嫁娶、请客吃酒,总是女人坐上座。喝酒、抽烟亦不让须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女尊男卑”,遇到家里或者村上的大事情,女方会尊重男方的意见,共同商量决定。至于在生育方面,如果家里生个女孩,是一件很高兴的事,一般家里要设宴庆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康县女娶男嫁的婚俗中,从提亲、说媒、娶亲、结婚的各种形式,基本是一般男婚女嫁婚俗形式的翻版,比如迎娶、坐花轿、摆宴席等等,不过对象由女方换成了男方。这种婚姻也要借助于媒妁之言来穿针引线,在有些村子,同样存在男方向女方家索取彩礼的情况,索要彩礼的数额不等。当然,这种索要彩礼的情况也没有一定之规,有些家庭,在定亲后女方只需给男子缝几身衣服即可。而出嫁了的男子,再回自己父母的家就成了走亲戚,逢年过节可回娘家去看望生身父母。不过,每年过年时,大年三十必须在女方家里过,大年初一以后才可以回家或串亲。

康县文联主席李永康认为:“女娶男嫁这种婚俗的独特之处是由女子来传递香火,一个家庭的香火就这样由女性而不是由男性传递下去了。女性像一根血脉的链条,把四面八方的男人链接在这方土地上,延续血脉。女孩在家庭中的意义就非同一般,是家族的血脉之‘根’。”

“女娶男嫁”婚俗的由来

关于康县南部地区女娶男嫁婚俗的由来在康县官方的资料中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旧时,因康县南部地区山高林密,人烟稀少,野兽出没,这里的居民为保护自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不受侵扰,一些无子女户或有女无儿户便想办法从远方招女婿来顶门立户。由于战祸连绵,社会动荡不安,四川、河南、陕西的青壮年男人,为躲开战乱或逃避抓壮丁,纷纷跑到山大沟深的康县南部,有的自己设法安家落户,大多则被招婿上门,用上门招婿的方式定居此地,世代相传,渐成气候,一种女娶男嫁的新型婚姻模式被当地公认接受。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是这里容留外地人最多的年代。

另一种说法称这一婚俗最早起源于清太平天国时期。太平天国失败后,太平军余部的一支辗转来到山大沟深、地广人稀的秦巴山地,化整为零,纷纷以男嫁女娶的方式改姓换名隐藏下来,在老百姓的掩护下躲避清军的杀戮。从此,这种婚俗就在甘川交界的康县太平一带流传下来。后来,周围十里八乡看到他们普遍人丁兴旺,纷纷效仿选择了女娶男嫁,慢慢形成了一种婚姻模式,在康南一带代代相传,并逐渐向周边延伸。

对此,甘肃省政协委员、甘肃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王贵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康县女娶男嫁的婚俗是一种长期的文化演变和传承的产物,它不是在某一时、一地形成的。据调查,在康县周边地区如四川北部、陕西南部一些地方也存在类似女娶男嫁的婚俗,并且不一定是贫寒之家才会出嫁男性,一些富裕之家也会出嫁男孩,是一种习以为常的婚俗,这种婚俗覆盖面较广,但在康县南部地区更加集中。”至于这种婚俗的历史渊源,王贵生认为,这需要更深入的研究,特别通过文献考证包括考古实证,以便得出更为客观的结论。

这样的婚俗有利于“男女平等”

女娶男嫁婚俗是康县南部地区的主流婚姻形式,据康县官方在数年前公布的统计数据,在康县南部地区女娶男嫁家庭目前有6000户左右,占全县总户数的13%~14%。有的乡镇“男到女家”户达到50%以上,有的村达到了80%以上。20世纪八九十年代,计划生育部门曾在陇南市县积极提倡、推广“男到女家”婚姻模式。

康县妇联副主席陈琳认为,康县女娶男嫁的婚俗模式无论从家庭和谐,还是促进男女平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她说:“这种婚俗中,首先不存在婆媳关系的问题,也很少有家庭暴力,这些年,县妇联没有接到过这种婚俗模式家庭暴力的投诉,这样的家庭比较和睦。其次,在这样的家庭中,由于是母亲当家,家庭氛围通常比较宽松,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另外,由于是女方持家、女子一般都比较能干,这样的家庭在致富发展方面也相对要好一些。”

她表示,从促进男女平等角度而言,从生育方面,女娶男嫁的婚俗打破了传统的重男轻女的旧的意识,也改变了旧时的男主外、女主内的生产生活方式,打破了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意识。

王贵生教授表示,女娶男嫁的婚俗使得女性在经济、文化包括家庭中的地位明显提高,和男性形成了一种均衡的态势;其次,女娶男嫁的婚俗模式沿用了男婚女嫁的一些婚俗模式,包括婚嫁后男随女姓等,体现了这种婚俗模式的平等性、民主性、包括先进性。但从大的环境看,这种婚俗模式可能与外界、传统的婚俗观念意识形成冲突,这种婚俗模式的推广、引入还有待于大环境中人们观念、意识,包括综合文化素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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